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選舉人大代表?

General 更新 2024-11-26

人民代表是怎樣選舉產生的.

人大代表是怎樣產生的?

人大代表是由民主選舉產生的。民主選舉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比如縣級人大代表、鄉鎮級人大代表都是由選民直接投票選舉,代表候選人得到了法定數量的選票即獲得投票選民的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一種是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這種選舉叫間接選舉,比如全國人大代表、省級人大代表和設區的市級人大代表都是分別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代表候選人獲得了法定的選票即獲得該級人民代表大會全體組成人員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這裡要注意的是,須獲得全體組成人員的過半數的選票,而不是獲得參加投票的組成人員過半數的選票。1988年選舉七屆全國人大代表時,曾經發過這樣一件事,一個自治區選出的全國人大代表中,有5位只獲得出席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會議的代表過半數的選票,而不是應到會的全體代表總數的過半數的選票,因此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代表資格時,依法不予確認這5位的代表資格。

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是怎樣選舉產生的?

各級人大代表都是依照法律規定,民主選舉產生的。

1、公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普遍的。凡年滿18歲的中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2、選舉採取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兩種方式。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鄉、民族鄉、鎮的人大代表,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全國人大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通過間接選舉方式,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3、選舉的具體辦法是,在直接選舉中,按照選民居住狀況或者是按照選民生產單位、工作單位劃分為若干個選區,按選區提名代表候選人。代表候選人由各政黨、各人民團體聯合或單獨推薦,選民10人以上聯名也可以推薦代表候選人。實行差額選舉,選舉採用無記名投票方法 。在間接選舉中,按照選舉單位提名代表候選人產生代表,如省級人大代表是由省轄的設區的市、自治州、不設區的市、縣、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解放軍的全國人大代表是由軍人選舉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全國人大代表是由香港、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選出的;臺灣省的全國人大代表是由在祖國大陸的臺灣省籍同胞協商選舉會議選出的。各黨派、各人民團體可以聯合或者單獨推薦代表候選人,代表10人以上聯名也可以推薦代表候選人。

人大代表的選舉流程是怎樣的?

依據:2003年10月出版的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縣鄉人大代表選舉流程》一書。主編陳斯喜: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李伯鈞: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聯絡局副局長。說明,本文重點選摘了推薦人大代表候選人部分。

人大代表選舉流程摘要

一、縣(包括城市中的區,以下同)人大代表每屆任期五年。

二、代表名額:縣級基數為120名,每5000人可增加1名。

三、代表名額分配:一次足額分配到各選區。

四、選區劃分的依據:以公安部門戶籍登記的人口數或單位登記的人口數為依據。農村選區:一個村或幾個村為選區,城市選區:一個社區居委會或幾個社區居委會為一個選區。每一選區按1—3名代表劃分。

五、年滿18歲以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六、政府應在選舉日前21—25天完成選民登記。

七、選民一般在戶口所在地選區登記,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單位所在選區登記,也可在居住地登記選舉。

八、在選舉日20日前,在醒目的公共場所公佈選民名單,名單要保留20天。

九、在選舉日5天前把選民證頒發到選民手中,或用身份證領取選民證。

十、人大代表候選人產生:

1、各政黨人民團體可聯合或單獨提名代表侯選人;

2、選區選民10人以上龔可提名代表候選人。

A.聯名提名候選人不受選民小組限制,可在本選區內徵集聯名,但不得到本選區以外徵集聯名;

B.選民聯名提名候選人必須是本選區或本縣區選民。每個選民提聯名提出的代表候選人名額不得超過本選區的應選代表名額;

C.地方選舉領導小組可以廣泛發動,放手提名,儘量讓選民將具有先進性、代表性的人士提名出來,政黨、團體提名作為選民提名的補充。

D.選區選舉領導小組可以召集選民小組長進行佈置動員,講清選民聯名提名候選人的意義、方法、程序和要求,以及注意事項;

E.在選民小組會議上發動選民聯名提名候選人,將《代表候選人推薦表》發給選民,由選民自行商量,聯名推薦,填表並簽名,然後收集。

F.選民在聯合提名前,要做到幾個明白,即明白自己所在地的選區、明白本選區應選的代表人數、明白代表的素質和結構要求、明白提名的方法和時間。

3、選民可以自薦當候選人。自薦候選人必須徵得10名以上選民聯名提名,才能成為初步代表候選人。再經過醞釀、協商或預選,為較多數的選民所同意,才可以成為正式代表候選人。

4、選民聯名提名候選人應注意的問題。

A.主要看參加聯名的人是否具有選舉權利,是否是本選區選民,候選人是不是本行政區域選民;

B.選民聯名提名候選人都要以書面形式提出,認真填寫《代表候選人推薦表》,寫明所推薦的代表候選人的基本情況及推薦理由,並由本人簽名或蓋章。要將《代表候選人推薦表》按規定的時間交選區選舉領導小組,由小組彙總報選舉委員會。

C.選舉委員會公佈初步代表候選人名單後,候選人提名工作即終止,任何人不得更換代表候選人,不得擅自刪減代表候選人名單。

D.要使所有代表候選人具有均等機會,不得以任何藉口指定具體代表候選人。不得對選民所提名候選人進行種種限制,不得搞攤派提名或者指派提名,不得搞陪選。

5、選舉委員會公佈初步代表候選人名單。

A.在選舉日的15日前公佈名單,並分別在各選區專用公告欄張貼。

B.無論以哪種方式提名的代表候選人,凡符合選舉法規定的,都應當列入代表候選人名單。

C.任何組織和個人,包括選舉機構,對依法產生的代表候選人都不得隱瞞、調換或增減。

D.公佈代表候選人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

市人大代表是怎樣選舉出來的?

市人大代表分為兩部分

大部分是從區裡的人大代俯裡面

代表中選代表

還有一部分是直接產生的

這部分就是內的了

如何參選人大代表?

我國區縣和鄉鎮兩級的人大代表都是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的,在換屆選舉前區縣人大常委會要選出一個選舉委員會負責領導當屆的選舉工作,法律規定選舉委員會成員不得參選人大代表。之後,選舉委員會會根據預估的選民人數及其他有關情況將其所屬行政區劃分為若干個選區,劃分後應在選區內公佈選民名單,這時你就可以知道自己被劃入哪個選區以及這個選區還有哪些單位的人或居民了。然後是在各個選區提名代表候選人的階段,法律規定經同一選區的十位以上的選民提名即可成為提名候選人,理論上這個選區可以是你所在的選區,也可以是該行政區的其他選區,但十位選民必須是同一選區的選民(因為選區劃分的原因,有可能同一家人被劃分屬於不同的選區)。具體的提名流程各地規定的不同,寬鬆一點的是你到街道、鄉鎮的選舉工作組(選舉委員會的派出機構)領聯名推薦表,然後讓推薦你的選民在表上簽名,湊齊十位選民。嚴格的則要求十位選民在選舉工作組工作人員的見證下簽名方提名有效,需要你帶十位選民到他們那裡去。選區的代表名額在選區劃分時就確定了,根據選舉法,最多為三人,最少為一人,差額選舉,即正式候選人人數應多於應選代表,但差額比例有限制,即正式候選人最多不得超過應選代表的一倍,若提名的候選人多於這個數,則要召開選民小組會議(有的聯組召開,有的分組召開)根據多數人的意見確定正式候選人,你應該儘量邀請這個選區內支持你的選民參加會議,並在會上推薦你形成多數意見,在會上你也可以自薦,向會上的其他選民介紹你自己,會上多數人支持你,你就可以成為正式候選人了。正式候選人的名字在選舉時會印在選票上。若沒有成為正式候選人,選舉時支持你的選民還可以投正式候選人反對票並在另選他人處寫下你的名字投你一票,但依靠另選他人得票當選的可能性極小。所以還是要爭取成為正式候選人。選舉期間你要多跑選舉工作組(他們一般都設在街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多和他們聯繫溝通,及時瞭解選舉的各種信息,如選區劃分情況,選民名單,選民會議何時召開,還要認真學習選舉法規。記住,自薦候選人戰勝組織內定候選人的最有力的武器就是你真正的深入聯繫廣大選民群眾,真切的為大家服務,並承諾當選後更好的為大家服務。只有你先為大家服務,讓選民群眾看到你的無私奉獻,選舉時大家才會相信你,支持你,不要指望於選民們憑空的相信,讓你先當選,你再為選民服務。最後說一下,在中國參選不需要交一分錢。

投票選舉人大代表有幾種方式,選舉結果如何確定

根據選舉法的規定,在直接選舉中,有三種投票方式,即設立投票站、召開選舉大會和設立流動票箱。選舉委員會應當根據各選區選民分佈狀況,按照方便選民投票的原則來確定具體投票方式。投票選舉在直接選舉時,由選舉委員會主持;在間接選舉時,由各該級人大主席團主持。各級人大代表選舉,一律採用無記名投票的方法。選舉人對於代表候選人可以投贊成票,可以投反對票,可以另選其他任何選民,也可以棄權。選民可以經選舉委員會同意委託投票。

每次選舉所投的票數,多於投票人數的無效,等於或者少於投票人數的有效。每一選票所選的人數,多於規定應選代表人數的無效,等於或者少於規定應選代表人數的有效。直接選舉時,選區全體選民的過半數參加投票,選舉有效;代表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選民過半數選票時,始得當選。間接選舉的,代表候選人獲得全體代表過半數的選票時,始得當選。獲得過半數選票的代表候選人的人數超過應選代表名額時,以得票多的當選。如遇票數相等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當就票數相等的候選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當選。獲得過半數選票的當選代表的人數少於應選代表的名額時,不足的名額另行選舉。

選舉結果由選舉委員會或者各該級人大主席團確定是否有效,並予以宣佈。

各級人大代表依法選舉產生後,要經過法定程序進行代表資格審查並由本級人大常委會或者鄉鎮人大予以確認和公告。這時,整個人大代表的選舉工作才最後結束。

那些人大代表到底是怎麼選出來的

全國人民都能感到一年一度的“兩會”是件"大事",因為所有的媒體上都在大力報道"兩會",電視超長的時段,報紙超多的版面,現場蝗蟲般密集的記者,可以肯定,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議會,開個例行年會會有這麼熱鬧。

我得承認那些"代表"的發言實在令人昏昏欲睡,因為不需要質詢官員,不需要了解其他省市代表的意見,不需要面對面辯論,不需要爭取選票,不需要向選民負責,不公佈你的投票記錄,只需要你說一大堆"正確的空話廢話",然後"一致通過"。

我很納悶,這些人是怎麼成為我的"代表"的呢?作為一箇中國公民看起來我確實有選舉權,那就是每隔三年我可以選一次區人大代表。通常到選舉前兩天,單位發選票的人發給你一張"選民證",然後有一張紙,上面有三四個人的簡介,每人不超過二百字。看完之後,我除了知道了某人是男是女、多大歲數、某黨派成員、在何單位任何職以外,其他一無所知,譬如此人有何政見,有無表達和活動能力,有何正面和負面的記錄等等。我更為關心的是,此人通過何種途徑、被誰提名成為了不會落選的"候選人"。然而這些不會有人告訴你。我不放心讓我不瞭解、不喜歡、不信任的人來代表自己,因此除了棄權,別無選擇。

不管如何虛假,區人大代表總算經過了選民投票這個程序,不過選民的權利到此就終止了。我從未聽說過北京市人大代表是如何產生的,更不知道全國人大代表是如何產生的,只知道如我一樣的公民,對這兩級的人大代表沒有投票(選擇)權,屆時卻總是會有我從未聽說過的人來"代表"我就是了。

前兩年,對人民代表的構成開始有了一些批評。中央黨校的教授王貴秀統計,全國人大代表中有近70%"是來自行政和企事業單位的領導",人大代表中"官員之多是世界罕見的"。前兩年,河北省一個作家,認真統計了河北省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的組成,結果讓人大吃一驚,這些代表70%是中共黨員;70%是各級黨政官員;剩下的30%,大半為大型企業或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人大"早已成了"黨大",或者"官商大會"。

在被官方媒介經常批評為"虛偽"的西方民主國家,議員的身份是有嚴格限制的,官員不能當議員是個常識,因為二者之間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係;同理,議員如想當官,先辭去議會職務再說。商人、企業家更不要提了,他們有產業利益,所以既不能當政府官員,也不能當國會議員,否則在行政和立法上,怎能杜絕他們以權謀私?

中國的憲法和法律賦予人民代表大會的權力相當大,稱為是國家"最高權力機構",比黨中央、國務院還高,不僅負責立法,還負責選舉、任免官員,有權監督、質詢、視察、彈劾、調查……比西方議會牛多了。在這種"最高權力"面前,政府官員還不得動輒得咎?現實證明這種擔心純屬多餘。據統計,中國約有各級人大代表300萬人。卻幾乎從未失控、從不發生意外、從未出現因代表堅持履職而出現衝突,凡是黨和政府想通過的法律、決議、任命、預算,幾乎總能順利高票通過。

按理說,在數百萬人大代表的監督之下,貪官汙吏應無所遁形,但近年來被查處的貪官汙吏卻沒聽說一個是被代表或委員監督出來的。

有位著名作家對此現象曾大惑不解。其實,答案很簡單、很清楚,就是無權當代表的人當了代表,你能指望70%的黨政官員自己來監督自己嗎?這種人大代表的構成比例,......

怎麼才能當選人大代表

公民任職人大代表的條件只有三條:中國公民;年滿18週歲;沒有被法律剝奪政治權利。 如何當選人大代表: 1、人大代表是由民主選舉產生的。民主選舉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 比如縣級人大代表、鄉鎮級人大代表都是由選民直接投票選舉。一種是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這種選舉叫間接選舉,比如全國人大代表、省級人大代表和設區的市級人大代表都是分別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 2、 我國人大代表選舉,候選人採取的是推薦制。政黨、團體可以單獨或聯合推薦代表候選人,選民10人以上聯名,也可以推薦代表候選人。可見,想當選人大代表是需要推薦的

全國人大代表是如何產生的,?幾年選舉一次?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人民解放軍單獨進行選舉,選舉辦法另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任期屆滿的兩個月以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必須完成下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如果遇到不能進行選舉的非常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全體組成人員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可以推遲選舉,延長本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任期。在非常情況結束後一年內,必須完成下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

----《憲法》

中國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是怎麼選出來的?

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各團體和各族各界的代表性人物。在社會上享有較高的聲譽。政協委員產生的程序是:參加政協的各單位提名推薦;中共黨委有關部門對推薦名單進行綜合平衡,並同各推薦單位協商,形成建議名單;再將建議名單提交政協常務委員會進行協商,經全體常務委員過半數同意通過,始得作為政協委員。政協委員的任期分為兩種:全國委員會和盛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設區的市的地方委員會的委員,每屆任期5年;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和市轄區的地方委員會的委員,每屆任期早先為3年,從1993年起,經政協全國委員會決定,一律改為5年。政協委員是各級政協委員會的主體,充分發揮政協委員的作用,是搞好政協工作,提高政協工作整體水平的基礎和關鍵。

人大代表怎麼選

人大代表選舉流程摘要

一、縣(包括城市中的區,以下同)人大代表每屆任期五年。

二、代表名額:縣級基數為120名,每5000人可增加1名。

三、代表名額分配:一次足額分配到各選區。

四、選區劃分的依據:以公安部門戶籍登記的人口數或單位登記的人口數為依據。農村選區:一個村或幾個村為選區,城市選區:一個社區居委會或幾個社區居委會為一個選區。每一選區按1—3名代表劃分。

五、年滿18歲以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六、政府應在選舉日前21—25天完成選民登記。

七、選民一般在戶口所在地選區登記,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單位所在選區登記,也可在居住地登記選舉。

八、在選舉日20日前,在醒目的公共場所公佈選民名單,名單要保留20天。

九、在選舉日5天前把選民證頒發到選民手中,或用身份證領取選民證。

十、人大代表候選人產生:

1、各政黨人民團體可聯合或單獨提名代表侯選人;

2、選區選民10人以上也可提名代表候選人。

A.聯名提名候選人不受選民小組限制,可在本選區內徵集聯名,但不得到本選區以外徵集聯名;

B.選民聯名提名候選人必須是本選區或本縣區選民。每個選民提聯名提出的代表候選人名額不得超過本選區的應選代表名額;

C.地方選舉領導小組可以廣泛發動,放手提名,儘量讓選民將具有先進性、代表性的人士提名出來,政黨、團體提名作為選民提名的補充。

D.選區選舉領導小組可以召集選民小組長進行佈置動員,講清選民聯名提名候選人的意義、方法、程序和要求,以及注意事項;

E.在選民小組會議上發動選民聯名提名候選人,將《代表候選人推薦表》發給選民,由選民自行商量,聯名推薦,填表並簽名,然後收集。

F.選民在聯合提名前,要做到幾個明白,即明白自己所在地的選區、明白本選區應選的代表人數、明白代表的素質和結構要求、明白提名的方法和時間。

3、選民可以自薦當候選人。自薦候選人必須徵得10名以上選民聯名提名,才能成為初步代表候選人。再經過醞釀、協商或預選,為較多數的選民所同意,才可以成為正式代表候選人。

4、選民聯名提名候選人應注意的問題。

A.主要看參加聯名的人是否具有選舉權利,是否是本選區選民,候選人是不是本行政區域選民;

B.選民聯名提名候選人都要以書面形式提出,認真填寫《代表候選人推薦表》,寫明所推薦的代表候選人的基本情況及推薦理由,並由本人簽名或蓋章。要將《代表候選人推薦表》按規定的時間交選區選舉領導小組,由小組彙總報選舉委員會。

C.選舉委員會公佈初步代表候選人名單後,候選人提名工作即終止,任何人不得更換代表候選人,不得擅自刪減代表候選人名單。

D.要使所有代表候選人具有均等機會,不得以任何藉口指定具體代表候選人。不得對選民所提名候選人進行種種限制,不得搞攤派提名或者指派提名,不得搞陪選。

5、選舉委員會公佈初步代表候選人名單。

A.在選舉日的15日前公佈名單,並分別在各選區專用公告欄張貼。

B.無論以哪種方式提名的代表候選人,凡符合選舉法規定的,都應當列入代表候選人名單。

C.任何組織和個人,包括選舉機構,對依法產生的代表候選人都不得隱瞞、調換或增減。

D.公佈代表候選人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黨派關係、工作單位、職務職稱以及推薦者等基本情況,有條件的還可以將其業績一併公佈。這個名單還要印發到各選民小組。

6、正式代表候選人的醞釀和確定

A.小組長要向選民介紹本選區提名代表候選人情況,組織各選民小組進行醞釀、討論,(建議)用票決制選舉產生。根據本小組選民贊成的應選代表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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