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裹腳嗎?

General 更新 2025-01-05

明朝裹腳和清朝裹腳的區別?

清朝之前裹腳實際上並不流行,且僅限於少數大家閨秀女子,並且不會造成骨折和畸形,此外,普通的勞動婦女是不裹腳的。

滿清入關後,為了更好的便於統治,推行血腥的“剃髮易服”

法令,“留髮不留頭,留頭不留髮”,強迫漢人穿著滿式服裝,改用滿式髮型,並以此作為漢人歸順的標誌,其中包括禁止漢族婦女纏足,並禁止滿族女子效法漢人

纏足,所以,清朝統治者禁止婦女纏足並非為了漢族婦女的健康,而是和“剃髮易服”一樣僅僅是為了改變漢人的習俗,更好的統治漢人,並防止滿人漢化。

清朝是少數民族統治的社會,所以在急行軍征服中國後,迫不及待的推行滿族的習俗,並強制統治地區的人民實行,馮爾康《清代社會史綱論》中指出:“它的剃髮令以

及後來短期存在的禁止纏足令,都促成了一個充滿性暗示的瘋狂氛圍,特別是強令男子剃光頭髮,被認為是對漢族男子氣的攻擊,與強姦他們的女人一樣同樣是對漢

人的威脅,並促使一些江南城市出現了誓死忠明的抵抗活動,”清朝統治者以血腥手段推行剃髮令的同時,就深深地埋下了民族仇恨的種子,在民族問題上,纏足和

服裝、辮髮、民族身份密切相關。清代漢人對纏足之風的發揚光大,其實就是一種抵抗滿清保持漢族“氣節”的努力,具有反清的意義,可惜這是建立在殘害女性的

基礎上,令人遺憾。

婦女纏足在清代可謂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甚至遠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

數民族也染上了纏足習俗。與此同時,女子小腳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與關注。這一時期,腳的形狀、大小成了評判女子美與醜的重要標準,作為一個女人,是否纏

足,纏得如何,將會直接影響到她個人的終身大事。在當時,社會各階層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腳為恥,小腳為榮。“三寸金蓮”之說深入人心,甚至還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現女子因腳太小行動不便,進進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這樣的女子在當時很受歡迎。

朱元璋的老婆為什麼沒有裹腳,明朝禁止裹腳嗎 40分

元末明初流行裹腳,以三寸金蓮為美、為貴,但不是強制要求。

馬大腳,明太祖朱元璋原配夫人,明朝的開國皇后,名秀英(1332年一1382年)安徽宿州靈璧縣人。她之所以被稱為“馬大腳”,是因為在以三寸金蓮為美、為貴,婦女皆纏足的元代,馬秀英堅不裹腳,因此被人稱之為〃馬大腳〃。馬秀英十二歲時為其父好友紅巾軍首領郭子興收養,二十一歲時養父郭子興把她許配給朱元璋,與其共同渡過十五年患難與共的征戰生涯。

明代女人都要裹腳嗎,那些武林人也是嗎

一般人家不裹腳

當時盛行裹腳的主要是揚州瘦馬,後來這種驕奢之風向達官貴人家蔓延,普通老百姓由於要下地幹活,基本不裹腳

西方人描述明朝裹腳,一般都是那些所謂的大家閨秀,普通農戶不裹腳的,還有,明朝皇室不裹腳,宮女入宮都要放足,皇后,王妃都不裹腳,因為馬皇后的緣故!

吧裡還有人認為明朝有裹腳的嗎

為什麼明朝會沒有呢?難道就因為開國皇后嗎?喜愛三寸金蓮不管是哪個時代都有的風氣。只是到了現代審美出現了差異,法律的禁止、文化的普及才消失的。魏晉風流名士,南北宋的士大夫有幾個不好這口?還是美談來著。一直到清朝,民國都有裹腳的風氣。國家是禁止不了風氣的。

明朝公主裹腳嗎,清朝公主裹腳嗎,明清皇帝的妃子皇后需要裹腳嗎?

明朝的公主看自己意願,如果願意纏就可以纏,不做強制規定。但是清朝統治者對女子纏足極其反感,還未入關,太宗皇太極就於崇德三年(1638年)諭旨“有效他國衣冠、束髮裹足者,治重罪”,“他國”是明朝。後孝莊皇后譁“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這是對滿族女子纏足的最嚴厲懲罰。順治十七年(1660年)下詔,要求普天下女子不再纏足,終因積習難改,後禁令取消。但對八旗女子從未開禁,道光皇帝還於十八年(1838年)重申禁令。有身份的旗人對女子纏足極為鄙視,所以清朝公主和妃子都是不需要裹腳的。

明朝的時候女人到底裹不裹腳

要的。在唐朝一些跳舞的女子裹腳,有一些貴婦人就爭相模仿。但是,其實裹腳的普及就是從明代開始的。是朱熹開始提倡的。他認為女人都淫賤,抱住腳才能不會到處勾引人,所以大力普及。

明朝時期的什麼女子不纏足

明朝纏足風氣很盛,起因是理學家對婦女的禁錮,但是纏足使得社會上形成一種觀念,女子的小腳包得好不好,代表了她的家庭條件、家教和自身的品行,因為纏足是項技術活兒,家裡沒有精幹的女性長輩是沒辦法完成的,而且纏足的過程要女孩從三四歲起就承受難以想象的痛苦折磨,還要忍痛鍛鍊,才有一雙小巧端正的三寸金蓮和端莊靈活的步態儀表,明清時候媒人帶男方家人去相看女方,看臉在其次,首先看小腳,就可以知道這個女子有沒有吃苦耐勞和隱忍的品質,太直觀了!

基於這種習俗,上至皇親國戚下至貧民百姓,只要能吃上飯的都會給女兒纏足,希望女兒藉此嫁個好人家,少女也以裹得好小腳為榮。不纏足的要麼是家裡實在沒有條件,尤其沒有會纏足的女性長輩(這個很重要,自己纏足不代表會給別人纏,搞不好小孩子就殘廢了,古代會給人纏足而且能纏好的女性都會被稱為能人,很受尊重),或者缺乏勞動力需要女子幹體力活,沒辦法纏足,不纏足的女性在社會上會受到歧視,嫁人也只能低就,挺悽慘的說。

至於馬皇后,她是明朝開國皇帝的皇后,出生和少女時代都是生活在元朝末年,元朝對纏足政策寬鬆,馬皇后自幼失去父母,又逢亂世,沒有條件纏足,一雙大腳東奔西走支持丈夫打天下,等到當了皇后,後宮充斥了來自富貴高門的小腳金枝玉葉,她的大腳就顯得突兀了,民間稱她“大腳馬皇后”,就當是的社會風俗而言,欽佩之中還是不無遺憾的吧。

明代女人纏足嗎

應該是纏足的,看圖

古代皇后裹腳嗎

宋初,主要還是宮中女子時興纏足。其後,這一做法大致由宮廷進入教坊樂籍,再傳到京城,最後流行各地。不過,熙寧、元豐以前, 纏足還很少見。

南宋理宗時,宮人纏足崇尚纖直,當時稱作“快上馬”。據《輟耕錄》說,及至宋元之際, 已普遍纏足,而以天足為恥了。

雖然明代民間纏足已經成為流行,但是皇家選采女入宮卻不纏:

《萬曆野獲編》卷23《婦人弓足》條說:向聞今禁掖中,凡被選之女一登籍入內,即解去足紈(裹腳布),別作宮樣。蓋取便前奔趨,無顛蹶之患,全與民間初制不侔。予向寓京師,隆冬遇掃雪軍士從內出,拾得宮婢敝履相示,始信其說不誣。

清代是滿族入主的朝代。入關以前,皇太極就嚴禁臣民女子纏足。順治初年,孝莊皇太后頒佈諭旨,張掛在神武門內: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

不過,從康熙七年(1668)起,清廷就廢止了臣民女子纏足的禁令。1927年清東陵乾隆帝墓被盜發,據目擊者言,地宮中就有纏足漢人妃嬪的棺槨,說明乾隆以後,清帝也嗜好纏足女子。其中尤以咸豐帝為最,入選所謂圓明園四春中,就有纖足如筍的漢人女子。據《十葉野聞》說,“文宗眷漢女,其目的所在,則裙下雙鉤是也。窅娘新月,潘妃蓮步,古今風流天子如一轍哉!”另據《清朝野史大觀》,這位文宗咸豐帝還眷戀過一個山西籍的孀婦曹氏,中外稱為“曹寡婦”,她除了容貌姝麗,秀足尤其纖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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