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收購是什麼意思?
股權收購是什麼意思啊?
股權收購(share acquisition)是指以目標公司股東的全部或部分股權為收購標的的收購。控股式收購的結果是騰訊眾創空間公司持有足以控制其他公司絕對優勢的股份,並不影響B公司的繼續存在,其組織形式仍然保持不變,法律上仍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B公司持有的商品條碼,仍由B公司持有,而不因公司股東或股東股份數量持有情況的變化而發生任何改變。商品條碼持有人未發生變化,其使用權當然也未發生轉移。
股權收購通過購買目標公司股東的股份,或者收購目標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或向目標公司的股東發行收購方的股份.換取其持有的目標公司股份(又稱吸收合併)二種方式進行;前一種方式的收購使資金流入目標公司的股東賬戶;而後一種方式的收購不產生現金流(還可合理避稅)。當收購方購買目標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權.從而獲得經營控制權,稱之為接受該企業。而未取得經營控制權的收購稱之為投資。收購完成後,控股超過50%以上該公司股權的收購目的是為了獲得控制權,而投資的目的則可能是看準了此項投資未來有較高的回報率,也可能是為了加強雙方的合作關係或為進入某個產業領域作準備,還有可能是為了獲得目標公司的無形資產(商譽、人才、銷售網絡)。
收購股權就是一個企業把另一個企業的股權投資轉讓給第三個企業,我們可以視第一個企業與第三個企業是朋友或是親兄弟的關係,對於股權重組的處理來說,第一個企業就像是出賣股權,第三個企業就像是購買股權。
股權收購是什麼意思啊?
股權收購(share acquisition)是指以目標公司股東的全部或部分股權為收購標的的收購。控股式收購的結果是A公司持有足以控制其他公司絕對優勢的股份,並不影響B公司的繼續存在,其組織形式仍然保持不變,法律上仍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B公司持有的商品條碼,仍由B公司持有,而不因公司股東或股東股份數量持有情況的變化而發生任何改變。商品條碼持有人未發生變化,其使用權當然也未發生轉移。
收購股權就是一個企業把另一個企業的股權投資轉讓給第三個企業,可以視第一個企業與第三個企業是朋友或是親兄弟的關係,對於股權重組的處理來說,第一個企業就像是出賣股權,第三個企業就像是購買股權。
股權收購的操作流程是:
第一,起草、修改股權收購框架協議;
第二,對出讓方、擔保方、目標公司的重大資產、資信狀況進行盡職調查;
第三,制定股權收購合同的詳細文本,並參與與股權出讓方的談判或提出書面談判意見;
第四,起草內部授權文件(股東會決議、放棄優先購買權聲明等);
第五,起草連帶擔保協議;
第六,起草債務轉移協議;
第七,對每輪談判所產生的合同進行修改組織,規避風險並保證最基本的權益;
第八,對談判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或風險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第九,對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提供法律意見;
第十,協助資產評估等中介機構的工作;
第十一,辦理公司章程修改、權證變更等手續;
第十二,對目標公司的經營出具書面的法律風險防範預案(可選);
第十三,協助處理公司內部授權、內部爭議等程序問題 (可選);
第十四,完成股權收購所需的其他法律工作。
收購公司股份是什麼意思?
1、假如你開了一家公司,投資100萬元,我收購你公司的30%的股份,向你支付30萬元,這時,你佔公司70%,我佔30%,我進來了,但你並不需要離開。
2、假如你和你老婆開了家公司,你佔70%,你老婆佔30%,我收購你這家公司的股份,向你老婆支付30萬元,你老婆的30%股權過戶到我名下,你老婆離開。
3、接第2點,如果我向你支付15萬元,向你老婆支付15萬元,你們倆各將15%的股權過戶給我,我擁有30%的股權,你擁有55%股權,你老婆擁有15%,你和你老婆都不用離開。
股權收購要約是什麼含義?
股權收購要約的含義
所謂收購要約的含義,又可稱之為收購要約的構成要件。對於一項要約符合什麼樣的條件才被認為屬收購要約,這並非一個簡單的問題。以美國為例,該國《威廉斯法》儘管是專項調查股權要約收購的重要法律,但亦並未就收購要約下一明確的定義。只是在實踐中許多法院援引《威廉斯法》立法過程中的語言給收購要約下了一個慣用的定義,即“一般來說,所謂公開收購股份要約(簡稱收購要約)是指,個人或團體為公開合併公司,發出要約以高於市價的價格購買被合併公司的股票,這種股票在國家的掛牌證券交易所上市”。
那麼,一項要約到底應具備怎樣的要件,方屬合格的收購要約呢?一般而言,應包含以下四方面的構成要件:
1.收購要約人。這是一項合格收購要約首先應具備的要件。在要約收購中,只有那些意在獲得目標公司控股權的企業,才是真正的收購要約人,或稱其為最終要約人。如果要約或有意發出正式要約的初步要約不是由最終要約人或有意要約人發出則必須在要約開始之時就披露該人身份。之所以強調要約收購的要約人應為真正收購人,其目的在於:讓目標公司受約股東依據真正收購人的身份來作出正確的判斷。如果說可以允許非收購人作為收購要約人發出要約而又不予披露真正收購要約人的話,那麼受約股東將從根本上失去承諾要約與否的判斷依據,從而對受約股東的利益保護亦無從談起
2.收購受約人。又稱收購要約相對人,它可以是也應當是除要約人以外的目標公司所有持股股東,這是股東待遇平等原則的必然要求。但是,由於收購是針對目標公司的控股權,因而要約收購與協議收購一樣,作為股權合併的方法,它們所收購或所欲收購的股票只會是擁有投票權的股份,於是真正的受要約人其實又是那些持有目標公司附有投票權股票的股東。
3.收購要約表示。它是指收購要約人須有一旦其要約被接受時即受約束的意思。按照前述要約謹慎的原則,要約的發出,即意味著要約人經過了認真的考慮,並作好了負責的準備。如果說要約人之收購要約還處於考慮之中,或者說與目標公司董事會有關要約收購的談判還處於正在進行之中,那麼要約收購人可以發出初步要約或可能的要約。這樣的要約一般只向目標公司董事會發出,它還不能表明要約人最終將受其拘束之意思,還不具有要約的表示,因而並非真正的要約。至於對要約的接受方式,通常表現為承諾,但在要約收購中,預受成為受約股東對要約接受通常先採用的方式。所謂預受,其實質乃為受約股東準備承諾的意思表示,它可以在收購要約結束日之前隨時被受約股東所撤回,只有當其未被撤回時方最終構成有效的承諾。預受對於受約股東而言,並非直接地發生法律效力,此又為法律對受約股東加以保護的制度之一。但對收購要約人而言,預受卻構成有效的接受,收購要約人不得以其要約未經最終有效承諾因而未被接受為由主張要約的變更或撤回等。
4.收購要約內容應十分明確。這其實是收購要約的實質構成要件,在要約收購中,由於受約股東只能對收購要約表示接受還是不接受,而不可能作出收購反要約,亦即不能就收購要約的內容提出修改的要求。因而要約所包括的收購條款應儘可能詳細具體且完整可行,如此才便於受約股東切實作出承諾與否的決定。一些國家的法律對要約內容所應包括的方面作出明確的要求,甚至對要約的條款作出格式的設定。一般而言,一項收購要約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①保證條款。②身份條款。③標的條款。④數量條款。⑤價格及支付條款。⑥要約期間。
除以上收購要約所應必備的條款內容外,各國有關收購要約應予披露的信息等同樣為要約必不可......
股權收購要約是什麼意思啊?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Tender Offer股權收購要約收購一家企業部分或所有股東股份的建議。收購建議的價值一般高於市場價格。
期貨從業報考條件:
1 、年滿 18 週歲;
2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 、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考生一定要注意一下看自己是否能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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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頓祝您生活愉快!
什麼叫“併購”?;為什麼要併購?;併購的股權是怎麼分的?
併購是指兩家企業合併後,組成一家新的企業,在股權等分配上應合理分配;而收購是指一家企業收購另一家企業,收購企業仍然存在,而被收購企業沒有了。
併購:A+B=C
收購:A+B=A (A為收購企業,B為被收購企業)
什麼原因促成併購?我們一般理解,只有當企業碰到了一些困難,比如資金週轉、人才等方面問題的時候,才會考慮通過出讓股份這種形式謀求生存。從近年國內啤酒行業的併購事件上看,也確有相當一部分企業出於上述原因走上併購之路。
企業併購作為企業資本增長和社會資源有效配置的重要方式,具有使企業資本快速增長、降低進入和退出市場壁壘、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等優勢。創造性地使用併購(M&A)行為,可增進企業的競爭力,使企業調整成一個最優化的結構;使優勢企業獲得迅速膨脹,實現企業的經營者與所有者的最佳結合。中國企業通過併購活動,可以形成與歐美大企業抗衡的大集團,更好地吸引外國投資,與外國大企業達成更大的協議,合作更大的項目;通過國企之間的相互兼併,可以有效地保護國有資產,避免國資被賤賣、流失。同時可以形成一個更開放、更公平的市場。
股權收購要約含義是什麼?
要約收購是指收購人向被收購的公司發出收購的公告,待被收購上市公司確認後,方可實行收購行為。它是各國證券市場最主要的收購形式,通過公開向全體股東發出要約,達到控制目標公司的目的。要約收購是一種特殊的證券交易行為,其標的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發行的股份。
其最大的特點是在所有股東平等獲取信息的基礎上由股東自主作出選擇,因此被視為完全市場化的規範的收購模式,有利於防止各種內幕交易,保障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要約收購包含部分自願要約與全面強制要約兩種要約類型。部分自願要約,是指收購者依據目標公司總股本確定預計收購的股份比例,在該比例範圍內向目標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要約,預受要約的數量超過收購人要約收購的數量時,收購人應當按照同等比例收購預受要約的股份。
收購什麼意思?
國外企業收購是指一家公司為獲得另一家公司的資產或實際控制權而採用多種支付方式購買其股票或資產的行為。根據收購對象的不同,可以將其劃分為資產收購和股權收購兩種形式。資產收購是一個公司收購另一個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資產的行為;股權收購是一家公司購買其他公司部分或全部分的一種行為。兩種形式的主要區別是:資產收購只涉及雙方資產的買賣不需要履行被收購公司的義務,而股權收購時收購方應按持股比例承擔被收購方相應的權力與義務。
股權收購要約是什麼意思?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Tender Offer股權收購要約您所說的這個詞語,是屬於FRM詞彙的一個,掌握好FRM詞彙可以讓您在FRM的學習中如魚得水,這個詞的翻譯及意義如下:要約收購是指收購人向被收購的公司發出收購的公告,待被收購上市公司確認後,方可實行收購行為。它是各國證券市場最主要的收購形式,通過公開向全體股東發出要約,達到控制目標公司的目的。要約收購是一種特殊的證券交易行為,其標的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發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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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收購與資產收購的區別是什麼?
是指收購者只依自已需要而購買目標公司部份或是全部的資產,屬於一般的資產買賣行為,因此不需要概括承受被收購公司的債務.是指主並公司直接或是間接購買目標公司部份或是全部的股權,認購所發行的新股,或是徵求委託書以主導該公司的經營權,使目標公司成為收購者之轉投資事業,而主並公司需承受目標公司一切的權利與義務,資產和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