家暴離婚需要什麼證據?

General 更新 2024-06-26

家暴離婚需要什麼證據

看了樓主的問題,很高興為樓主解答問題。

一、什麼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近些年比較熱議的話題,並不是說它之前就不存在,而是新聞傳播途徑的迅速化,使得大家對這個問題予以重視。所謂的家庭暴力,顧名思義就是指存在家庭裡的暴力行為。主要是指,以毆打、捆綁、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等方面進行傷害的行為。家庭暴力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這種行為主要存在於親屬之間,不僅指有血緣關係的親屬之間,也可能是收養與撫養關係、姻親關係之間的暴力行為。這些行為都嚴重侵害被害者的人身和人格的健康,若不予以重視,將會危及被害者的生命安全。

二、怎樣對家庭暴力進行取證

我國法律規定,對於虐待罪也是要告訴才處理的,就是隻有被害人自己向有關機關提出訴訟,才會得到解決。除非是造成了特別嚴重的結果,因此,受害人在遭遇這些暴力行為時,最重要的就是要收集相關證據,沒有證據,法院是不予立案的。那麼,如何進行證據的收集呢,以下進行了簡要的羅列:

(一)在對方使用暴力時,要儘量讓鄰居、居民委員會的人知道、或是交予婦聯機構進行處理,並將相關的書面記錄予以保存,可為以後作為證據使用。

(二)向法院提交公安部門的出警記錄、詢問筆錄。出警記錄能夠證明該案案由、處理結果等內容。詢問筆錄記錄了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暴力行為的程度以及處理結果等。當事人對於這種證據一般是無法得到的,可以委託律師進行調去、當事人可以直接申請法院進行調取、收集、當事人也可以委託律師到法院的申請調查令進行調查。

(三)當事人可以對自己所經歷的家庭暴力,進行錄音或是錄像,這種視聽資料屬於間接證據的一種,不能直接證明案件的存在,還需要同其他的證據相互印證,該部分證據主要指雙方的聊天記錄、對方承認家庭暴力的錄音、傷害情況的錄像等等。

(四)醫院的一些診斷書或是實施暴力的一方所做出的《保證書》,醫院所出具的主要包括x光片或是輕重傷的診斷證明,還包括診斷機構所作出的診斷證明書。

希望對樓主有所幫助,如果樓主覺得可以,請採納一下,這是對我最大的幫助謝謝!

遭遇家庭暴力可以離婚嗎?怎樣證明家庭暴力?證據有哪些?

您好,很榮幸能為你解答這方面的法律問題。我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法院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由此看來。如果您不行遭遇了家庭暴力是可以選擇離婚的。一般來說,能夠證明家庭暴力的證據主要有:

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後的報警記錄。

2、相關鑑定機構對受害人所作出的上海鑑定結果。

3、受害方就醫時醫院開具的病例記錄或檢查照片。

4、施暴一方的書面保證或有關錄音

5、鄰居朋友的證言 如果發生家庭暴力時,鄰居、朋友、同事等在場,並願意出庭作證,他們的證言就可以作為認定暴力存在的證據之一,與其他證據在一起證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離婚 家暴需要什麼樣的證據。證人算嗎

證人的證詞證言也是證據。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第六十五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

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當事人在該期限內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期限,人民 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適當延長。當事人逾期提供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拒不說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據不同情形可以不予採納該 證據,或者採納該證據但予以訓誡、罰款。

怎樣提供家庭暴力的證據需要什麼

在家庭暴力取證的時候如何收集到能被法院認可的有效證據,是贏得家庭暴力離婚官司的關鍵。因此受害方可以注意收集以下證據,這些證據是證明家庭暴力的有效證據,也是經常被法院所認可的證據。

1、證人證言。發生家庭暴力時有可能會被其他人員目睹到,比如說小區的保安,比如說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還有保姆或者是鄰居等等。如果這些人曾經親眼目睹過家庭暴力的發生,那麼可以儘可能早的和他們做一些溝通工作,或者委託律師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證人進行取證。

2、報警記錄。如果家庭暴力發生後,曾經報過警,那麼警方那裡會有出警記錄,通常警方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會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會在派出所對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別進行問話,並製作筆錄。

3、驗傷報告。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的憑據。如果受害人受傷了應當由公安機關出具法醫鑑定的介紹信,對傷情進行司法鑑定,同時受害者需要及時的到醫院進行治療,那麼治療時還會有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的收據以及病例。這些書證都應當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後期的持續性治療,有關書證也應當妥善的保存。

4、書證。

(1)如果受害人曾經向婦聯投訴過家庭成員的施暴行為,婦聯同志曾經對該事做過處理,並且找對方進行過調解工作,那麼婦聯機構既有原來的工作記錄,同時也可以為曾經發生的家庭暴力單獨出具書證。

(2)如果曾向居民委員會或者是村民委員會反映過這種問題,這有關機構也可以出具書證。

(3)如果受害人曾經向雙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單位求助過,那麼工作單位的領導也可以代表單位為其出具書證,當然也可以採取律師進行調查的方法。

5、視聽資料。

(1)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間發生糾紛時,曾有過通話錄音,那麼這個通話錄音也可以作為附著的證據,或者是雙方在談到協議離婚或者是賠償事項時,對方在談論當中對施暴的行為並不否認的也可以做通話錄音。

(2)被對方毆打後如果拍攝過相關照片的或者說有視頻錄像資料的也可以作為家庭暴力的證據。

6、悔過書。在發生家庭暴力之後,如果對方曾寫過保證書、懺悔書、承諾書等等這樣的文書,保證以後絕不再發生暴力行為的這些書面材料也可以作為家庭暴力的證據。當然上面所列出的,證明家庭暴力的有效證據只是對通常情況而言,每一起家庭暴力離婚案件都有它的不同的具體情況。建議受害者在發生這樣的情況後,及時的向法律專業人士比如律師進行諮詢,然後由律師幫助您調取能被法院認可的家庭暴力的有效證據。家庭暴力的離婚案件與一般離婚案件相比要複雜得多,僅僅靠當事人的哭訴是解決不了實際問題的,然而律師擁有專業的辯護技巧,他們能幫您在失敗的婚姻中爭取的更多!

拒絕家暴,家暴離婚需要什麼證據

拍照,錄像錄音

法院家暴禁止令需要,提交什麼證據

傷照、威脅短信、報警記錄、證人證言、社會機構相關記錄,加害人保證書等等。

因為家庭暴力想要起訴離婚需要準備什麼

第一,寫離婚起訴狀

(一)在開頭寫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況,具體是指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寫明訴訟請求,一般在起訴離婚中會涉及如下幾個方面的請求:1.請求法院判決離婚;2.有關孩子的撫養問題,包括由誰撫養,撫養費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時間和方式等;3.有關財產分割方面的請求;

(三)書寫事實與理由,概括一下雙方何時結婚、何時生子,因何原因離婚等情況。

(四)具狀人的姓名和日期。

離婚起訴狀可以是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口頭形式,口頭到法院起訴的,法院會做記錄,需起訴人簽字或蓋章。

第二,準備訴訟需要的證據

這裡所講的證據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證據、結婚證、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和複印件,相關財產方面的證據,包括房產證等的原件和複印件。

第三,拿著之前準備好的起訴狀2份,證據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2份,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雙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訴,到立案庭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立案庭審查是否受理該離婚案件,並交納訴訟費用,回家等通知。

第五,法院受理了該離婚案件後,將在法定的時間內向對方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第六,離婚調解是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序。

所以如果對方同意離婚,法院會組織雙方進行離婚調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組織調解也可能是在開庭時首先問雙方是否願意調解。調解成功的,發民事調解書。如果不同意離婚或者調解不成功的將繼續開庭。

第七,開庭時,雙方都可以委託律師或其他代理人。

法院會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和訴訟請求判決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對有關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方面做出判決。這時,法院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決不予離婚。一般對於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又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離婚。

知識延伸:司法實踐中,以下幾種情形將被或不被認定為家庭暴力:

1、身體侵害達到持續性和經常性構成家庭暴力。

2、一次性身體侵害但達到一定的傷害後果構成家庭暴力。

3、爭吵過程中的、偶發性侵害不構成家庭暴力。

4、互毆不構成家庭暴力。

5、精神損害無證據證實不構成家庭暴力。

知識延伸:家庭暴力怎樣證明?

在離婚案件中, “實施家庭暴力的”,作為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標準之一,調解無效的,人民法院應准予離婚。司法實踐中,不少當事人以對方實施家庭暴力導致雙方夫妻感情破裂為由,提出離婚的訴訟請求。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義務舉證對方實施了家庭暴力。那麼,家庭暴力怎樣證明呢?因為家庭暴力常常發生在僅有夫妻二人在場的情況下,場合隱蔽,證據難以收集。什麼樣的證據,才是有效的證據,才能被法庭所採納呢?

家暴離婚需要什麼證據

存在家庭暴力可以報警,持報警記錄,或現場照片獲釋後對受傷處的照片作為證據 在離婚案件開庭時使用

家暴離婚需要什麼證據

存在家庭暴力可以報警,持報警記錄,或現場照片獲釋後對受傷處的照片作為證據 在離婚案件開庭時使用

單方面提出離婚,家庭暴力沒有留下證據如何才能離婚?

法院應當受理,訴狀的格式上網找一個吧。

通過訴訟離婚的,需要身份證、結婚證、訴狀,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3~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訴訟離婚的訴訟費用如果不涉及到財產分割一般是50元,有財產分割的話,按照財產比例交費,具體可參照《訴訟收費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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