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儲備是什麼意思?
什麼是土地收儲,目的是什麼?謝謝!
土地收儲就是土地收購儲備制度的簡稱。
土地收購儲備制度是地方政府和國土部門順應“經營城市,經營土地”的需要所進行的我國土地制度創新的一個重要成果。
應該說,這幾年來,通過實施土地收儲及招拍掛,在增加地方財政收入,改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土地市場的公平性和透明性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我們也要看到,任何一種制度的變遷,都需要相關的制度予以相應的完善和匹配。否則,這個新的制度在推進過程中的所產生的負面作用就會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改革的深入而日漸顯現出來。
土地收儲制度也同樣面臨這樣一個棘手的問題。在當前我國的經濟環境、土地制度和房地產開發制度的安排下,這些問題正以各種各樣的方式存在著,並以不同的方式表現出來。
首先,土地收儲成為房價上漲的重要推手。由於土地收儲制度最為重要的特徵,就是要由地方政府高度壟斷土地的一級市場。實踐證明,當一個地方的土地一級市場被高度壟斷的情況下,土地價格就極有可能出現飛速上漲。特別是當收儲還來不及供的時候,地價的飆升已成為必然。因為,在土地一級市場被高度壟斷的前提下,當土地供應量不足時,帶來的最為直接的後果就是地價的上漲。地價上漲,房價必然隨之上漲。當然,這種房價的上漲是建立在市場存在需求的前提之下。
其次,土地收儲成為金融風險的關鍵環節。由於在土地收儲過程中,需要動用大量的資金,而這種資金如果單純依靠有限的財政資金是不現實。再加上,當前我國的金融產品極其單一,土地銀行、土地債券、土地信託等新型的金融產品至今仍待字閏中。於是在地方政府及其財政背書的情況下,土地收儲機構往往大量利用銀行的授信貸款、抵押貸款等各種渠道的信貸資金收儲土地。而這些資金在土地市場活躍向好的情況下,風險不易顯現。而當土地市場疲軟之時,極易因所收儲的土地無法變現而導致金融風險的集中暴發。
第三,土地收儲成為破壞社會公平的反面典型。所謂的土地收儲,其所收儲的土地無非有幾種來源,一種是徵收農民的土地再行出讓,一種是徵收原行政劃撥的土地再行出讓,還有一種是徵收原出讓的土地再行出讓。由於目前土地收儲機構是代表政府統籌徵地事宜,而且徵收的標準並非按照市場價格進行操作的,因此,在徵收過程中,由於低價徵收,高價售出,用公權力剝奪了原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使得土地收儲制度的合理性備受置疑。
第四,土地收儲成為地方政府對抗中央調控的重要工具。通過土地收儲,地方政府掌握了大量的土地資產。對於地方政府來說,土地不僅是財政權力,而且也是貨幣權力。由於批出的土地幾乎立即就可以用作從銀行抵押貸款,所以,土地權力實際上就演變成了地方政府的某種貨幣發行權力。土地由財政而貨幣,實際上標誌著地方政府從中央政府手上重新奪回了兩項最主要的權力,因而也重新取得了推動地方經濟增長的主動權。至此,朱鎔基在1990年代中期以個人政治威信為賭注所取得的所謂宏觀調控成果流失大半。
第五,土地收儲成為地方政府追求政績GDP的最好幫凶。由於相對於其它實業和產業而言,地方政府的賣地收入可以更直接、更便捷、更快地拉動當地GDP的增長。特別是作為號稱“經濟寒暑表”的地產業,對地方GDP增長的貢獻更是立杆見影。但是由於賣地、房地產業均是不可持續發展的產業,因此,過分依賴於所謂的土地財政,就會使國家極易陷入過分依賴房地產業的境地,從而陷入經濟發展的“東南亞模式”。而這種的經濟發展模式已被東南亞金融危機證明是一種失敗的經濟發展模式。
第六,土地收儲為開發商大面積圈地提供了捷徑。由於實行土地收儲制度之後,使得以前被國家叫停的所謂預徵成為一種可能。特別是當銀行介入之後......
土地收儲的步驟
為保障市區土地收儲工作的順利進行,依照有關規定並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流程。 土地收儲工作堅持政府主導、統一計劃、規劃先行的原則;在徵收補償工作中,堅持決策民主、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市區範圍內的舊城區改造、城中村改造、危陋住宅區改建及其他需要進行土地收儲的項目,適用本流程。 (一)舊城區改造項目(基礎設施項目、公益事業項目,下同):轄區政府或有關部門對擬實施項目向市土地儲備中心提出申請,並填報項目基本情況登記表後,納入土地收儲項目庫,經篩選後列入土地收儲計劃(草案)。(二)城中村改造項目:轄區政府對擬實施改造的城中村項目編制年度計劃,經市城中村改造辦公室審核後,報市土地儲備中心列入土地收儲計劃(草案)。(三)危陋住宅區項目:轄區住房保障部門對擬改建項目編制年度計劃,向市危陋住宅區改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申請,市危陋住宅區改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准後,報送市土地儲備中心列入土地收儲計劃(草案)。市土地儲備中心彙總提報的土地收儲項目,編制土地收儲計劃(草案),並與市規劃局對接調整,由市規劃局出具摸底紅線圖。土地收儲計劃經市土地儲備委員會批准後,抄送市規劃、國土、建設、房管等有關部門及各轄區政府。對需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的項目,按規定上報納入。土地收儲計劃每半年調整一次,報市土地儲備委員會批准,年終尚未實施完畢的項目可轉入下年度計劃。
什麼是土地收儲,目的是什麼
土地收儲就是土地收購儲備制度的簡稱。
土地收購儲備制度是地方政府和國土部門順應“經營城市,經營土地”的需要所進行的我國土地制度創新的一個重要成果。
應該說,這幾年來,通過實施土地收儲及招拍掛,在增加地方財政收入,改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土地市場的公平性和透明性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是,我們也要看到,任何一種制度的變遷,都需要相關的制度予以相應的完善和匹配。否則,這個新的制度在推進過程中的所產生的負面作用就會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改革的深入而日漸顯現出來。
儲備土地前期開發及配套建設是什麼意思
土地整理儲備:為保障城市建設發展,提前把原先的非建設用地,通過徵收方式變成國有建設用地性質,而儲存起來的用地指標。一般是由集體農用地、耕地等用地徵收後,辦理初級用地手續,儲存在政府手中的用地。用地單位需要使用國有建設用地時,可以從儲備的土地庫中直接使用,避免了徵地、拆遷、辦理手續等流程,便於直接使用。這個機構就是幫政府完成建設用地指標儲備的單位,他們有的負責徵地,拆遷的談判和辦理用地手續,把生地變成熟地,可以給建設單位直接使用或者招拍掛後使用。
土地儲備投資的概念是什麼?為什麼叫儲備投資呢?
這個土地儲備投資集中於傳統房地產生命週期的早期階段:即通過研究重點城市發展沿線的土地,以極低的價格買入生地,進行概念規劃確保土地價值最大化,與政府溝通進行土地發展流程審批確定土地未來的商業用途,持有土地等待在有利的市場條件下將土地出售給包括機構投資者,企業及個人房地產開發者或者政府,實現離場,從而令擁有土地所有權的早期投資者一次性獲得連本帶利的投資回報。據我所知這個概念最早是北美土地投資服|務中心提出的。
什麼是儲備用地
儲備用地 一般是政府特意留置的土地
在將來某個時間點投放到市場 或調節 定做特定用途的土地。
土地儲備中心是什麼樣的單位
根據《土地儲備管理辦法》第飢條規定, 土地儲備中心應為市、縣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隸屬於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統一承擔本行政轄
土地整理儲備中心什麼意思
土地整理儲備:為保障城市建設發展,提前把原先的非建設用地,通過徵收方式變成國有建設用地性質,而儲存起來的用地指標。一般是由集體農用地、耕地等用地徵收後,辦理初級用地手續,儲存在政府手中的用地。用地單位需要使用國有建設用地時,可以從儲備的土地庫中直接使用,避免了徵地、拆遷、辦理手續等流程,便於直接使用。
這個機構就是幫政府完成建設用地指標儲備的單位,他們有的負責徵地,拆遷的談判雞辦理用地手續,把生地變成熟地,可以給建設單位直接使用或者招拍掛後使用。
什麼叫做土地儲備,它有什麼作用
土地儲備看從那個角度說了,如果是政府的土地儲備,是政府加強對土地的宏觀調控及便於管理的一種方式,實際上也是地方財政的一個重要來源,政府以低價從農民手中徵用或從城市土地使用權人那裡徵購,進行基準地價調整後,隨行就勢加價轉讓或出入出去獲得差價。如果是開發商的土地儲備,則是通過協議轉讓,招標、拍賣等形式獲得土地使用權,根據市場狀況,決定開發的時機,某些地沒有當即開發即可稱之為作為今後的儲備開發用地。
什麼是土地儲備制度
政府從農村集體、國有企業、閒置開發地塊通過徵收、徵購、收回等方式將土地使用權納入政府的固定機構,通過土地的一級開發,然後供地的一種制度。
其實,一些大型房地產商也有自己的土地儲備制度,他們通過提前介入一些未開發地塊,通過若干年以後城市建設的推進帶來的地塊升值而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