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怎麼辦殘疾證?

General 更新 2024-07-04

工傷如何辦理殘疾證

持有經過醫療機構鑑定的傷殘證明,到殘聯去辦理

工傷如果有殘疾證怎麼賠償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十級傷殘,可以按照傷殘等級領取規定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還可以在離職時候得到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傷殘可以辦殘疾證嗎?

辦理殘疾證一、辦證條件 具有本縣常住戶口,符合國家務院制定的《中國實用殘疾人評定標準》的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智力殘疾、肢體殘疾和精神殘疾的人員。 二、辦證時間: 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為統一鑑定、核發、年審殘疾人證時間。在此期間除雙休日外,殘疾人隨到隨辦,鑑定發證地點在縣殘聯辦公室。5月上旬,將各鄉鎮辦證登記彙總錶轉到各鄉鎮殘聯存檔。 三、辦證所需手續 1、農村籍和城鎮無業人員申請評殘,按“屬地原則”,持村(居)委會介紹信到戶口所在鄉鎮殘聯審核登記蓋章後,由本人在法定監護人(無監護人可有親友或村居委指定專人)陪同下,持本人身份證、戶口薄、二寸近期彩色照片3張和病歷或相關病情資料到縣殘聯辦理。 2、城鎮職工申請評殘,由所在單位工作人員帶領,持單位介紹信、本人身份證、戶口本、二寸近期彩照3張、有關病情資料、工資單、勞動合同、養老保險到縣殘聯辦理。 3、殘疾比較明顯,能明顯達到標準的,殘聯可直接辦理。殘疾不明顯的,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相關病歷證明。精神、智力殘疾出具市精神鑑定中心證明。聽力、言語、視力殘疾出具村居及單位證明,致殘時間、原因,並附縣級以上醫院證明。 四、評殘發證組織機構 縣殘聯成立《殘疾人證》鑑定核發小組和監督檢查小組,嚴格按照《中國殘疾人實用評殘標準》實施評定核發。具體程序如下: 1、組聯部初審,具體鑑定人要認真填寫《殘疾人狀況登記表》和《殘疾人證核發表》並簽署鑑定意見。辦理殘疾證所用的印章由組聯部指定專人保管。 2、就業部複審,具體鑑定人要認真進行重新鑑定,填寫《殘疾人證核發表》並簽署鑑定意見。辦理殘疾證所用的鋼印由就業部指定專人保管。 3、分管領導把關再審,並在《殘疾人證核發表》上籤署鑑定意見,最後填制殘疾人證。 4、最後由監督檢查小組進行抽查,如發現辦證不實、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嚴肅處理,並交組織、紀律部門查處

工傷幾級可以辦殘疾證

工傷鑑定等級與發放殘疾證無關。

殘疾證,是認定殘疾人及其殘疾類別、等級的合法憑證。由殘疾人自願申領,殘疾人向戶籍所在地殘聯提出申請,殘聯委託專門醫療機構按《殘疾人實用評定標準(試用)》評定。符合標準的發給殘疾證。

殘疾證發放與工傷鑑定適用不同的標準,不同的鑑定機構,二者沒有關聯。工傷職工申請辦理殘疾證,必須在戶籍所在按程序另行申辦按殘疾人鑑定標準重新評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以下簡稱殘疾人證)是認定殘疾人及其殘疾類別、等級的合法憑證。殘疾評定標準為國務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殘疾標準》(以下簡稱“殘疾標準”)。

三、殘疾人證發放堅持申領自願、屬地管理原則。實行市、縣兩級管理髮放制度。申請人本人(或法定監護人)向申請人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申請辦理。凡是符合殘疾標準的視力、聽力、言語、智力、肢體、精神及多重殘疾人均應發給殘疾人證。

工傷殘疾證有什麼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是經國家批准的由中國殘聯統一制發的殘疾人專用證件,其效用主要體現在: (1)證明殘疾及其殘疾類別、等級的憑證; (2)享受國家和地方政府優惠政策及扶助規定,維護合法權益的依據; (3)制定工作計劃,發展殘疾人事業的基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規定:"凡符合《中國殘疾人實用評定標準》的視力、聽力、言語、智力、肢體、精神等殘疾人均應發給殘疾人證。"身有殘疾尚未達到規定標準者,不能發給殘疾人證。 1.工傷殘疾證和殘疾證是兩個概念,工傷殘疾證不能換取殘疾證,如要辦理殘疾證必須按殘疾證申報程序申報,享受的待遇肯定不一樣; 2.工傷殘疾證是按照< <工傷保險條例> >鑑定後發放的工傷證件,享受響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 >上說的很清楚了,請查閱 news.xinhuanet.com/...53.htm!! 3.殘疾證是當地的社會殘疾人聯合會發放的傷殘證明,待遇由殘疾人聯合會落實,和職工因工傷殘證不一樣!!參考資料: zhidao.baidu.com/question/17316062.html

滿意請採納。

工傷評殘之後怎麼才能辦理殘疾證? 需要什麼材料?

是的 要去醫院去鑑定一下是幾級殘疾 然後根據戶口簿什麼的證明 去當地的殘聯辦理 如果殘聯有人更好辦 就怕有人故意為難你 你知道的…… 呵呵

新手小白為你服務!!!

勞動鑑定為10級傷殘,可以辦理殘疾證嗎?該如何辦理? 10分

工傷10級,在殘聯這邊是辦不到殘疾證的。工傷8級左右可以辦在肢體四級。

以下是標準:肢體殘疾四級:基本上能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

1.單小腿缺失;

2.雙下肢不等長,差距在5釐米以上(含5釐米);

3.脊柱強(僵)直;

4.脊柱畸形,駝背畸形大於70度或側凸大於45度;

5.單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

6.單側拇指全缺失;

7.單足跗跖關節以上缺失;

8.雙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

9.侏儒症(身高不超過130釐米的成年人);

10.一肢功能中度障礙或兩肢功能輕度障礙;

11.類似上述的其他肢體功能障礙。

工傷傷殘能否辦殘殘疾證?

先到當地殘聯開一個證明,再去縣級以上醫院進行檢查,做傷殘認定。如被認定可以辦理殘疾證,就可帶好相關身份證明去戶口所在地的殘聯辦理.

辦理材料

1、申領人身份證複印件;

2、申領人2寸免冠近照3張;

3、個人醫院病歷。無原始病歷,且殘疾狀況不明的,由申領人先行到區級以上醫院檢查,並根據不同殘疾類別提供檢查報告:

視力殘疾:區級以上醫院視覺誘發電位測試報告單;

聽力殘疾:常州市二院聽力誘發電位測試報告單;

肢體殘疾:一年以上門診病歷,截肢者、小兒麻痺、兩退粗

細明顯者可免病歷;

智力殘疾:常州市德安醫院或102醫院智商測試報告單;

精神殘疾:區級以上精神病專科醫院病歷證明(2年以上治療病歷);

4、《殘疾證》遺失補辦的,提供《遺失聲明》,聲明刊登後滿一個月方可補辦。

5、已領取殘疾證後想再次評殘升級的,必須持證滿一年後才可重新申請複評。

辦理地點

殘疾人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

在單位受工傷有傷殘等級怎麼辦理殘疾證

你的問題涉及《殘疾證》,請參考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link?url=xARs55PD42J-_8gJrxDYr57IXPTZzmXMnHywIhYehZrp43W49vWWLhjyBdlybdiT7GJvN15bDuaROXLlaMaiXq】

工傷幾級可以辦殘疾證?

九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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