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哪裡做工傷鑑定?

General 更新 2024-07-07

請問工傷傷殘鑑定在哪裡做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去做工傷認定,等你傷情穩定了,你拿著工傷認定再去以前辦工傷認定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傷殘鑑定的申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會指定你去XX醫療機構去做傷殘鑑定的。

一般在哪做傷殘鑑定

可以委託律師事務所,由律師事務所開具委託函,然後去鑑定機構鑑定。不過,一般鑑定的最佳時間是傷情穩定的3-6個月之間,你現處這種情況需要趕緊辦理相關手續,以免錯過最佳鑑定期間

工傷鑑定有沒有規定去哪裡做鑑定的

工傷鑑定走的程序,首先應該是到勞動局去申請工傷認定,帶上你的病歷、勞動合同、申請書、身份證去,工傷認定拿到結果之後,然後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就是看有幾級傷殘,然後申請法律援助或者跟老闆訂商,現在很多老闆還是很好商量的,但是別獅子大開口就行了

在哪裡可以做工傷鑑定

初次勞動能力鑑定是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申請的時間應當是工傷職工的傷情處於相對穩定的狀態或者是已經痊癒。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請主體不同而有所區別。

應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證),工傷診斷證明,以及醫院記載的有關負傷職工的病情、病志、治療情況等資料(包括有關的放射材料)。

勞動能力鑑定(傷殘評定)流程的說明

1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2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10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3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4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5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6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勞動能力鑑定後可能存在的爭議及解決辦法

(1)對初次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不服的怎麼辦?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個人或其直系親屬認為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偏輕或偏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的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2)勞動能力鑑定後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如何處理?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另外,這裡有幾個問題要強調一下:

(1)什麼是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勞動能力複查鑑定,是指已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過的工傷職工,在鑑定結論作出一段時期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殘情發生變化,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依據國家標準對其進行的複查鑑定。

(2)為什麼勞動能力複查鑑定要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

《工傷保險條例》之所以這樣規定,主要考慮到勞動能力鑑定是按照工傷職工當時的傷情和殘疾狀況程度作出的,而工傷職工的傷殘程度有可能通過醫療康復得到減輕,也有可能進一步惡化。規定為期1年的觀察期,可以防止當事人過於頻繁地提出複查鑑定,干擾正常的鑑定工作。

(3)哪些人有權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

工傷職工所在單位;

經辦機構即工傷保險基金的管理機構。

還有:1當地勞動部門詳細瞭解;2建議到職業病醫院檢查.你要把用人單位僱傭媽媽的勞動相關證據收齊。...

是自己去做工傷傷殘鑑定還是公司去做,到哪兒去做鑑定,

可以自己去。

傷殘鑑定是由所在地社保局指定或認可的鑑定中心進行鑑定,所以最好諮詢所在地社保局或撥打12333諮詢。

自受傷之日起30天內,用人單位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沒在30天內提出工傷申請認定工作的,傷者或家屬可以在一年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超過一年的不再受理。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原件);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3、受傷人身份證;4、用人單位登記註冊資料(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5、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6、初診病歷資料。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收到以上資料之後會給你一張你提交的材料清單(一式兩份);人社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後還會給你一張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一式兩份),經勞動局認定為工傷的,人社局再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一式四份)

傷情穩定(醫療期終結)後去做傷殘等級鑑定!按照鑑定的傷殘等級,對照所在省出臺的《工傷保險條例》對應的傷殘等級賠付標準進行賠償。各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出臺的《工傷保險條例》對傷殘的賠付標準都是不一樣的。未到達最低十級及以上傷殘等級的,一般沒賠償,但醫療費用及工傷工資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

傷殘鑑定需要帶以下資料:

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合同,傷者身份證,疾病診斷證明書,病歷,營業執照(副本),授權委託書(如果需要委託別人辦理的話),授權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由用人單位開具一張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的介紹信,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所需資料後會給你一張材料收訖補正告知書,然後會給你一個鑑定時間表(裡面有鑑定時間、地點、單位等信息),鑑定須知單,還有一張勞動能力鑑定通知書,按照給定時間,去鑑定就可以了。對市級以下鑑定機構出的鑑定結果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鑑定或到上一鑑定機構再鑑定。省級鑑定中心為最終鑑定結論,如果對省級的鑑定結論不服,也不能再申請重新鑑定了。

最後以鑑定的傷殘等級,對應你工傷所在省出臺的《工傷保險條例》(如廣東省的話就是《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浙江省就是《浙江省工傷保險條例》等)裡面規定的賠償標準和計算方法進行賠償,用人單位沒給員工購買工傷保險的,所有賠償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賠償標準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支付給傷者。達到最低十級及以上傷殘的才有賠償,未達到最低十級傷殘的,一般沒有賠償,但醫療費用和治療期間的工傷工資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達到傷殘標準的三項賠償,分別是: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社保支付給傷者)、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由社保支付給傷者--也有些地區規定該項賠償由企業支付給傷者)、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由企業支付給傷者)。沒解除勞動合同(意思就是你還在這個單位繼續工作)只領得到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有些地方沒解除勞動關係也可以領到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如果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傷殘再就業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如不解除勞動合同,則暫時得不到。

如何做傷殘鑑定?在哪裡做有效?

工傷的去當地社保部門的工傷鑑定中心; 保險的去投保公司要求的鑑定部門; 涉及司法訴訟的在地市級公安局。

工傷傷殘鑑定去哪裡做

您好,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部門申請鑑定,申請鑑定的期限為一年,建議您及早辦理。

工傷申請在哪裡申請,做工傷鑑定需要多少錢

一、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向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參保地人社局申請,沒有參保的向工傷事故發生地人社局申請。勞動者遭受工傷事故傷害,應當先向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所在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的30內申請。工會、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申請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等。

二、工傷鑑定收費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機構由國家行政法規規定的,初次鑑定由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負責,再次鑑定由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負責,省級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是最終結論。

職工工傷勞動能力鑑定費,收費標準由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初次鑑定收費一般在280元至600元/人次之間,鑑定中需要進行檢查診斷的,在指定醫療機構檢查診斷費用另計;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再次鑑定收費一般在350元至1200元/人次之間。所在地具體標準,建議諮詢當地人社局。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費(包括檢查診斷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沒有參保額度,由用人單位支付。但不服初次鑑定結論,申請再次鑑定的,改變原結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維持原結論的由申請人承擔。

傷殘鑑定在哪裡可以做 20分

應視具體的傷殘性質而定。因交通事故造成傷殘的鑑定,應到司法鑑定機構申請鑑定,如市級司法鑑定所等,職工因工傷造成傷殘的鑑定應到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因打架鬥毆、故意傷害等治安或刑事案件造成的人體損傷程度的鑑定屬於法醫鑑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規所涉及的人體損傷程度鑑定,鑑定標準依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由法醫機構鑑定,不屬於傷殘鑑定評定傷殘等級的範疇。

《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規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的原則、方法和內容。適用於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評定。評定內容分為一級至十級十個傷殘等級。傷殘等級評定結果作為人身損害賠償的依據。

《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 病致殘等級》規定了職工工傷致殘勞動能力鑑定原則和分級標準,適用於職工在職業活動中因工負傷和因職業病致殘程度的鑑定。評定內容分為一級至十級十個傷殘等級。傷殘等級評定結果作為職工因工傷而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的依據。

《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規定了人體損傷程度鑑定的原則、方法、內容和等級劃分,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規所涉及的人體損傷程度鑑定。鑑定內容分為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輕傷(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輕微傷。人體損傷程度鑑定結論作為加害人定罪、量刑或治安處罰的依據。

我應該在哪裡進行工傷鑑定或是向法院起訴?

首先要明確你是否有勞動合同,有則去勞動局申請工傷,後申請仲裁;沒有則是去法院起訴,然後做傷殘等級鑑定

無合同的,你既可以去出事地訴訟也可以去公司所在地法院訴訟

有合同的,要去公司所在地申請工傷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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