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歷是什麼?
什麼是住院病歷?
住院病歷就是病人住院時的病案記錄,依照法律規定,所有住院病人醫院都應當製作住院病歷。 病歷,亦叫病史、病案,是醫務人員對病人患病經過和治療情況所作的文字記錄。病歷是醫生診斷和治療疾病的依據,是醫學科學研究的很有價值的資料。 普通門診病歷由患者自行保管,
住院病歷包括哪些內容
住院病歷資料可以分為客觀性病歷資料和主觀性病歷資料兩類,客觀性病歷資料是指記錄患者症狀、體徵、病史、輔助檢查結果、醫囑等客觀內容的資料以及為患者進行手術、特殊檢查以及特殊治療時向患者交待情況、患者及家屬簽字的文書資料,一般包括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和治療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報告單、護理記錄等內容。主觀性病歷資料指醫療活動中醫務人員通過對患者病情發展、治療過程進行觀察、分析、討論提出的診治意見等而記錄的資料,多反映醫務人員對患者疾病以及診治情況的主觀認識,一般包括病程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記錄、手術討論記錄、疑難病歷討論記錄、死亡病歷討論記錄等內容。
住院病歷什麼樣子
病歷的話,可以百度搜索“病歷證明怎麼開”,答案評論第一條就是,說不定對你有幫助。
住院病歷包括哪些內容,入院記錄應當如何書寫
一、住院病歷包括哪些內容
住院病歷內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頁、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麻醉記錄單、手術及手術護理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出院記錄(或死亡記錄)、病程記錄(含搶救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會診意見、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等。
二、入院記錄應當如何書寫
(一)患者一般情況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婚姻狀況、出生地、職業、人院日期、記錄日期、病史陳述者。
(二)主訴是指促使患者就診的主要症狀(或體徵)及持續時間。
(三)現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發生、演變、診療等方面的詳細情況,應當按時間順序書寫。內容包括髮病情況、主要症狀特點及其發展變化情況、伴隨症狀、發病後診療經過及結果、睡眠、飲食等一般情況的變化,以及與鑑別診斷有關的陽性或陰性資料等。
與本次疾病雖無緊密關係、但仍需治療的其他疾病情況,可在現病史後另起一段予以記錄。
(四)既住史是指患者過去的健康和疾病情況。內容包括既往一般健康狀況、疾病史、傳染病史、預防接種史、手術外傷史、輸血史、藥物過敏史等。
(五)個人史,婚育史、女性患者的月經史,家族史。
(六)體格檢查應當按照系統循序進行書寫。內容包括體溫、脈搏、呼吸、血壓,一般情況,肌膚、粘膜,全身淺表淋巴結,頭部及其器官,頸部,胸部(胸廓、肺部、心臟、血管),腹部(肝、脾等),直腸肛門,外生殖器,脊柱,四肢,神經系統等。
(七)專科情況應當根據專科需要記錄專科特殊情況。
(八)輔助檢查指人院前所作的與本次疾病相關的主要檢查及其結果。應當寫明檢查日期,如系在其他醫療機構所作檢查,應當寫明該機構名稱。
(九)初步診斷是指經治醫師根據患者人院時情況,綜合分析所作出的診斷。如初步診斷為多項時,應當主次分明。
(十)書寫入院記錄的醫師簽名。
為什麼還要那個住院那個,住院病歷呢!
難道這些困惑都應該及時的去醫院有專業的人員為你進一步,進一步的解答,具體怎麼樣的治療以及。需要謹遵醫囑,進一步的去進行治療
住院病歷單和入院病裡單有什麼不一樣嗎
一個入院時一個是治療中
看病報銷要用的病歷是什麼?
也就是醫院開的證明及相關材料
如果你有醫保卡的話,在醫院住院的時候就直接報銷了。也就是少收你的錢。
一般是住院登記處旁邊的窗口,把醫保卡給他。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方式有兩種:
一是聯網結算。參保人員在已經實行住院聯網結算或報盤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在定點醫院收費窗口只需交納個人應付部分費用,其餘費用由社保中心按規定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
二是全額墊付的報銷。參保人員在尚未實行聯網結算的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出院後,憑定點醫院的出院證明、醫療費發票和全部費用清單,到街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及其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登記,歸集報銷資料,統一交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結算。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規定的時間內結算完畢,並按規定支付報銷的醫療費用。
入院病歷首頁是什麼?
入院病例第一篇。
內容包括個人信息,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工作單位,個人及家屬電話,家屬姓名等。
診斷,門診,入院,出院診斷。
住院科室,住院醫生,主治醫生,主任醫生,護士,護士長簽名等。
住院病歷指的是什麼?和住院證明有什麼區別?
住院病歷是詳細的 記錄病人因何種症狀何時來醫院就診 就診前症狀 就診中症狀 就診後症狀就診中使用何種藥物 使用量 分幾次用藥 主治醫師臨床主治醫師的臨床處理意見及處置措施 臨床護理人員護理記錄。此為住院病歷住院證明 為何人因何病到XX醫院就診 就診過程及結果以及所發生的費用 最後主治醫師簽名 醫院加蓋公章以茲證明。此為住院證明祝你:事事順心 吉人天相!
複印病歷要提供什麼材料
為貫徹“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可受理下列人員和機構複印或複製病歷資料的申請: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 3、保險機構
二、我院由醫務處或門診部的專(兼)職人員負責受理複印或複製病歷資料的申請,受理申請時,應當要求申請人按下列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一)患者本人辦理
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及身份證明覆印件。 (二)患者代理人辦理
1、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及身份證明覆印件。 2、患者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及身份證明覆印件。
3、申請人與患者代理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戶口本、出生證、結婚證、單位證明信等複印件)。 4、如患者為未成年人,須監護人持本人身份證及患者委託書辦理。 (三)死亡患者近親屬辦理的 1、患者死亡證明及死亡證明覆印件。
2、患者近親屬有效身份證明及身份證明覆印件。 3、申請人是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法定證明材料。 (四)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人辦理的 1、患者死亡證明及死亡證明覆印件。
2、死亡患者近親屬有效身份證明及身份證明覆印件。 3、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人有效身份證明及身份證明覆印件。 4、死亡患者與其近親屬代理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 5、申請人與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 (五)保險機構辦理的
1、單位介紹信。
2、保險機構承辦人員有效身份證明及身份證明覆印件。 3、患者委託書。
4、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的複印件。 5、患者保險合同複印件。
6、患者已死亡的需出具死亡證明覆印件。 (六)公安、司法部門辦理的 1、單位介紹信。
2、公安、司法部門承辦人員有效身份證明及身份證明覆印件。 3、公安、司法部門承辦人員工作證及工作證複印件。
三、可為申請人複印或者複製的病歷資料包括:門診病歷和住院病歷中的住院志(及住院記錄)、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護理記錄、出院記錄。
四、醫務處或門診辦公室受理複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申請後,應當在醫務人員按規定時限完成病歷後予以提供。
五、病歷應在申請人在場的情況下複印或者複製。複印或者複製的病歷材料經申請人核對無誤後,住院病人的病歷加蓋醫務處印章,門診病人應當加蓋門診辦公室印章。
六、複印或者複製病歷資料,根據市衛生局“京衛物價字[2002]17號文”規定,收取工本費。 注:1、有效身份證明:指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或戶口本。
2、患者、患者委託的代理人、公安或司法部門辦理複印、複製病歷資料時需提供患者的住院號及門診號。
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