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報建需要什麼資料?
消防報建需要哪些資料
消防需要報審設計資料、驗收及開業檢查
第十條 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條另有規定的外,建設單位應當自依法取得施工許可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消防設計文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進行抽查。
第十一條 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將消防設計文件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對審核的結果負責。
第十二條 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的,負責審批該工程施工許可的部門不得給予施工許可,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設工程取得施工許可後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施工。
第十三條 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規定進行消防驗收、備案:
(一)本法第十一條規定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二)其他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在驗收後應當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進行抽查。
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設工程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使用。
第十四條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第十五條 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根據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對該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
其中第十四條另外解釋如下
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二)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三)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
(四)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五)消防設計文件。
第二十一條 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三)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五)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二十二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消防驗收申請之日起20日內組織消防驗收,並出具消防驗收意見。
第二十三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申報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應當依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標準對已經消防設計審核合格的內容組織消防驗收。
第三十七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實施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進行消防報建需要哪些相關手續
更正一下不是消防工程需要報建而是建設工程1、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加蓋建設單位公章)2、建設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3、法人身份證複印件、授權委託書、被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5、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6、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文件(工程擴初文本、圖紙和勘查地形圖)(大型工程要求有光盤)7、其他因項目特殊性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另:改擴建工程還需要提供如下文件1、原建築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或《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2、消防設計文件(包括相關的原始建築、消防設備等圖紙)
室內裝修消防報建需要哪些資料
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圖——報消防部門審批——出審核意見——按審核意見修改圖紙——重新報審——出同意施工意見——審核原件報建設單位存檔——工程施工——調試-竣工移交甲方——專業單位檢測——出檢測報告——報審核單位驗收——現場驗收——出合格意見——開業前消防檢查——出同意開業意見——開業
消防報建需要什麼資料
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二)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三)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四)消防設計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應當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依法需要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准的臨時性建築,屬於人員密集場所的,應當提供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准的證明文件。
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消防設計審核申請之日起20日內出具書面審核意見。但是依照本規定需要組織專家評審的,專家評審時間不計算在審核時間內。
第二十一條 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消防設施的工程竣工圖紙;
(三)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四)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裝修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五)消防設施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監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七)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二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消防驗收申請之日起20日內組織消防驗收,並出具消防驗收意見。
消防報建都需要哪些材料
建設單位申請消防設計審核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二)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三)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四)消防設計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應當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依法需要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准的臨時性建築,屬於人員密集場所的,應當提供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准的證明文件。
建設單位在進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時,應當分別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供備案申報表、上述規定的相關材料及施工許可文件複印件。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圖審查的,還應當提供施工圖審查機構出具的審查合格文件複印件。
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許可的建設工程,可以不進行消防設計備案。
消防窗口報建需要準備一些什麼資料?
1.建設單位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2.設計單位資質證明
3.消防設計文件(設計圖紙)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產證或租賃合同)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以各個地區為準)
①授權委託書(窗口領)
②改造的原建築消防審核或驗收或備案相關文件複印件
③服務機構人員的相關身份證明文件以及質量終身負責制登記表
哪些工程需要消防報建? 5分
單體建築面積小於10000㎡的多層公共建築;面積小於2000㎡的獨立地下公共建築及含有面積小於2000㎡地下公共建築的工程; 單體建築面積小於10000㎡的廠房、庫房都要消防報建。
消防報建:主體建築通過消防驗收後,進行二次裝修前,需要把裝修設計圖報消防主管機構審核,也稱為消防報建。2009年5月1日國家新消防法頒佈實施後,符合條件的項目直接在網上申報。原理:建築工程在設計圖紙確定後,需要通過國家消防主管機構的審核,確定建築工程的平面局部,功能設置等符合國家消防規範,滿足建築防火的要求。
消防工程報建需要什麼證件和流程?
更正一下不是消防工程需要報建而是建設工程
1、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加蓋建設單位公章)
2、建設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
3、法人身份證複印件、授權委託書、被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
5、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6、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文件(工程擴初文本、圖紙和勘查地形圖)(大型工程要求有光盤)
7、其他因項目特殊性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另:改擴建工程還需要提供如下文件
1、原建築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或《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2、消防設計文件(包括相關的原始建築、消防雞備等圖紙)
消防報建資料已經提交然後怎麼做
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消防設計審核申請之日起20日內出具書面審核意見。但是依照本規定需要組織專家評審的,專家評審時間不計算在審核時間內。
這個等待批准後的施工即可。
消防報建手續應歸誰辦理
這個根據公安部119文件規定的是建設單位申報設計圖紙備案和驗收備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