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書遺囑怎麼公證?

General 更新 2024-11-29

代書遺囑用公正嗎?

雖然效力不如公證遺囑,但是代書遺囑是有法律效力的。

需要注意代書遺囑的格式,而且代筆人和見證人都不可以是利益相關人。

遺囑只需要寫一份,交給最大收益人保管即可。

代書遺囑應該怎樣進行公證

如果要做公證,就不必要在進行代書了,可以由立遺囑人口述或親筆寫下遺囑,由公證員當面做出公正書就可以了,不需要相關的繼承人簽字,

代書遺囑需要公證嗎

雖然效力不如公證遺囑,但是代書遺囑是有法律效力的。

需要注意代書遺囑的格式,而且代筆人和見證人都不可以是利益相關人。

遺囑只需要寫一份,交給最大收益人保管即可。

到公證處調閱代書遺囑公證需要的手續

本人曾辦理過的一起遺囑公證,2006年5月,當事人李傑(化名)親自到公證處,要求辦理遺囑公證,他立遺囑將其名下合法財產死後由其次子李佳旭(化名)和長女李佳莉(化名)繼承。李傑還有一個長子叫李小明(化名),但李傑在遺囑中卻未給長子李小明留任何財產。公證員依據《遺囑公證細則》的規定,審查了李傑提供的相關材料,製作了談話筆錄,對李傑立遺囑情況進行了錄音,並按規定製作了李傑遺囑公證書。

事隔4年,李傑因病去世,其次子李佳旭與長女李佳莉按要求繼承父親遺產時,李傑的長子李小明卻拿出一份李傑所立的代書遺囑,李傑所立代書遺囑又把2006年5月經公證過的公證遺囑中已處分的財產又重新進行了處分,將公證遺囑中確定應由李佳旭和李佳莉繼承的財產又重新並給李曉明要求按代書遺囑繼承李傑的財產,並訴至法院,於是一場遺產爭奪戰展開了。

代書遺囑能否撤銷變更公證遺囑便成了爭議的焦點。

我國《繼承法》第十七條對遺囑的法定形式做了規定即遺囑的法定形式有以下五種:(一)公證遺囑、(二)自書遺囑、(三)代書遺囑、(四)錄音遺囑、(五)口頭遺囑。

1、公證遺囑。是指經過國家公證證明機構依法認可其真實性與合法性的書面遺囑。公證遺囑由遺囑人親自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與其他遺囑方式相比,最為嚴格,更能保障遺囑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因而效力最高。《繼承法》第20條第3款規定: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2、自書遺囑。是指由遺囑人親筆書寫製作的遺囑。這種遺囑設立形式簡便易行,具有較強的保密性,是最常用的遺囑形式。《繼承法》第17條第2款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3、代書遺囑。是由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由他人代為書寫而製作的遺囑。代書遺囑又稱為代筆遺囑或口授遺囑。《繼承法》第17條第3款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有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4、錄音遺囑。是指以錄音方式把遺囑人的口述內容錄製下來的一種遺囑。

5、錄音遺囑。是指由遺囑人以口頭方式表述,而不以任何方式記載的遺囑。

本案例中,李曉明手中的遺囑是立遺囑人在見證人在場見證下所做遺囑,符合代書遺囑的法定特徵,應屬於代書遺囑。而公證遺囑則是立遺囑人親自到公證處經公證機關辦理的公證。根據繼承法的規定,此份公證遺囑具有最高的證明效力。因而李曉明手中的代書遺囑不能變更撤銷李佳旭、李佳莉手中的公證遺囑。

需要強調的是,立遺囑人經公證機構公證後的遺囑公證並不一定是完全不可以撤銷或者變更的。如果立遺囑人要撤銷或變更公證遺囑則必須採取公證的方式來變更。即由立遺囑人親自到公證處,再找公證員,新作一份公證遺囑,來替代或變更以前的公證遺囑。即:對於已經存在的公證遺囑,只有通過立遺囑人再作新的公證遺囑,來變更以前的公證遺囑,才能夠真正起到變更(原有的)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史巧蘭)

自書遺囑是否需要公證,如何辦理遺囑公證?

易軼律師解答:您好,關於自書遺囑是否需要公證的問題。根據《繼承法》的規定,遺囑分為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它們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最高,因為根據法律規定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也就是說,如果同時存在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等,內容相抵觸,應以公證遺囑為準。因此,自書遺囑無論公正與否都具有法律效力,您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決定是否公證。申辦遺囑公證,遺囑人應到遺囑人住所地或者遺囑行為發生地公證處提出申請。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親自到公證處有困難的,可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請求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指派公證人員到其住所或者臨時處所辦理。申辦遺囑公證,遺囑人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可由公證人員代為填寫,遺囑人應當在申請表上簽名。申請遺囑公證還應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1、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身份證件;2、遺囑涉及的不動產、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產權憑證的財產的產權證明;3、公證人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公證員為我父親代書遺囑,沒有證明人簽字,遺囑可有希望判無效?

公證人員本身就是無利害關係人。所以代書是可以的。

按照公正的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看,一般遺囑公證需要有兩名以上的公證員執行公證事宜,其中必須有一人具有公證員資格。所以也符合繼承法中兩名以上見證人的規定,一般來說經過公證後的遺囑的法律效力是最高的,而且公證書在法庭上可以直接作為證據提供。

當然了,你如果對公證書有異議的,可以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處提出異議,要求審查,出具公證書審查報告,提交法院作為證據。

代書遺囑本人簽名後還需要公正嗎?

代書遺囑是指因遺囑人不能書寫而委託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中國《繼承法》第17條第3項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囑代書人、見證人必須是與繼承遺產無利害關係的人。繼承人、受遺贈人和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由於他們與繼承死者的遺產有切身之利害關係,因此,不能作為遺囑代書人,見證人。  所以帶書遺囑必須是,由兩個以上與繼承遺產無利害關係的人,在場見證和代書。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遺囑才有效。代書遺囑有效不以公正為前提。

公證遺囑與自書遺囑哪個效力大

公民可以進行公證遺囑,也可以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公證遺囑是指經公證機關公證的遺囑,因其有國家公證機關的證明,因而有高於其他形式遺囑的效力,我國繼承法中有明文規定:“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相關法律條文可以參考:陳海陽律師團隊網

律師代書遺囑可以繼承公證嗎?

這樣的情況我處理過,不過我的回答也是“不行”。但是有其他的辦法可以達到這個目的,那就是到法院提起一個確權之訴,確認這個房子是你的,那也可以達到目的。

公證人員可以作為代書遺囑的見證人嗎

法人可以成為代書遺囑的見證人,除了以下人員,其他人員都可以作為見證人。

《繼承法》第十八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繼承人、受遺贈人;

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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