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處可以公證什麼?

General 更新 2024-12-29

公證處公證範圍有哪些,什麼都可以進行公證嗎

《公證法》中明確了公證機構辦理公證事項的範圍。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合同;繼承;委託、聲明、贈與、遺囑;財產分割;招標投標拍賣;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公司章程;保全證據;文書上的簽名、印鑑、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此外,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還可以辦理下列事務弗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公證機構登記的事務;提存公證;保管遺囑、遺產或者其他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物品、文書;代寫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法律事務文書;提供公證法律諮詢。    九種情形不予辦理公證    《公證法》還規定了9種不予辦理公證的情形: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監護人代理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沒有利害關係的;申請公證的事項屬專業技術鑑定、評估事項的;當事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有爭議的;當事人虛構、隱瞞事實,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絕補充證明材料的;申請公證的事項不真實、不合法的;申請公證的事項違背社會公德的;當事人拒絕按照規定支付公證費的。    出現錯誤公證者要賠償    公證員在公證過程中出具假公證怎麼辦?對此,《公證法》中規定了公證員和公證機構的過錯賠償責任制度。這就意味著,如果公證員和公證機構因為自己的過失給他人造成損失,將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係人與公證機構因賠償發生爭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遺體捐贈可以免費公證    除了法律明確規定的公證事項外,遺體捐贈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公益行為,提出申請的,公證處將為其進行免費公證。

公證處是幹什麼的?都能公正什麼?

涉外民事類公證:學歷、學位、成績、未受刑事處分、婚姻狀況、出生等。   國內民事類公證:委託、遺囑、繼承權、聲明書、保證書等。   涉外經濟類公證:公司章程、法人委託書、完稅證明等。   國內經恭類公證:抽獎、招投標、拍賣、證據保全等。

公證處公證範圍有哪些,是不是都可以進行公證

《公證法》中明確了公證機構辦理公證事項的範圍以及不予辦理公證的九種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託、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鑑、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第十二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可以辦理下列事務:

(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公證機構登記的事務;

(二)提存;

(三)保管遺囑、遺產或者其他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物品、文書;

(四)代寫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法律事務文書;

(五)提供公證法律諮詢。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證機構不予辦理公證: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監護人代理申請辦理公證的;

(二)當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沒有利害關係的;

(三)申請公證的事項屬專業技術鑑定、評估事項的;

(四)當事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有爭議的;

(五)當事人虛構、隱瞞事實,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六)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絕補充證明材料的;

(七)申請公證的事項不真實、不合法的;

(八)申請公證的事項違背社會公德的;

(九)當事人拒絕按照規定支付公證費的。

公證處公證的程序是怎樣的?或者要什麼證件?

你們的拆遷安置財產尚未產生,無法辦理公證的.

參考資料:更多請查看法律快車法律諮詢 http://www.lawtime.cn/ask/question_67758.html

公證處是什麼都可以公正的嗎?

可以公證以下內容

《公證法》中明確了公證機構辦理公證事項的範圍以及不予辦理公證的九種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託、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鑑、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第十二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可以辦理下列事務:

(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公證機構登記的事務;

(二)提存;

(三)保管遺囑、遺產或者其他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物品、文書;

(四)代寫與公證事項有關的法律事務文書;

(五)提供公證法律諮詢。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證機構不予辦理公證: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監護人代理申請辦理公證的;

(二)當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沒有利害關係的;

(三)申請公證的事項屬專業技術鑑定、評估事項的;

(四)當事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有爭議的;

(五)當事人虛構、隱瞞事實,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六)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絕補充證明材料的;

(七)申請公證的事項不真實、不合法的;

(八)申請公證的事項違背社會公德的;

(九)當事人拒絕按照規定支付公證費的。

公證處公證費用是多少錢

【公證收費標準如下:(價格單位:元),每個地區的收費標準不一樣,具體的收費還是要按照當地的情況來看,以下僅供參考。也可上PC端“法信公證雲”進行了解,可進行線上公證預約】

1、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未受(受過)刑事處分 80

2、證明法人和其它組織的資格、資信 500

3、證明不可抗力事件 400

4、證據保全:(1)證人、證言書證保全 200 400

(2)聲像資料、電腦軟件保全 800

(3)物的保全:不動產, 其它物證保全 1000

(4)侵權行為和事實證據保全 1000

5、票據拒絕證書 400

6、證明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使用許可 500

7、證明法人或其它組織的授權委託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其它法律文書其它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500 100

8、證明經濟合同:

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 (1)50萬元以下部分收3‰,不足200收200;

(2)5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收2.5 ‰;

(3)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收2‰ ;

(4)100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收1.5‰

(5)2000萬元至5000元部分收1‰;

(6)5000萬元至1億元部分收0.5‰

(7)1億元以上部分收0.1‰。

9 其它經濟合同 (1)2萬元以下的收1%,不足50元按50

元收取;

(2)2萬元至5萬元部分收8‰;

(3)5萬元至10萬元部分收6‰;

(4)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收5‰;

(5)5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收4‰;

(6) 100萬元至200萬元部分收3‰;

(7)200萬元至300萬元部分收2‰

(8)300萬元至400萬元部分收1‰;

(9)400萬元以上部分收0.5‰.

10 證明民事協議 200,涉及財產關係的加倍

11 證明收養關係:生父母共同送養 500

生父母單方送養; 800

其他監護人送養 1000

12 證明財產繼承、贈與、遺贈 2% ,最低 200

13 提存公證 0.3%,最低100。代申請人支付的保管費另收

14 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 3 ‰

15 遺囑 200

16 確認遺囑效力 300

17 證明對財產(含遺產)的清點、清算、評估和估損 0.2%,最低200

18 證明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的設立、變更、終止

(1)涉及人身權益的

(2)涉及人身權益以外其他關係的 100

無標的額的,200

有標的額的,0.1%,最低200

19 證明養老金、勞動保險金、助學金、撫卹金、救濟金相關的民事法律行為 20

20 保管文書、辦理法律規定的抵押登記、代辦與公證事項相關的登記、認證事務、代擬和修改與公證事項相關的法律文書、解答法律諮詢

(1)保管文書(含遺囑) 每件每年50

(2)辦理法律規定的抵押登記公證 200

(3)代辦與公證事項相關的登記、認證事務 80

(4)代擬與公證事項相關的法律文書 50

(5)代擬經濟合同 雙方協商收費

(6)解答法律諮詢   雙方協商收費

21 證明抽獎、抽籤、開獎及其他現場公證

(1)非營利性的

(2)營利性的 500按標的額的0.1%,最低500

22 證明拍賣、彩票銷售 1000000元及以下,按0.8‰;

10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按0.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按0.3‰;

10000001元及以上部分,按0.2‰。

23 招投標公證 2000000元以下,每件500;

20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按2‰;

5000001元及以上部分,......

公證處都可以公證什麼

私人財產。一般多指容易引起糾紛的!!

什麼情況下需要去公證處辦公證?

一共有幾種情況.

一:贈與。這是必須的,因為中間人是國家執法機關。

二:繼承。這也是必須的,不管你是不是獨生子;因為房產局不知道你是不是,要有公證處的公證才知道。

三:房產交易公證:當公房還沒有達到上市時間,可以做公證。

四:析產公證:當夫妻離婚後,必須公證來證明房產屬於哪一房。

五:歸併公證:就是說一套房產有共有人的,現在變為一人,必須公證。

中盛房產 劉經理

公證處是做什麼的?

公證處是辦理需要公證,公認文件的地方。是為人民服務的,公證處首先應該做到公正。.1.一般金融公證,包括抵押貸款、按揭合同等公證,當天出具公證書。2.一般房地產公證,包括房屋買賣、轉讓、贈與、租賃、委託等公證,當天出具公證書;房屋拆遷補償協議、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合作建房合同等較為複雜的房地產公證,自受理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出具公證書。3.一般經濟合同公證,包括股權(產權)轉讓、企業承包(租賃)等公證,自受理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出具公證書;各類現場公證,當場宣讀公證詞,並在三個工作日內出具公證書。4.重大疑難的金融、房地產、經濟合同公證,出證期不超過司法部規定的期限。5.一般民事公證,包括出生、未受過刑事處分、親屬關係、涉外收養、未婚、未再婚、結婚、離婚、生存、死亡、學歷公證以及不需翻譯的各類一般民事公證,自受理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出具公證書;需要翻譯的經歷、聲明、委託、簽名印章屬實、資信證明、影印件與原件相符公證,八個工作日內出具公證書;國內收養、繼承權證明、僱員賠償、交通意外賠償等重大疑難民事公證以及評估報告、公司章程、合同等較複雜的翻譯件,不超過司法部規定的期限出具公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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