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資公司是什麼?
什麼叫做外商企業再投資?
如果該外商獨資企業是一家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則你公司被收購後將變成外商投資企業;
否則,該外商獨資企揣是普通的外商投資企業,因其是一家境內機構,你公司被收購後仍是內資企業。
嚴格的外商企業再投資,就是指該外資企業參股別的企業,具體形式包括新設、併購(股權收購,就是你公司的情況),增資,除上述說的特殊情況外,所設立(或購買、參股)的企業仍為內資企業。
還有一種情況是外商投資企業外方所得再投資,如外方投資者(外商)以所投資的企業產生的利潤去設立或購買一個企業,則後成立的企業和產生利潤的企業一樣,“都是外商做為股東成立的”,都是外商投資企業。
工商局可能是將你的情況理解成後一種再投資了。
什麼是外資企業?
外資企業,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中國投資者和外國投資者共同投資或者僅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企業。
(二)外資企業的種類
外資企業是一個總的概念,包括所有含有外資成分的企業。依照外商在企業註冊資本和資產中所佔股份和份額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徵的不同,可將外資企業分為三種類型:
1.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其主要法律特徵是:外商在企業註冊資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業採取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形式。故此種合營稱為股權式合營。
2.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其主要法律特徵是:外商在企業註冊資本中的份無強制性要求;企業採取靈活的組織管理、利潤分配、風險負擔方式。故此種合營稱為契約式合營。
3.合資企業。其主要法律特徵是:企業全部資本均為外商擁有。
二、外資企業的概念與我國的外資企業立法
(一)外資企業的概念
外資企業是指有關外資企業組織和活動的行為規範的法律、法規的總稱,是由眾多的有關外資企業的立法規範形成的一個法律體系。其主要內容包括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設立與登記程序、法律地位、投資關係、法律文件、中外雙方的權利義務、組織機構、經營管理、勞動關係、稅收、外匯管理、解散與清算等。
(二)我國的外資企業立法
我國的外資企業立法是伴隨著我國的改革和對外開放政策而逐步建立並不斷完善的,至今已形成較為完備的外資企業立法體系,其中重要的法律、法規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外資企業實施細則、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營各方出資的若干規定及其補充規定等。
三、外資企業的法律保護及管轄
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外資企業不僅受中國法律保護,而且受中國法律管轄。外資企業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得損害中國的社會公共利益,國家有關機關依法對外資企業實行管理和監督。為了保護外資企業的合法權益,國家對合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不實行國有化和徵收。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實行徵收,並給予相應補償。
外資企業的概念和種類
(一)外資企業的概念
外資企業,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中國投資者和外國投資者共同投資或者僅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企業。
(二)外資企業的種類
外資企業是一個總的概念,包括所有含有外資成分的企業。依照外商在企業註冊資本和資產中所佔股份和份額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徵的不同,可將外資企業分為三種類型:
1.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其主要法律特徵是:外商在企業註冊資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業採取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形式。故此種合營稱為股權式合營。
2.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其主要法律特徵是:外商在企業註冊資本中的份無強制性要求;企業採取靈丹的組織管理、利潤分配、風險負擔方式。故此種合營稱為契約式合營。
3.合資企業。其主要法律特徵是:企業全部資本均為外商擁有。
外資企業的概念與我國的外資企業立法
(一)外資企業的概念
外資企業是指有關外資企業組織和活動的行為規範的法律、法規的總稱,是由眾多的有關外資企業的立法規範形成的一個法律體系。其主要內容包括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設立與登記程序、法律地位、投資關係、法律文件、中外雙方的權利義務、組織機構、經營管理、勞動關係、稅收、外匯管理、解散與清算等。
(二)我國的外資企業立法
我國的外資企業立法是伴隨著我國的改革和對外開放政策而逐步建立並不斷完善的,至今已形成較為完備的外資企業立法體系,其中重要的法律、法規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的區別是什麼?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的區別丁什麼?
外商投資企業是相對內資企業來說的,它可以由中外雙方共同出資。
而外商獨資企業的區別在於全部資本都是外國投資者
具體見百度詞條說得很詳細。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資企業有什麼區別呢?
外資企業,一般是指外商獨資企業,即出資全部是外國投資者投入;它屬於外商投資企業的一種。
什麼是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嗎
外國投資者在中國以獨資或與中國投資者合資的形式設立的從事直接投資的公司----稱之為投盯性外商投資企業。其公司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外商投資公司的判斷標準是什麼
外商投資企業是外國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以各種方式在中國境內投資,並依照中國法律設立的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
外商投資企業分為合資經營企業、合作經營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
非公司外商投資企業指的是什麼?
指採用非公司制組織形式的外商投資企業,主要是中外合作的採用合夥制的外商投資企業,外資合夥企業等。
什麼是外企
外商獨資企業指外國的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企業。根據外資企業法的規定,設立外資企業必須有利於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並應至少符合下列一項條件,即採用國際先進技術和設備的;產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一般為有限責任公司,也可以說是一人有限公司。 但不包括外國的公司鼎企業、其他經濟組織設在中國的分支機構,如分公司、辦事處、代表處等。
外商投資企業有哪幾種形式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是外商投資在中國最主要的方式,其他投資方式包括設立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性公司,合作開發、BOT等。一、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亦稱股權式合營企業。它是由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與中國的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共同投資舉辦的企業。其特點是合營各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按各自的出資比例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中國法人地位。外國投資者所佔註冊資本的投資比例一般不得少於25%。合營者可用現金出資,也可用建築物、廠房、機器設備及其他物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場地使用權等作價出資。外國投資者分得的利潤和其他合法權益,可以匯出境外,也可以在境內再投資。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亦稱契約式合營企業。它是由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同中國的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根據中外方提供的合作條件共同舉辦的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應由合作各方就各自提供的條件、權利、義務、收益分配或風險、債務的承擔、企業的管理方式、期滿後的財產處理等共同協商,在企業合同中明確約定。舉辦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一般由外國合作者提供全部或大部分資金、技術、關鍵設備等,中方通常負責提供土地使用權、現有廠房設施或部分資金等。合作經營企業可以是具有法人資格的,也可以是不具有法人資格的。三、外資企業外資企業指外國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依照相關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企業。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不包括外國的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四、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外國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與中國的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認購一定比例的股份,在中國境內共同舉辦的公司。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資本由等額股份構成,各股東以其所認購的股份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它是外商投資企業的一種形式,適用國家法律、法規對於外商投資企業的有關規定。五、投資性公司投資性公司是指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以獨資或與中國投資者合資的形式設立的從事直接投資的公司,其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申請設立投資性公司的外國投資者必須資信良好,擁有相當的經濟實力,並在中國境內已設立一定數量的外商投資企業,且其實際繳付的註冊資本的出資額不低於3000萬美元。經中國政府批准設立的投資性公司被賦予較一般外商投資企業更為廣泛的經營範圍,以鼓勵跨國公司開展系列投資活動。目前,投資性公司可在國家鼓勵和允許外商投資的工業、農業、基礎設施、能源等領域進行投資。六、中外合作開發中外合作開發是指中國公司與外國公司通過訂立風險合同,對海上和陸上石油、礦產資源進行合作勘探開發。它是目前國際上在自然資源領域廣泛使用的一種經濟合作方式,其最大的特點是高風險、高投入、高收益。合作開發一般分為三個階段,即勘探、開發和生產階段。七、BOTBOT方式是指投資者在投資國承擔一個既定的工業項目或基礎設施項目,負責項目的建造、營運、維修和轉讓。投資者在固定期限內營運設施並且被允許在該期限內收回對該項目的投資、營運、維修費及其他費用,在規定的期限滿後,將該項目轉讓給項目方的政府。
外商獨資和外企是一回事嗎?
企業性質劃分國有企業. 集體企業..股份合作企業.公司.其他
外資企業(也叫外商獨礎企業)是外國人在中國投資的企業.外企是外國的企業在中國設的分公司.外商獨資和外企不是一回事哦!
什麼是三資企業?
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三類外商投資企業,稱為三資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