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董事如何產生?
股份企業董事會成員怎樣產生的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董事會成員,其形成資格是,董事會的各位成員必須是董事。董事是股東在股東大會上選舉產生的。所有董事組成一個集體領導班子成為董事會。
法定的董事資格如下:
首先,董事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如果法人充當公司董事,就必須指定弧名有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作為其代理人。
其次,特種職業和喪失行為能力的人不能作為董事。 特種職業如國家公務員、公證人、律師和軍人等。
第三,董事可以是股東,也可以不是股東。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有哪些職責 董事如何產生
股份公司董事會職責:
公司法第第一百零八條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本法第四十五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職權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司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董事的產生:職工董事,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產生;非職工董事,股東大會產生。
第三十七條規定: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公司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條另有規定的除外。
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如何產生?
第一、單獨或合計持有3%以上的股東可以向股東大會提案,即擁有推薦董事的權利;
第二、上市公司股權一般比較分散,持有15%成為第一大股東的例子很多的;
第三、有一種關於選舉董監事的投票方法叫累計投票制,確保中小股東的提案權;
第四、董事可以不是股東;
第五、選舉程序大致是有股東向董事會提名,董事會審議、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後即生效,當然這個過程當中獨立董事要發表意見,交易所也需要對其資格進行審核;
第六、實際當中,除非像國美這樣各方股東利益衝突較大的,一般來說關於董事的人選各主要股東都能達成一致意見,選舉的過程更多的是走形式,建議你再重溫下國美之爭的案例。
關於董事長產生的方式有哪些?
第一個問題,當然是必須得通過董事會選舉才能成為董事長,另外一種方法就是你手中持有股份多過其他股東且能力必須得通過董事會的人才才行,
第二個問題,董事會是最高權力,一般公司所有大事皆由懂事會投票,最終具有說話和決策權的只有董事長一人,跟股東沒有什麼太大的關係,唯一的是金錢關係~如果遇到個人的利益受損則可以直接聯合小股東們來發起議事
第三個問題,我只想說現在大企業都有出現的問題就是,每個股東在這家公司都有自己的人,自己的心腹,如果這個人的位置很重要,那麼股東們一般都會力保自己的心腹,除非這個董事長有很充分的理由和抓到個人的小尾巴,那麼他還是有權力直接解決個把人的,其他像你說的給某人加個工資,添加個什麼設備的話就不用在徵求股東大會同意了吧。這些最高決策者自己可以根據跟人的能力進行調整,這些都屬於內部管理與調整董事長就可以了~
第四個問題,在上市前起初公司有幾個人組成,上市後按照場人的投資進行配股,這幾個人就是最高懂事會成員~一般上市後公司都會請別人來當CEO,COO,這都都可以成為懂事會成員~
第五個問題,持有股份的董事長一般如果能力不夠或者做事風格不行,經懂事會達成一致,可以另選董事長,但其還是董事會一員,如果是外請人員擔任董事長一職,能力與做事風格達不到公司預定的效果,可由董事會進行商議最終可以協商解除合約~
最後一個,董事應該不屬於僱員吧?上市後可以沒有任何職位,坐等年底分紅就可以了,除非有很大的項目需要資金投資,那麼這些成員就會時常來報道了,他不屬於管理者,就算其在公司任職的話,最終的管理者是董事長,然後在每個部門的負責人,懂事會只是在某個大問題需要決策時才會其作用~
董事會的成員(董事)都是怎麼產生的?
1、董事不一定是股東,但大部分董事都是股東或股東(公司)代表,獨立董事不是股東。
2、散戶也是股東,極少股份的老百姓理論上有可能成為董事會成員,但實際上不可能。3、董事會是股東會選舉的,股東會(或股東大會)就是由全體股東組成的。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怎麼產生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在創立大會上選舉產生。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為5-19人。
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登記申請人為董事會,那麼也就是說董事會在公司設立登記之前就已經成立了。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怎樣產生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忠實義務
具體而言,根據《公司法》第149條第1款和相關法條的規定,忠實義務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不得因自己的身份而獲益
1、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過子公司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供借款。
2、公司應當定期向股東披露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公司獲得報酬的情況。
(二)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獲取某種祕密利益或所允諾的其他好處
1、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
2、禁止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佣金歸為己有。
(三)不得侵佔和擅自處置公司的財產
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挪用公司資金,不得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不得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不得擅自洩露公司祕密
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祕密。董事既不可利用內幕信息從事各種內幕交易從而獲取私利,也不得將內幕信息洩露給他人以謀取私利。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怎樣產生
董事長由董事會過半數選舉產生。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怎樣產生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中可以有職工代表。
那麼,職工代表應該由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民主選舉產生。
公司法第44條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條另有規定的除外。
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第108條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本法第四十六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七條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職權的規定,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首次建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是怎樣產生的
隨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