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文件包括哪些內容?
質量體系程序文件包括哪些內容?
六大項內容:
1、文件控制管理程序
2、記錄控制管理程序
3、內審控制程序
4、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序
5、糾正措施程序
6、預防措施程序
質量管理體系文件中程序文件有哪些
必不可少的六個程序文件:文件控制程序、記錄控制程序、內部審核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糾正和預防措施程序。後兩個可以合併。設計到產品研發的企業要有產品設計和開發程序。其他的要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制訂。僅供參考
ISO質量管理體系中程序文件包含哪些內容?
4.2.3 文件控制程序 4.2.4記錄控制程序 6.2人力資源控制程序 6.3設施和工作環境的控制程序
7.3設計和開發控制程序 7.4採購控制程序 7.5.1生產提供的控制程序 7.6監視和測量裝置的控制程序 8.2.1顧客滿意度測量控制程序 8.2.2內部審核控制程序 8.2.4產品的監視和測量控制程序 8.3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8.5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這些文件很齊全了。
管理手冊和程序文件的區別
管理手冊:綱領性的文件,描述內容包括質量方針、質量目標等等;
程序文件:描述了“做什麼”,說明了COP、SOP、MOP每個過程應該做些什麼;
三級文件:即作業指導書、操作規程等描述了“怎麼做”,詳細描述每個過程怎麼實現。
二階程序文件編寫時,那些內容是必需包含在內的
一般至少有:目的(可無)、範圍、術語(可無)、職責、管理內容和要求、引用文件、相關記錄。
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包括哪些內容
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包括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第三層次文件。
其中,
iso9001:2008標準規定必須有質量手冊,以及文件控制、記錄控制、內部審核、不合格品控制、糾正措施、預防措施等程序文件。第三層次文件則文件需要而定。
而ISO9001:2015標準,對於文件的要求已經淡化,沒有規定質量手冊,而是規定
在必要的範圍和程度上,組織應:
a)保持成文信息以支持過程運行;
b)保留成文信息以確信其過程按策劃進行。
對於不同組織,質量管理體系成文信息的多少與詳略程度可以不同,取決於:
——組織的規模,以及活動、過程、產品和服務的類型;
——過程及其相互作用的複雜程度;
——人員的能力。
標準要去應作為成文信息有;
組織的質量管理體系範圍、質量方針、質量目標、監視和測量資源適合其用途的證據和測量溯源、人員能力、產品和服務要求的評審、產品和服務要求的更改、組織確定的為確保質量管理體系有效性所需的、設計和開發策劃、設計和開發輸入、設計和開發控制、設計和開發輸出、設計和開發更改、外部供方評價、生產和服務提供的控制、可追溯性、顧客或外部供方的財產、更改控制、產品和服務的放行、不合格輸出的控制、評價質量管理體系的績效和有效性、內部審核、管理評審、不合格和糾正措施。
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包括哪些種類
可以根據自身組織需要進行劃分,一般分為體系文件和外來文件兩大類。給你我單位關於文件的分類,供參考。
4.1 文件分類
4.1.1 管理性文件:
a)質量手冊(包括形成文件的質量方針和質量目標);
b)程序文件;
c)部門作業指導書;
d)其它管理性文件(如各種管理制度、崗位職責、管理評審報告、內審報告及相關支持性文件);
e)記錄表格。
4.1.2 技術性文件:
a)工藝文件;
b)適用的國際、國家、行業的標準;
c)集團或部門編制的服務規範、服務提供規範、質量控制規範、技術標準、檢驗規範、質量計劃、管理規定等。
4.1.3 外來文件:
a)來自集團外部的法律、法規、標準、上級文件;
b)顧客或供方提供的圖樣、技術資料、合同、協議、業務往來文件、安全或質量保證文件等。
4.2 受控文件和非受控文件
4.2.1 文件可分為“受控”和“非受控”兩類:
a)“受控”文件是指受集團控制並能對其實施更改的文件,為更改通知版本,在文件發生更改時能追溯到全部使用者,並對文件實施更改,以確保其現行有效;
b)“非受控”文件是指外來文件、無須進行更改控制的集團體系文件(包括用於投標、顧客非現場使用及其他特殊發放的文件,生產計劃、質量月報、與季節有關的作業文件等具有時效性到期自動作廢的文件),為更改不通知版本,集團只保證發放時其現行有效,不進行跟蹤維護。
4.2.2 受控文件須加蓋“受控”印章,分發時應作發放登記,並注分發號。非受控文件由授權人員批准後發放,只作發放登記,不注分發號。對集團受控文件作為非受控文件發放(如投標、顧客非現場使用)時,應加蓋“浮受控”印章。
4.3 文件的形式
文件可採用任何形式或類型的媒介,如紙張、硬拷貝、電子媒體等。
什麼是軟件?軟件包含哪些內容?
軟件是計算機程序、程序所用的數據以及有關文檔資料的集合。
計算機軟件主要包括系統軟件與應用軟件兩大類。
系統軟件是生成、準備和執行其他程序所需要的一組文件和程序,如操作系統(包括DOS、WINDOWS、UNIX等)...
應用軟件是計算機用戶為了解決某些具體問題而購買、開發或研製的各種程序或軟件包,如字處理軟件(包括Word、WPS、Wordstar等).....
簡答題,簡述規範性文件程序包括哪些流程?
規範性文件管理工作程序如下:
一、公開徵求意見程序
行政機關制定規範性文件,起草單位應當通過多種方式廣泛聽取相關單位、社會公眾、行政管理對象、行業協會和專家的意見。除因突發事件等情形需要立即出臺規範性文件外,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應通過網絡、報紙等媒體向社會公開規範性文件草案,廣泛徵求公眾意見;涉及窗口服務事項的,應在窗口服務場所設置布告欄徵求辦事群眾意見;行政管理對象已成立行來協會的,應聽取行業協會意見;除對實施法律、法規、規章或者上級規範性文件作出具體規定外,規範性文件涉及《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定》(省政府令第183號)、《江門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試行)》(江府〔2014〕10號)和《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專家諮詢論證辦法(試行)》(粵府辦〔2012〕37號)、《江門市重大決策專家諮詢論證辦法(試行)》(江辦發[2012]27號)所述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應按規定舉行聽證會或組織專家諮詢論證。規範性文件完成公開徵求意見程序後才能按規定報送審查。
二、政府規範性文件審核程序
(一)已列入政府規範性文件年度立規計劃的規範性文件草案由起草部門直接報送市政府法制機構審核。未列入年度立規計劃,因上級文件要求或者實際工作需要以政府名義發佈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單位須先徵求市政府法制機構意見,再向市政府書面報告原因和理由,由市政府行政首長批准後增列入年度立規計劃。
(二)報送市政府法制機構審核的政府規範性文件應同時附送下列資料:
1、提請政府法制機構審核的公函;
2、規範性文件草案文本;
3、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規範性文件的依據文本;
4、規範性文件的起草說明,包括:
(1)必要性和可行性;
(2)主要依據;
(3)主要內容說明(說明文件章節條款數、內容的基本構成);
(4)起草的簡要過程、徵求意見總體情況(經協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的,應說明情況和理由);
(5)需要提請政府審議解決的問題;
5、徵求意見材料,包括有關單位的書面反饋意見覆印件以及全部意見的採納情況彙總表(不採納意見在備註欄註明反饋或協調情況);
6、有關聽證會筆錄、調研報告及參考資料;
7、其他有關材料。
(1)徵求社會公眾意見網站截圖(公開徵求意見掛網不少於10天)
(2)起草單位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審核意見
(三)起草單位提交的材料符合上述規定的,市政府法制機構應當受理並出具受理回執,並在政府法制信息網公開徵求意見。起草單位提交的材料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市政府法制機構暫緩辦理,並告知起草單位在一定期限內補齊材料。起草單位逾期沒有補齊材料的,視為沒有報審,起草單位應當補齊材料後重新報審。
(四)市政府法制機構應當在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並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
三、部門規範性文件審查程序
(一)部門規範性文件應當在公佈之前報送市政府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市政府法制機構審查同意的部門規範性文件不得發佈。各部門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應當在本部門起草規範性文件時進行審核把關。報送市政府法制機構審查的部門規範性文件送審稿,由起草部門主要負責人簽署;幾個部門共同起草的應當由各個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共同簽署,並由主辦部門負責送市政府法制機構進行審查。
(二)部門規範性文件送審時,送審部門應當向市政府法制機構提交下列材料:
1、提請政府法制機構審查的公函;
2、規範性文件草案文本;
3、法律、法規、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