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讓上市公司分紅?
上市公司如何對持股人進行分紅
上市公司公佈分紅後,規定一天為股權登記日,只要有登記的股民就會在經後一定時期內分到紅利,但要扣除稅收. 上市公司會經過證券公司將你的紅利打到你的股票帳戶上,到時自己留意一下錢是否增加,增加多少就可以了,證券公司還給你一個分紅單,自己對比一個是否有錯. 因為股權登記當天你的帳號已經被證券公司登記給上市公司了所以不要擔心拿不到分紅.
怎麼操作股票才能拿到上市公司股票的分紅?
打算分紅的公司會確定一個股權登記日,在這日收盤前持有該公司股票就可以享受分紅
股民是怎麼參與公司分紅的?
是這樣分的,公司在發放紅利之前會先公告,並安排一個股權登記日,也就是說在那一天持有股票的股東會被登記在冊,發紅利就按這天登記有股東作為標準發放.所以只要你持有一支股票在當天登記完後,就可以收到公司發放的紅利.明白了吧. 因為很多公司都發的很少,所以一般股民都不太在意的.
上市公司股東怎樣分紅
首先會在中報或者年報中出臺預案,然後開股東大會,獲得通過即可分紅。
分紅的資金會在股權登記日進行確權,在分紅日將資金打入投資者賬戶中去。
怎麼查看上市公司是否分紅
在行情軟件裡,按F10進入到公司資料裡面,有分紅擴股這一欄,裡面可以看到。
對股東來說,上市公司分紅是好事還是壞事
在上市公司分紅時,我國股民普遍都偏好送紅股。其實對上市公司來說,在給股東分紅時採取送紅股的方式,與完全不分紅、將利潤滾存至下一年度等方式並沒有什麼區別。這幾種方式,都是把應分給股東的利潤留在企業作為下一年度發展生產所用的資金。它一方面增強了上市公司的經營實力,進一步擴大了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另一方面它不像現金分紅那樣需要拿出較大額度的現金來應付派息工作,因為企業一般留存的現金都是不太多的。所以這幾種形式對上市公司來說都是較為有利的。
當上市公司不給股東分紅或將利潤滾存至下一年時,這部分利潤就以資本公積金的形式記錄在資產負債表中。而給股東送紅股時,這一部分利潤就要作為追加的股本記錄在股本金中,成為股東權益的一部分。但在送紅股時,因為上市公司的股本發生了變化,一方面上市公司需到當地的工商管理機構進行重新註冊登記,另外還需對外發布股本變動的公告。
但不管在上述幾種方式中採取哪一種來處理上一年度的利潤,上市公司的淨資產總額並不發生任何變化,未來年度的經營實力也不會有任何形式的變化。
而對於股東來說,採取送紅股的形式分配利潤將優於不分配利潤。這幾種方式雖都不會改變股東的持股比例,也不增減股票的含金量,因為送紅股在將股票拆細的同時也將股票每股的淨資產額同比例降低了,但送紅股卻能直接提高股民的經濟效益
其根據如下:
1、按照我國的現行規定,股票的紅利的徵稅可根據同期儲蓄利率實行扣減,即給予一定的優惠,具體稅額就是每股紅利減去同期儲蓄利率後再徵收20%的股票所得稅,這樣在每次分紅時要徵收的稅額是:
所得稅=(每股紅利-本年度一年期定期儲蓄利率)×20%。
當上市公司在本年度不分配利潤或將利潤滾存至下一年時,下一年度的紅利數額就勢必增大,股民就減少了一次享受稅收減免的優惠。
2、在股票供不應求階段,送紅股增加了股東的股票數量,在市場炒作下有利於股價的上漲,從而有助於提高股民的價差收入。
3、送紅股以後,股票的數量增加了,同時由於除權降低了股票的價格,就降低了購買這種股票的門檻,在局部可改變股票的供求關係,提高股票的價格。
將送紅股與派現金相比,兩者都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回報,只不過是方式不同而已。只要上市公司在某年度內經營盈利,它就是對股民的回報。但送紅股與派發現金紅利有所不同,如果將這兩者與銀行存款相比較,現金紅利有點類似於存本取息,即儲戶將資金存入銀行後,每年取息一次。而送紅股卻類似於計複利的存款,銀行每過一定的時間間隔將儲戶應得利息轉為本金,使利息再生利息,期滿後一次付清。但送股這種回報方式又有其不確定性,因為將盈利轉為股本而投入再生產是一種再投資行為,它同樣面臨著風險。
若企業在未來年份中經營比較穩定、業務開拓較為順利,且其淨資產收益率能高於平均水平,則股東能得到預期的回報;若上市公司的淨資產收益率低於平均水平或送股後上市公司經營管理不善,股東不但在未來年份裡得不到預期回報,且還將上一年度應得得紅利化為了固定資產沉澱。這樣送紅股就不如現金紅利,因為股民取得現金後可選擇投資其他利潤率較高的股票或投資工具。
上市公司分紅是怎麼分的
《關於修改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若干規定的決定》已經2008年10月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240次主席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08年10月9日起施行。
關於修改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若干規定的決定
編輯
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是實現投資者投資回報的重要形式,對於培育資本市場長期投資理念,增強資本市場的吸引力和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為了引導和規範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現就有關事項決定如下:
一、 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訂)》第一百五十五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註釋:公司應當在章程中明確現金分紅政策,利潤分配政策應保持連續性和穩定性。”
二、 在《關於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第四條第(一)項增加規定:“上市公司可以進行中期現金分紅。”
三、 將《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五)項 “最近三年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20%”修改為:“最近三年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不少於最近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
四、 將《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05年修訂)》第三十七條修改為:“上市公司應披露本次利潤分配預案或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對於本報告期內盈利但未提出現金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司,應詳細說明未分紅的原因、未用於分紅的資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還應披露現金分紅政策在本報告期的執行情況。同時應當以列表方式明確披露公司前三年現金分紅的數額、與淨利潤的比率。”
五、將《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號——半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2007年修訂)》第三十七條第一款修改為:“公司應當披露以前期間擬定、在報告期實施的利潤分配方案、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或發行新股方案的執行情況。同時,披露現金分紅政策的執行情況,並說明董事會是否制定現金分紅預案。”
六、在《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3號——季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特別規定(2007年修訂)》第十三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十四條:“公司應當說明本報告期內現金分紅政策的執行情況。”
七、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督促上市公司按照本決定修改公司章程、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做好監管和服務工作。
八、本決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施行。《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行為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上字〔1996〕7號)同時廢止。
滿足怎樣的條件上市公司才會分紅?
它的實現是有條件的:
1、以當年利潤派發現金須滿足:1 公司當年有利潤;2 已彌補和結轉遞延虧損;3 已提取10%的法定公積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當年利潤派發新股除滿足第1項條件外,還要:1 公司前次發行股份已募足並間隔一年;2 公司在最近3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錄;3 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潤;
3、以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除滿足第2項 1-3 條件外,還要:1 公司在最近三年連結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2 分配後的法定公積金留存額不得少於註冊資本的50%;除此之外,根據《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須由董事會提出分配預案,按法定程序召開股東大會進行審議和表決並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代表的1/2 現金分配方案 或2/3 紅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決權通過時方能實現
上市公司的分紅固定嗎
市公司分配利潤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派發現金紅利,另一種是送紅股(包括轉增股本)。派發現金紅利是指對股民的投資回報以現金紅利的方式來實現。滬市全面指定交易實施後,上海證券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將紅利款自動劃至證券營業部,然後由營業部即時計入投資者資金帳戶。深市派發現金紅利一直採用券商直接劃入股民帳戶的辦法。 分紅派息期間,股民通過打印交割單或查詢資金變動情況可以得知紅利是否已劃至自己帳戶。如果逾期未到帳,股民可先找券商問明原委,如券商解釋不清,股民可直接到當地的證券登記公司查詢。 送紅股是上市公司按比例無償向股民贈送一定數額的股票。 滬深兩市送紅股程序大體相仿:上證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和深圳證券登記公司在股權登記日閉市後,向券商傳送投資者送股明細數據庫,該數據庫中包括流通股的送股和非流通股(職工股、轉配股)的送股。券商據此數據直接將紅股數劃至股民帳上。根據規定,滬市所送紅股在股權登記日後的一個交易日———除權日即可上市流通;深市所送紅股在股權登記日後三個交易日上市。 上市公司一般在公佈股權登記日時,會同時刊出紅股上市流通日期,股民亦可留意上市公司的公告。 由於轉配股目前暫不流通,很多股民擔心其紅股紅利能否按時領取。其實,股民的轉配股已由證券登記公司登記在帳,其紅股、紅利同流通股一樣全部由券商直接劃入股民帳戶。股民就可以按時到券商處打印對帳單,查看自己享有的紅股、紅利是否到帳。
上市公司分紅是如何轉入股東賬戶的?
由登記公司代派或公司自派,自派部分直接轉給股東,不一定是股東賬戶,代派部分,除權除息日之前由上市公司將分紅款打入登記公司指定賬戶,再由登記公司將其打入股東個人賬戶。中間按持股時間不同,收5%-20%的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