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怎麼申報?
如何申報土地增值稅申報
房地產企業以開發項目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在房屋未銷售之前,是不用繳納土地增值稅的,只有等房屋預售時,就需按照有關規定要按房屋預收款*(1.5-3%)計繳預繳土地增值稅。等房屋銷售達到85%以上的情況下,房地產企業與稅局就要進入該項目土地增值稅的清算工作。計稅依據: 土地增值稅以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取得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
具體計算增值稅對應的稅率計算土地增值稅如下:
檔次 級 距 稅率 速算扣除係數 稅額計算公式
1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 30% 0 增值額30%
2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部分 40% 5% 增值額 40%-扣除項目金額5%
3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部分 50% 15% 增值額50%-扣除項目金額15%
4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 60% 35% 增值額60%-扣除項目金額35%
土地增值稅怎樣申報
:登錄《稅友龍版》申報徵收模塊,點擊申報管理-申報表錄入菜單,然後輸入地稅編碼,選擇點擊土地增值稅申報表,進入土地增值稅登記
地稅零申報中,土地增值稅怎樣零申報?
土地增值稅如果沒有,就不要填數字。那就是土地增值稅零申報了啊。
如果地稅所有稅,你都說零,那直接點零申報。然後輸會計報表即可
請問土地增值稅的稅務申報流程是什麼?
(一)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程序
1、納稅人應在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後7日內,到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2、納稅人採取預售方式銷售房地產的,對在項目全部竣工結算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稅務機關可以預徵土地增值稅,之後辦理納稅清算後,多退少補。
土地增值稅申報表怎麼計算
一、土地增值稅是指對土地使用權轉讓及出售建築物時所產生的價格增值量徵收的稅種。土地價格增值額是指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減除規定的房地產開發成本、費用等支出後的餘額。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額累進稅率,例如增值額未超過50%的部分,稅率為30%,增值額超過200%的部分,稅率為60%。
例一:
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出售一幢寫字樓,收入總額為10000萬元。開發該寫字樓有關支出為:支付地價款及各種費用1000萬元;房地產開發成本3000萬元;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為500萬元(可按轉讓項目計算分攤並提供金融機構證明),但其中有50萬元屬加罰的利息;轉讓環節繳納的有關稅費共計為555萬元;該單位所在地政府規定的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計算扣除比例為5%。試計算該房地產開發公司應納的土地增值稅。
答:(1)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地價款及有關費用為1000萬元
(2)房地產開發成本為3000萬元
(3)房地產開發費用=500-50+(1000+3000)×5%=650(萬元)
(4)允許扣除的稅費為555萬元
(5)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加計扣除20%
允許扣除額=(1000+3000)×20%=800(萬元)
(6)允許扣除的項目金額合計=1000+3000+650+555+800=6005(萬元)
(7)增值額=10000-6005=3995(萬元)
(8)增值率=3995÷6005×100%=66.53%
(9)應納稅額=3395×40%-6005×5%=1297.75(萬元)
例二:
某房地產公司開發100棟花園別墅,其中80棟出售,10棟出租,10棟待售。每棟地價14.8萬元,登記、過戶手續費0.2萬元,開發成本包括土地徵用及拆迂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等合計50萬元,貸款支付利息0.5萬元(能提供銀行證明)。
每棟售價180萬元,營業稅率5%,城建稅稅率5%,教育費附加徵收率3%。問該公司應繳納多少土地增值稅?
計算過程如下:
轉讓收入:180×80=14400(萬元)
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與房地產開發成本合計:
(14.8+0.2+50)×80=5200(萬元)
房地產開發費用扣除:
0.5×80+5200×5%=300(萬元)
轉讓稅金支出:
14400×5%×(1+5%+3%)=777.6(萬元)
加計扣除金額:
5200×20%=1040(萬元)
扣除項目合計:
5200+300+777.6+1040=7317.6(萬元)
增值額=14400-7317.6=7082.4(萬元)
增值額與扣除項目金額比率=7082.4/7317.6×100%=96.79%
應納增值稅稅額=7082.4×40%-7317.6×5%=2467.08(萬元)
二、會計處理
1.轉讓取得收入時: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2467.08
貸:應交稅金-應交土地增值稅 2467.08
2.實際上交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土地增值稅 2467.08
貸:銀行存款 2467.08
房地產轉讓土地增值稅計算舉例
2009年10月21日
例一:甲於2005年4月在東區購得一商鋪,購入價為80萬元,支付契稅2.4萬元。2009年10月,甲將該商鋪轉讓給乙,轉讓價為120萬元。1、假設甲能提供該商鋪的購房發票和評估報告,(會計知識網www.2361.net)評估價格為108萬元,甲在轉讓時應如何繳納土地增值稅......
地稅申報提示土地增值稅未申報什麼意思
我也是這個情況,請問 你現在弄好了嗎 怎麼回事 怎麼申報的 哪裡是入口?
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需要去什麼機關申報
土地增值稅屬於地方稅種,由地稅局負責徵收,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需要去當地地稅局申報交納。
房屋稅和土地使用稅是怎麼申報的,需要什麼資料?
個人銷售房屋稅收政策須知
一、營業稅
個人銷售房屋適用營業稅稅目為銷售不動產,適用稅率5%,計稅營業額為納稅人銷售不動產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自2005年6月1日起,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購買普通住房超過2年(含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免徵營業稅;對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超過2年(含2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
個人購買住房以取得的房屋產權證上註明的時間作為其購買房屋的時間。
自2005年6月1日起,凡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普通住房,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1、住宅小區建築面積容積率在1.0以上(含1.0)。
2、單套建築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房屋面積以產權證記載的面積為準。
3、實際成交價格在同區域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含1.44倍)
二、個人所得稅
1、計稅依據: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稅率:個人轉讓房產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3、個人轉讓自用達五年以上、並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4、個人現自有住房房產證登記的產權人為1人,在出售後1年內又以產權人配偶名義或產權人夫妻雙方名義按市場價重新購房的,產權人出售住房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可以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建設部《關於個人出售住房所得稅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278號)第三條的規定,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稅;以其他人名義按市場價重新購房的,產權人出售住房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不予免稅。
三、土地增值稅
1、計稅依據:土地增值稅的計稅依據為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
轉讓舊房的,應按房屋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以及在轉讓環節繳納的稅金作為扣除項目金額計徵土地增值稅。
對納稅人轉讓舊房未進行評估的,根據蘇地稅發(1999)087號文規定:對納稅人轉讓舊房可按轉讓收入的50%至80%作為扣除項目計徵土地增值稅(我省執行80%),即按6%的附徵率徵收。
2、稅率: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1)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百分之五十的部分,稅率為百分之三十;
(2)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百分之五十、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百分之一百的部分,稅率為百分之四十;
(3)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百分之一百、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百分之二百的部分,稅率為百分之五十;
(4)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百分之二百部分,稅率為百分之六十。
3、個人因工作調動或改善居住條件而轉讓原自用住房,經向稅務機關申報核准,凡居住滿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徵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滿三年未滿五年的,減半徵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未滿三年的,按規定計徵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法字(1995)6號)
4、對居民個人擁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轉讓時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
四、印花稅對個人銷售住宅、按“產權轉移書據”稅目,以合同所載金額依萬分之五稅率徵收印花稅。
五、城建稅
1、計稅依據: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
2、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如下:
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
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建制鎮的,稅率為5%;
納......
針對不同的稅率,在網上如何申報土地增值稅?
那個一個大的稅目是土 地增值稅,還有小的項目再選 一下就可以了
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按季申報還是按月申報
預繳期是按月或按季則需當地的地方稅務局的稅收要求,須向轄區內專管員諮詢。房地產開發企業按月或按季預繳土地增值稅的,申報納稅期限為月份或季度終了後10日內;非房地產開發企業按次繳納土地增值稅的,申報納稅期限為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