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準則兩條例是什麼?
什麼是一章程 一準則 兩條例 四本書
“一章程”,即《中國共產黨章程》;
“一準則”,即《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
“兩條例”,即《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
“四本書”,即習主席《談治國理政》、《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論述摘編》、《優秀領導幹部先進事蹟選編》和《領導幹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例警示錄》。
中國共產黨兩個準則四個條例指什麼
兩條例”,即《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
“四本書”,即習主席《談治國理政》、《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論述摘編》、《優秀領導幹部先進事蹟選編》和《領導幹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例警示錄》。
一準則一條例一規則指的是什麼
一準則一條例一規則指的是:《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
十八屆六中全會新修訂的兩個條例是什麼
制定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修訂《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
兩準則三條例是什麼意思
兩條準則 ,三條事例
東方尚英 : 豔陽紅
( 回答 )
準則立德,條例立規二者是什麼關係
準則立德,條例立規二者的關係是兩者並重的關係。
準則重在立德,條例重在立規。認真學習貫徹,真正做到真學、真懂、真用、真執行,每個人都要在學習的過程中把自己擺進去,與《準則》《條例》對照,做知法守法的明白人。
堅持正面倡導、重在立德,是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能夠看得見、夠得著的高標準;《黨紀處分條例》圍繞黨紀戒尺要求,開列“負面清單”。
‘兩項法規’涇渭分明,一個是要求全體黨員加強‘自律’的‘正面清單’,一個是強調對黨員和黨組織‘它律’的‘負面清單’;前者重在立德,後者重在立規,兩者相輔相成、相得益彰,進一步完善了黨內法規體系。”
新修訂的《準則》和《條例》一個基本原則是以什麼為重要遵循
新修訂的《準則》和《條例》一個基本原則是以黨章黨規黨紀為重要遵循
《準則》和《條例》的出臺表明了什麼
一是《準則》重申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優良傳統作風,緊扣廉潔自律、堅持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突出關鍵少數,強調自律,重在立德,為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樹立了一個看得見、夠得著的高標準,展現了共產黨人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向全黨發出的道德宣誓和對人民的莊嚴承諾。《條例》堅持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紀嚴於法,突出政黨特色、黨紀特色,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圍繞黨紀戒尺要求,開列負面清單,強調他律,重在立規,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
二是能夠促進黨員幹部廉潔自律工作的深入開展。《規定》提出的八項嚴格禁止性要求,細化了黨員領導幹部在經濟和社會交往方面的政策界限,充實完善了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行為規範。有利於黨員領導幹部提高警惕性和防範意識,未雨綢繆,廉潔自律;有利於增強黨組織和人民群眾監督的針對性,提高巡視、專項檢查、考察考核、信訪舉報、社會監督等監督方式的效果。
三是體現了黨中央和各級黨組織對廣大黨員幹部的關心和愛護。新修訂頒佈《規定》,在黨內早打招呼,早提醒,允許《規定》發佈後三十日內主動說清問題的可考慮從寬處理,既是對黨員幹部的嚴格要求,更是對黨員幹部的關心、愛護,同時對犯有這些違紀行為的同志也是一種改過自新和挽救。
一準則 兩條例是什麼意思
條例:由國家制定或批准的規定某些事項或某一機關的組織、職權等的法律文件,也指團體制定的章程。準則:言論、行動等所依據的原則。——《現代漢語詞典》第5版
準則和條例所根據的原則是什麼
修訂工作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中央總書記關於修訂《廉政準則》和《黨紀處分條例》的重要指示,突出執政黨特色、嚴肅黨紀要求,把紀律挺在法律前面,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統籌推進,同步修訂《廉政準則》和《黨紀處分條例》。根據以下原則:
1、堅持以黨章為遵循。
把黨章關於紀律和廉潔自律要求具體化,喚醒全黨黨章黨規黨紀意識,維護黨章權威。
2、堅持依規治黨與以德治黨相結合。
以德治黨的“德”,主要指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優良傳統作風。修訂後的準則緊扣“廉潔自律”、堅持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突出“關鍵少數”,強調自律,重在立德。修訂後的條例堅持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紀嚴於法,作為“負面清單”,強調他律,重在立規。
3、堅持問題導向。
重點針對現階段黨紀存在的突出問題、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在廉潔自律和遵守紀律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作出明確規定,特別是將黨的十八大以來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以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反對“四風”等要求轉化為紀律條文。
修訂《廉政準則》和《黨紀處分條例》的原因:
修訂《準則》和《條例》是黨中央的要求:修訂工作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中央總書記關於修訂《廉政準則》和《黨紀處分條例》的重要指示,是突出執政黨特色、嚴肅黨紀要求,把紀律挺在法律前面,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統籌推進的需要。
修訂《準則》和《條例》是從嚴治黨的需要: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的執政地位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和考驗。歷屆黨中央都強調加強黨的建設必須堅持從嚴治黨的要求。如果不從嚴治黨,很容易助長脫離群眾的危險性,腐敗之風會滋生蔓延。只有從嚴治黨,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才能經得起執政和改革開放的考驗,才能保持黨的先進性,《廉潔自律準則》和《黨紀處分條例》是從嚴治黨的制度保證。
修訂《準則》和《條例》是崇廉拒腐的需要:十八大以來後,黨中央認識到黨內違反八項規定,領導幹部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損害群眾利益、工作作風不實、人個生活奢侈糜爛,少數地方和部門“系統性、塌方式”的嚴重腐敗,“小官巨腐” 等出現的諸多問題,影響黨員在群眾中的良好形象。現行的《廉潔自律準則》和《黨紀處分條例》不適應黨中央在新形勢下強力倡廉和反腐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