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
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一是疲勞駕駛。據調查顯示,疲勞駕車是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三大原因之一;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疲勞駕駛造成的事故所佔比例達40%以上。二是酒後駕駛。世界衛生組織調查數據顯示,大約50%至60%的交通事故與酒後開車有關。三是車輛故障。四是違反交通法規。
發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哪些
交通是社會經濟活動的重要手段,是經濟建設的動脈.每個人每天都在以不同形式參與交通活動.人、車、路、環境和交通管理構成了道路交通一個大的系統,交通事故就是這個大的系統中一個或一個以上因素超出正常情況而達到系統不能容納時導致的產物,是交通活動過程中的附屬物.
道路交通系統是一個相當寬容的系統,它允許駕駛員、車輛、道路、環境和管理等因素在系統失靈或發生交通事故前有較大範圍的變化.也就是說,系統某個因素失調不一定會造成交通事故,但發生交通事故一定是系統一個或一個以上因素不協調造成的.
道路交通的安全與否,取決於人、車、路、環境和管理等道路交通綜合系統的各個環節連續的協調工作
.所以說,交通事故可以反映出道路交通系統中各個環節是否協調.
下面從人、車、路、環境和管理五個方面,宏觀地簡述交通事故的原因.
一、人的原因
這裡所說的人,是指駕駛員、騎車人、行人、乘車人等參與交通活動的人.
1.駕駛員的原因
道路交通事故中,由於駕駛員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所佔比例很大.1988~1992年全國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情況分析表顯示
,由於駕駛員的過錯造成死亡人數約佔全部死亡人數的60%以上,加上無證駕駛的約達到70%.從造成事故的違章行為作用來看,由大到小排列是:超速行駛、違章操作、違章超車、逆道行駛、違章裝載、酒後駕車
.這些違章行為反映了駕駛員法制觀念淡薄,沒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2.騎車人的原因自行車交通是我國交通的特色.據統計
,我國現有非機動車大約3億多輛,在交通死亡事故中,因騎車人原因造成的死亡人數佔全部死亡人數的13%.騎車人違章發生交通事故主要表現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猛拐和搶行.
3.行人的原因
據全國交通死亡事故情況分析表顯示
,因行人過失造成的死亡人數佔全部死亡人數的12%.行人違章發生交通事故主要表現在不走人行道,無視交通信號和交通警察指揮橫穿馬路.
4.乘車人的原因
乘車人違章導致交通事故主要表現為,將身體伸到車外以及車輛沒有停穩就上、下車.
二、車輛的原因
車輛造成事故主要表現在車輛性能差、機件失靈.每年全國因機動車機件故障發生交通死亡事故次數約佔全部死亡事故的2%以上.
三、路的原因
道路原因主要表現在混合交通、平面交叉、標誌不全、路面障礙和道路不符合標準.
四、交通環境方面的原因
交通環境方面的原因主要表現在交通秩序亂,通過能力低以及氣候條件的影響.
五、交通管理水平的原因
我國交通管理水平基本上停留在經驗型和行政管理型上,缺乏科學管理
.雖然在幾個大城市引用了國外的交通監視控制系統,但還沒有被人們接受.目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工具、通訊等比較落後,致使大量路面失控,大部分違章行為得不到糾正,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鶘鎖0604惪 2014-11-05
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
太多了
引起汽車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一是疲勞駕駛。據調查顯示,疲勞駕車是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三大原因之一;重特大交通事故中,因疲勞駕駛造成的事故所佔比例達40%以上。
二是酒後駕駛。世界衛生組織調查數據顯示,大約50%至60%的交通事故與酒後開車有關。
三是車輛故障。
四是違反交通法規。
因道路原因造成交通事故,責任應由誰承擔?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4條規定:未經批准,擅自挖掘道路、佔用道路施工或者從事其他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活動的,由道路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恢復原狀,可以依法給予罰款;致通行的人員、車輛及其他財產遭受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有前款行為,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活動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迅速恢復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5條也規定,道路施工作業或者道路出現損毀,未及時設置警示標誌、未採取防戶措施,或者應當設置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而沒有設置或者應當及時變更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而沒有及時變更,致使通行的人員,車輛及其他財產遭受損失的,負有相關職責的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民法通則》第125條規定:“在公共場所、道旁或通道上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沒有設置明顯標誌和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施工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上述兩種情況,由於公路部門施工時未設明顯標誌,以及在公路的建設、養護中存在問題以致發生交通事故,公路管理部門應當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北京市迪揚律師事務所左爵雲律師
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意外事故的發生率非常低,沒有統計意義。絕大多數都是違法行駛造成的。所以,可以認為引發事故的唯一原因是:事故中必定存在一方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是違法行為造成了交通事故。
造成交通事故的五大原因是什麼
酒駕,疲勞,超速,超載,
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有哪些
違章,機動車一方的原因,天氣因素,意外等等。
交通事故主要原因是哪些?
交通事故可能由各種原因導致,一般來說發生原因包括:
客觀因素
道路、氣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發生。
車況不佳
車輛技術狀況不良,尤其是制動系統、轉向系統、前橋、後橋有故障,沒有及時檢查、維修。
疏忽大意
當事人由於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沒有正確觀察和判斷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應遲鈍,表現為觀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當。還有當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觀想象判斷事務或者過高估計自己的技術,過分自信,對前方、左右車輛、行人形態、道路情況等,未償斷清楚就盲目通行。
操作失誤
駕駛車輛的人員技術不熟練,經驗不足,缺乏安全行車常識,未掌握複雜道路行車的特點,遇有突然情況驚慌失措,發生操作錯誤。
違反規定
當事人由於不按交通法規和其他交通安全規定行車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發生。如酒後開車、非駕駛人員開車、超速行駛、爭道搶行、違章裝載、超員、疲勞駕駛、行人不走人行橫道等原因造成交通違法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