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退股按什麼比例?
股東退股後股份比例怎麼分配.
首先如果是按照公司法成立的公司是不能退股的只能轉讓,如果轉讓給有公司股東外的第三人,在同等條件下,原公司股東有優先權。以公司評估價、淨資產為基準確定協議價,一般已經考慮了你提出的所有事項。另外公司可以通過回購註銷方式解決它的股份。
如果是合夥制的話要全體合夥人同意,並對以前業務發生的虧損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公司股東退股怎麼分配?
問題:我和兩個合夥人合資開一家公司,由於私人問題要分開。但是公司現在有很多不明帳目對不出來。這些帳目應該要誰來負責?具體應該怎麼分配? 朱律師:按照公司股權比例合理分配資產,按照比例清算。 相關知識——股東退股的要求 按照修訂之前的公司法,股東投資有限公司以後,將與公司緊緊地綁在一起,而不能像股份公司的股東“用腳投票”自由進出公司。但是,經濟生活的實踐卻又提出了股東退股的種種要求,主要表現在如下方面: 第一,公司經營風險過大,超出股東投資的預期。股東投資於公司,通常對公司的商業計劃都有自己可以承受的預期,當商業計劃的風險大大超過其預期時,股東就會產生退股的念頭,從公司退出以便降低其投資風險。 第二,股東死亡。股東投資公司後,股東依法享有股權。股權是一種重要的財產權利,當股東死亡時,其股權應當列入遺產,由繼承人進行繼承。根據我國儲繼承法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父母和子女。當這些繼承人不願或者不適宜成為公司股東時,將死亡股東的投資從公司中分離出來就成為繼承人的渴望。 第三,股東離異。當股東婚變,夫妻雙方離異時,有關股東權益的分割問題就會被提出來。由於夫妻雙方已經反目,作為非股東的一方配偶絕不可能參加對人合性要求比較高的有限公司。這時,將股東權益的一半從公司中抽取出來,變現交割給非股東的配偶,就成為非股東的配偶的強烈要求。 第四,小股東遭遇控股股東壓榨。資本多數決是有限公司股東會表決的一項基本原則,資本多數決雖然確立了資本民主主義,有利於鼓勵投資。但是資本多數決也往往被控股股東濫用,導致控股股東壓榨小股東,攫取不當利益。當小股東奮起反抗而沒有效果時或者小股東不願浪費太多的經濟和時間時,逃離公司就成為其理性的選擇。 第五,公司陷入僵局。不可否認的是,有限公司成立伊始,各股東之間多數能團結和睦,公司表現出良好的人合性。但是隨後發展變化的情況往往會造成股東之間失和,當矛盾雙方股東持股比例相等或者各自控制的董事人數對等時,公司就會陷入僵持狀態中。僵持不是結果,最終會有一方股東選擇離開。 第六,股東的出資面臨法律強制執行。 第七,其他情形。如股東長期患病不能參加公司管理、股東喬遷異地或者國外而要求退出公司、股東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故急需資金等。 當上述情形出現時,股東提出退股,要求將自己的投資抽回來往往成為一種客觀需要。但是,這一合理的要求卻碰到了法律障礙。修訂前的我國《公司法》第34規定:“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面對這一明確的法律規定,股東無法提起退股訴訟,股東們在章程中關於股東退股的約定也面臨被法律否定的命運,已經實際退股的股東也要依法返回公司,反目成仇的股東也要同舟共濟。要求退股的股東陷入『法律桎梏和痛苦之中。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成為其出資的囚徒,被鎖定在公司中。面對這一法律規定,人們在投資於有限公司時,就顯得格外小心謹慎,考慮到有去無回的法律規定,就會產生猶豫和躊躇,尤其是小額投資更是如此。人們投資的積極性受到了法律的抑制。 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建議撥打律師諮詢電話,讓律師幫你解答!
公司退股計算方式。
A的股份為34.4266%/(34.4266%+30.0653%+13.0718%)*100%=44.3872%
B的股份為30.0653%/(34.4266%+30.0653%+13.0718%)*100%=38.7641%
C的股份為13.0718%/(34.4266%+30.0653%+13.0718%)*100%=1鼎.8539%
一個股東退股,他的股份按照原來的比例分給其他的股東,還是可以同等分配?
都是可以的
在公司虧損的情況下,股東退股的比例怎麼算
看你是怎麼購買的,如果是在新三板裡購買的,那麼虧損的話還是按你購買股權時的價格回購,並有百分之10左右的利息,如果不是的話,那麼應該按當前股價收購
企業股東要退股如何分配?
B要退股的話,就讓別的股東拿出錢收購他的股份,別的股東也不願意收購的話,B投資的共25萬要還給B,然後到工商局做減資登記。
盈利185萬和公司總資產700萬都是公司的財產,任何人都不能隨意處分。公司的利潤提取法定盈餘公積和任意盈餘公積之後,經股東(大)會同意可以分配給股東,決定了分配數之後即按股份比例分配。就你公司而言,可以分的是盈利185萬(如果還沒提盈餘公積的話還要提10%以上的盈餘公積),股東開會決定分多少(假如約定分100萬),那麼B應得100*15%=15萬,其他股東分掉85萬,公司未分配利潤剩下185-100=85萬轉以後年度分配。
囉嗦一句,分多少利潤是公司股東會表決決定的,如果某股東覺得不公平可以到當地法院申訴。
你們什麼公司啊,這麼好賺,還招不招會計啊?
公司股東按股份分配中途退出股東的股份怎樣計算
如果還有股份的話,是按照股東的股份比例進行分紅的。但是,建議人在哪股在哪,如果人不在公司了建議把他手中的股份回購
美髮店店內股東要退股,按照什麼比例退,百分之多少?【店合約4年,已經過了一半】謝謝
這要看你們之前合同怎麼籤的中途退股比列多少,然後再根據現在髮廊的經營情況和店鋪設施價值進行評估再用評估價值退還合同應退股份比列。
股東怎麼退股
《公司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這是基於公司穩定性方面的考慮。但這並不是說公司股東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退出公司,新《公司法》規定了有限公司股東的退出機制,有利於保護中小股東的利益,有利於公司的健康發展。 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通過股權轉讓、退股兩種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東也可在依法履行相關清算程序後分配公司財產,因而股東同樣可以獲得實際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分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具體退出方式。 一、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退股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通過股權轉讓方式退出公司。股權轉讓方式包括股東之間轉讓和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兩種方式。 1、股東之間轉讓股權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2、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3、公司章程對股份轉讓的規定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申請退股的法定情形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退股必須符合《公司法》所規定的股東申請退股的三種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五條確認了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退股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由此可見,股東要行使其退股的權利,必須符合上述三種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種情形都屬於公司存續期間很難出現的情形。除上述三個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現行法律框架下股東想退股是沒有相關法律依據的。 三、解散公司而退股 從公司法的規定分析,股東在公司解散的情形下等同於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效果。 1、 根據公司章程規定或股東會議決議而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二)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解散。依據該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公司可以解散。《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交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可見,當公司在依據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議決議而解散的情況下,公司股東實際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 2、特殊情況下股東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該條款的設置目的在於保護小股東的利益。但是在實踐中該法條的解釋和適用很難把握,必然會遭遇如何解釋和適用該法條的問題。如,什麼樣的情形才能算“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什麼情形才符......
佔股百分之42 退股後 其它股東該如何分配
如果有人購買這些股份就不用分,
如果沒有人購買,剩下的人按他們佔52%股份的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