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宗旨是什麼?
我國政府的宗旨和工作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1)政府的工作宗旨:為人民服務。 (2)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則:對人民負責。 (3)堅持這個宗旨和原則要求:① 堅持為人民服務的工作態度;②樹立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③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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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政府的宗旨是什麼?
在我國,中國共產黨成為執政黨以後,所領導的政權是人民政權,政府是人民政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政府工作根本宗旨
政治:我國政府的宗旨是什麼?
(1)政府的工作宗旨:為人民服務。
(2)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則:對人民負責。
我們國家的性質 宗旨是什麼?
(1)我國的國家性質是人民民主專政。我國政府性質:我國政府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國家行政機關,是人民意旨的執行者和人民利益的捍衛者。
(2)我國政府的宗旨:為人民服務。
我國政府的宗旨和基本原則分別是什麼?
我國政府的宗旨和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則
(1)政府的工作宗旨:為人民服務。
(2)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則:對人民負責。
(3)堅持這個宗旨和原則要求:① 堅持為人民服務的工作態度;②樹立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③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方法
我國的教育宗旨是什麼?
教育目標是一個具有多層級、多義項的範疇,根據教育目標的抽象性和具體性程度,可分為國家教育宗旨(教育目的)、學校培養目標、課程教育目標及單元教育目標;根據教育活動的進程,可分為終結性教育目標、階段性教育目標與即時性教育目標;根據主客觀性,可分為客觀性教育目標與主觀性教育目標。
(一)根據教育目標的抽象性程度,教育目標可分為:
1.國家教育宗旨。或曰教育目的,是對各級各類教育所培養的人的總體要求。它是抽象程度最高的教育目標,通常規定在憲法或教育基本法或有關教育政策文件之中。
2.學校教育目標。或曰培養目標。它是各級各類學校根據國家教育宗旨分別設定的教育目標,這是總體教育目的的具體化,如小學培養目標、普通中學培養目標等。
3.課程教育目標。這種目標體現在課程計劃和課程標準之中,它具體規定了教什麼內容,用多少時限,並規定總目標與分目標。它是教育宗旨和培養目標進一步的具體化。
4.單元教育目標。或曰教學目標。這是以“單元”作為教學基本單位而設定的教育目標。美國教育學者布盧姆( Benjamin S.Bloom,1913 —)等人提出教育(教學)目標分類學:把各門學科的教育(教學)目標分為認知、情感和動作技能三個領域。在認知領域,又分為認知、理解、應用、分析、綜合、評價六個方面;在情感領域,又分為接受、反應、形成價值觀念、組織價值觀念體系、價值體系個性化五個方面;在動作技能領域,又分為整個運動、協調細緻的動作、非語言交流的動作、言語行為四個方面。
(二)根據教育活動的進程,教育目標可分為:
1.終結性教育目標。即一定社會和國家對於未成年人應當達到的身心發展水平的一種期待。
2.階段性教育目標。也稱遞進性教育目標,是指某一階段和層次的教育所要達到的目標,是終結性教育目標的階段分化和層次分解。
3.即時性教育目標。這是指具體教育活動的目標,是在短時內可以達到的教育目標。
(三)根據主客觀性,教育目標可分為:
1.客觀性教育目標。這是指外在於教育工作者的不以其意志為轉移的教育目標,它是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因素對未來人才的規格及質量要求的反映,通常在教育政策法規及相關的教育文本中加以確定。
2.主觀性教育目標。這是指教育工作者在思想上所理解和接受的教育目標,或一些教育家、思想家、政治家所主張的教育目標。
我國的安全生產宗旨是?
安全生產
1、樹立“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預防和避免的”、“違章就是事故”的理念;重視人的生命價值觀的觀念;安全生產就是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保障觀念;企業要向社會負責的觀念;樹立三個觀點:沒有幹不好的工作,就看努力不努力;沒有預防不了的事故,就看工作做到位了沒;沒有克服不了的不良習慣,就看有沒有工夫,有沒有為了安全而敢於得罪人的魄力。
2、“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指工程項目各級領導和全體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必須堅持在抓生產的同時抓好安全工作。他實現了安全與生產的統一,生產和安全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兩者不能分割更不能對立起來應將安全寓於生產之中。
3、“安全具有否決權”的原則,指安全生產工作是衡量工程項目管理的一項基本內容,它要求對各項指標考核,評優創先時首先必須考慮安全指標的完成情況。安全指標沒有實現,即使其他指標順利完成,仍無法實現項目的最優化,安全具有一票否決的作用。
4、“三同時”原則,基本建設項目中的職業安全、衛生技術和環境保護等措施和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簡稱。
5、“五同時”原則,企業的生產組織及領導者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6、“四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當事人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沒有制訂切實可行的預防措施不放過。“四不放過”原則的支持依據是《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02號)6、“三個同步”原則安全生產與經濟建設、深化改革、技術改造同步規劃、同步發展、同步實施。
安全生產:
安全生產是指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為了避免造成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事故而採取相應的事故預防和控制措施,使生產過程在符合規定的條件下進行,以保證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與健康,設備和設施免受損壞,環境免遭破壞,保證生產經營活動得以順利進行的相關活動。
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它的主要宗旨是什麼?分別是哪些?
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鬥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
我國宗旨信仰的內涵是什麼?
尊重和保護宗教信仰自由,是中國政府對待宗教問題的一項長期的基本政策。宗教信仰自由作為公民的一項權利,得到了憲法和法律的保障。
1982年12月4日全國人大五屆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憲法第3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同時也規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