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建區是什麼意思?
什麼是公建,公建是什麼意思?
就是指公共建築裡的樓房
居住區的公建樓主要用於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商業服務、金融郵電、社區服務、行政管理和市政公用等八個方面。
對於公共建築的產權歸屬,按照建設部制定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在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約定。國務院頒佈的《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規鄲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配置必要的物業服務用房,依據我國《物權法》規定,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
本案所指的公建樓,如系居住區的公共建築,則其產權歸屬應根據業主與居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來確定,但公共建築中屬於物業服務用房的部分,法律強制性規定屬於全體業主共有,開發商未經法定程序無權處分,如私自出售的,則應歸還全體業主;如果拒絕歸還的,全體業主可以通過司法途徑尋求法律保護。
此外,公共建築中非物業服務用房部分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不屬於開發商的,而開發商又私自佔有或擅自處分的,則權利人也可以通過司法途徑尋求法律保護;如果公共建築中非物業服務用房部分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屬於開發商的,但開發商或公共建築的買受人改變公共建築用途的,則違反了《物業管理條例》關於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的規定,全體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判令或請求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開發商或買受人恢復公共建築原來用途。
房產證上規劃用途公建是什麼意思
公建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歸所有小區業主所有的公建,這種公建是算小區業主公攤的,不能對外出售,也就不能註冊公司。唬 另一種是歸開發公司所有的,這部分公建面積不能算做業主的公攤,可以對外銷售,並且有土地證還房產證。
你所說的情況,我估計是第二種情況,不確定的話,你問問能不能辦出房產證和土地證就可以了。
居住區的用地類型中,所說的公建用地的內容是什麼?
什麼叫公建用地
公建用地是與居住人口規模相對應配建的、為居民服務和使用的各類設施的用地,應包括建築基底佔地及其所屬場院、綠地和配建停車場等。如託兒所、幼兒園、小學、中學、糧店、菜店、副食店、服務站、儲蓄所、郵政所、居委會、派出所等用地。
2、現實中公建用地的兩種形式
⑴、 為居住社區配套服務的公建用地
也稱小公共或社區公建用地(以下簡稱社區公建),這是比較常見的形式,公建用地含在整個小區面積之中,整體以居住用途出讓,建成後的項目為整個居住小區罰業主服務,允許有零星的商業設施。
⑵、 為社會配套服務的公建用地
也稱大公建或社會公建用地(以下簡稱社會公建),這種形式是近年來隨著房地產市場升溫而逐漸產生的。其最初的出發點是為了直接吸引民間投資,加快公建配套的建設速度,最大程度發揮市場對土地資源的配置作用。
什麼叫小區配套公建 10分
住宅區配套公共建築(簡稱“配套公建”),指開發商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在住宅區土地範圍內與商品住宅配套修建的各種公用建築,一般包括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商業服務、金融郵電、社區服務、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及其他八類公用建築,但各住宅區具體配建項目因住宅區情況的不同會有所區別。 配套公建的修建,為業主居住提供了各項便利條件,提升了樓盤的吸引力,是業主與開發商關注的一個焦點。隨著配套公建的修建,其產權歸屬問題也隨之產生。由於此問題關係到開發商與全體業主雙方的重大利益,現行有關規定又非常零散、模糊,導致適用法律疑難,開發商與業主往往各執一詞,爭議由此產生。
http://baike.baidu.com/view/1220445.htm
小區公共建築是指哪些
正豪 (豪:豪氣)
住宅小區公建設施配套有什麼要求?
住宅小區公建設施配套要求有:
(1)商業網點設施。必須按規劃要求配建商業網點。建成住宅1.5萬平方米,必須配有商業網點一處。
(2)教育設施。必須按規劃要求配建託兒所、幼兒園、小學和中學等教育設施。建成住宅15萬平方米,必須配有託兒所、幼兒園各一所。建成住宅30萬平方米,必須配有中學、小學各一所。
公建民營是什麼意思?
就是說某個項目由國家建設基礎設施,由民間資本經營。
比如說某工廠由政府建好後,政府轉給某私人老闆經營。
一個住宅小區公共建築應占小區總建築面積的多大比例? 5分
住宅小區公共配套設施是以小區居住人口為控制指標。通常此類的公共配套(含商業配套)會佔小區總建築面積的5%。
住宅配套設施,指為城鎮居民創造衛生、安全、寧靜、舒適的居住環境而必需的住宅附屬設施。一般分為教育設施、醫療衛生實施、文化體育設施、社區服務與行政管理設施、郵政及市政共用設施、商業服務配套及其他等七大類。
(1)教育設施包括:幼兒園、中小學。
(2)醫療衛生設施一般包括:衛生站、衛生服務中心等。 (3)文化體育設施包括:綜合文化活動中心、文化活動站、居民運動場/館。
(4)社區服務與行政管理設施包括:老年人福利院、老年人服務中心、託老所、老年人服務站點、託兒所、市政及其他管理用房、社區服務中心、社區居委會、物業管理用房、業主委員會用房、 (5)郵政及市政公用設施包括:燃氣供應站、變電站、垃圾壓縮站、郵政分局、公共廁所、社會停車場/庫、公交首末站、電信營業所、電信分局。
(6)商業服務配套包括:肉菜市場、百貨商店等。
(7)其他一般指公變房、水池及泵房、鍋爐房、開閉站、換熱站等。
小區內公建建築面積 ,一般佔多大比例?
沒標準。
住宅小區的公建部分有哪些?都有房產證嗎?如何去辦理?
小區公建要分為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種。經營性就是可以買賣,可以以此來盈利的。您說的“商業設施”就屬於經營性的。要辦理的話,也得項目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表之後,拿著相關資料去房管局辦理產權初始登記。
非經營性的,就是教育、醫療、居委會之類的,這些是不能辦理產權的,要按照當地住建委的規定,移交給相關部門。比如居委會,就有人來接管。這種類似人防工程。
樓梯、電梯及電梯前室,這些如果是和經營性的物業在一起(比如住宅、商業),其面積已經分攤在了住宅或商業的銷售面積中,因此,不能單獨辦證。如果是和非經營性物業在一起(比如教育配套、行政服務等),由於非經營性物業就不能辦理產權證,這個也不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