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政府投資項目?

General 更新 2024-11-22

什麼是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即它的定義

政府治理模式和市場的資源調節作用一般來說是相輔相成的。

簡單的說政府治理模式就是政府的宏觀調控,即運用三種手段使憨濟走上健康的軌道。

(1)法律手段與經濟政策,如:調整稅率、金融、財政補貼等;

(2)計劃指導,如:國家大的投資規劃,或在某些行業和領域實行配額制度;

(3)行政手段,如利用工商、商檢、衛生檢疫、海關等部門禁止或限制某些商品的生產與流通。

而單純的市場配置資源則會導致市場的混亂,它的作用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分配收入。在市場經濟中,生產者的收入高低和盈虧狀況首先取決於市場價格,價格的高低決定著生產者之間的經濟利益。

2、傳遞信息。市場通過價格機制向商品生產者傳遞經濟信息,價格上升表示供不應求,反之則供過於求,生產者可根據價格信息自主調節生產。

3、刺激生產。市場在分配收入和傳遞信息的同時,又可以刺激商品生產者不斷改進技術,加強經營管理,提高勞動生產率,從而推動生產的不斷髮展。

4、調節供求。在市場經濟中,生產和需求的平衡,是通過供求和價格的相互作用來實現的。供大於求,價格下降,生產減少;供不應求,價格上升,生產增加;供求平衡,各個部門的生產比例得到合理分配,資源配置實現合理化。

什麼是政府投資項目審計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2011年1月14日通過其官方網站發佈了《政府投資項目審計規定》,要求全國審計機關遵照執行。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06年1月20日頒佈的《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什麼叫政府財政性投資工程建設項目

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概念

“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概念” 的概念是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而逐步發展形成的全新概念,到目前為止,不僅在學理上沒有準確的定義,而且在我國的法律法規中也鮮有規定。

在實踐中,“政府投資項目”又被稱為“公共財政投資項目”或者“國家建設項目”。所謂“公共財政投資項目”從廣義上說是“政府為實現其職能,將一部分集中性財政資金投入社會再生產過程各個環節”建設的項目;從狹義上說是“政府為保證社會再生產的順利進行,對固定資產再生產和流動資金按最低限額而投入資金”建設的項目 。“公共財政投資項目”一般又被稱為 “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投資項目”,是指“經政府職能部門批准立項,由各類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投資或部分投資的項目。 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包括: 一、財政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二、財政預算內其他各項支出中用於基本建設項目的資金;三、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專項基金中用於基本建設項目的資金;四、財政預算外資金中用於基本建設項目的資金;五、其他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 所謂“國家建設項目”是指“以國有資產投資或者融資為主(即佔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基本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

參考資料:zhidao.baidu.com/...1&si=2

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概念什麼是大型政府投資工程項目

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概念

“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概念” 的概念是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而逐步發展形成的全新概念,到目前為止,不僅在學理上沒有準確的定義,而且在我國的法律法規中也鮮有規定。

在實踐中,“政府投資項目”又被稱為“公共財政投資項目”或者“國家建設項目”。所謂“公共財政投資項目”從廣義上說是“政府為實現其職能,將一部分集中性財政資金投入社會再生產過程各個環節”建設的項目;從狹義上說是“政府為保證社會再生產的順利進行,對固定資產再生產和流動資金按最低限額而投入資金”建設的項目 。“公共財政投資項目”一般又被稱為 “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投資項目”,是指“經政府職能部門批准立項,由各類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投資或部分投資的項目。 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包括: 一、財政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二、財政預算內其他各項支出中用於基本建設項目的資金;三、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專項基金中用於基本建設項目的資金;四、財政預算外資金中用於基本建設項目的資金;五、其他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 所謂“國家建設項目”是指“以國有資產投資或者融資為主(即佔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基本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

綜合以上幾個概念,一些學者和職能部門將“政府投資項目”定義為“政府為推動國民經濟或區域經濟發展,滿足社會公共需要,以政府為實際投資主體,以財政性資金為資金來源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或者“各級政府為建設主體的投資項目。主要包括:財政預算內外資金(含國債資金)投資項目;國家主權外債資金項目;使用各類專項建設資金項目;法律、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政府投資項目。”

以上兩種定義雖然已經揭示了“政府投資項目”的主要內涵,但是還不夠系統和準確。

筆者認為:所謂政府投資項目是指以政府為主導,以滿足公共需求為目的,以公務公產和公有公共設施公產為內容,以國有資產投資或者融資方式興建的行政性、公用性、公有性項目。其要點如下:

第一,政府投資項目是以政府為主導的。所謂“主導”,《現代漢語詞典》中解釋為“主要的並且引導事物向某方面發展的”。也就是說,政府在政府投資項目的運作過程中起到決定性作用並引導項目發展方向。投資項目所涉及的主體很多,最主要的有建設主體、投資主體、設計主體、施工主體等,正是這一個個主體構成了投資項目建設的全過程,根據投資項目的管理方式不同,這些主體有時候是統一的,但更多的時候是相對獨立的。一般來說,政府大多是項目的建設主體和投資主體,這時政府對投資項目的主導作用是很明顯的,也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隨著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政府往往不再對項目進行直接投入資金或者投入較少的資金,而是以建設方的身份出現,在保證對項目所有權的情況下,出讓項目的經營管理權,以吸引建設資金,這樣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主體和投資主體就相互獨立起來。在這種情況下,對項目本身而言,作為建設主體的政府要比項目的投資主體更有主導作用,因為其決定了是否進行該項目建設,如何進行該項目建設,由誰具體組織該項目建設,是投資項目建設的原點,其左右著投資項目建設的全過程,沒有政府其他的項目主體都無從談起。

第二,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是以滿足公共需求為最終目的。政府之所以在政府投資項目中處於主導地位,是由政府的公共管理職能決定的。政府的公共管理職能來源於社會公共需要,從本質上講就是政府根據公眾的客觀需要提供相應的服務,最大限度地減弱社會負外部性,擴大社會正外部性,使每個社會成員的個人福利得到最大實現,社會整體福利得到最大提高的職能。從表現形式上看,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職能的一個主要內容就是組......

中國政府投資項目有哪些?

一、農林水利

農業:涉及開荒的項目由省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水庫:國際河流和跨省(區、市)河流上的水庫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項目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其他水事工程:需中央政府協調的國際河流、涉及跨省(區、市)水資源配置調整的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項目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二、能源

(一)電力。

水電站:在主要河流上建設的項目和總裝機容量25萬千瓦及以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項目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抽水蓄能電站: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火電站: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熱電站:燃煤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項目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風電站:總裝機容量5萬千瓦及以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項目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核電站:由國務院核准。

電網工程:33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的電網工程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項目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二)煤炭。

煤礦:國家規劃礦區內的煤炭開發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一般煤炭開發項目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煤炭液化:年產50萬噸及以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他項目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三)石油、天然氣。

原油:年產100萬噸及以上的新油田開發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他項目由具有石油開採權的企業自行決定,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天然氣:年產20億立方米及以上新氣田開發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他項目由具有天然氣開採權的企業自行決定,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備案。

液化石油氣接收、存儲設施(不含油氣田、煉油廠的配套項目):由省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進口液化天然氣接收、儲運設施: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國家原油存儲設施: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輸油管網(不含油田集輸管網):跨省(區、市)幹線管網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輸氣管網(不含油氣田集輸管網):跨省(區、市)或年輸氣能力5億立方米及以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項目由省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三、交通運輸

(一)鐵道。

新建(含增建)鐵路:跨省(區、市)或100公里及以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項目按隸屬關係分別由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或省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二)公路。

公路:國道主幹線、西部開發公路幹線、國家高速公路網、跨省(區、市)的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項目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獨立公路橋樑、隧道:跨境、跨海灣、跨大江大河(通航段)的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項目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三)水運。

煤炭、礦石、油氣專用泊位:新建港區和年吞吐能力200萬噸及以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項自由省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集裝箱專用碼頭: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內河航運:千噸級以上通航建築物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項目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四)民航。

新建機場:由國務院核准。

擴建機場:總投資10億元及以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其餘項目按隸屬關係由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或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准。

擴建軍民合用機場: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軍隊有關部門核准。

四、信息產業

電信:國內幹線傳輸網(含廣播電視網)、國際電信傳輸電路、國際關口站、專用電信網的國際通信設施及其他涉及信息安全的電信基礎設施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

什麼叫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

簡單說就是這個項目是政府投資的,但項目建成後不是一般的經營項目,不會有收入或利潤。換句話說是公益項目。

政府投資項目與公共工程投資項目的區別與聯繫是什麼?

政府投資項目具有與一般項目不同的工程管理模式,包括相對集中的專業化管理的組織機構和能適合實現政府投資項目投資、工期、質量、廉政的四大控制目標的管理制度。但是在我國由於改革滯後,我們對不同投資主體的工程項目仍套用同一管理模式,沒有實現分類管理,其結果一方面對政府投資項目管理不夠嚴格、規範,失之過寬;另一方面對非政府投資項目有管得過寬、過細,行政干預過多。目前我國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體制總的特點是“各自為政,多頭管理”、“制度不完善,投資、工期、質量、廉政四大控制目標存在大量問題”。具體表現在:

首先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主體較多,呈多元化現狀。即國家計劃與改革部門負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文件與概算審批;財政部門負責資金撥付,工程進度款支付、竣工結算、竣工財務決算審核;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包括交通、水利、民航、鐵路等專業項目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實施;審計機關負責建設資金審計,重點檢查各地政府及計劃與改革、財政等投資管理部門和項目主管部門是否按國家投資計劃和工程進度撥付、使用資金,資金投向是否符合規定的用途、是否專款專用、有無截留、擠佔、挪用等問題。由此一方面我國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方式往往行政手段過多,權利過於集中,決策等基本依靠行政長官意志,缺乏科學性、系統性、連續性;另一方面引起項目的業主地位不能確立,這樣一旦業主地位虛位,政府職能部門就既是法規和市場的管理者,又是市場主體,即擔當了業主角色,從而導致政府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造成“角色錯位”。同時由於資金使用單位即建設單位又分為兩類,一類是專業性很強的部門行政主管部門,如交通、水利、鐵道部門,它們往往長年有建設項目,但因為專業性且自上而下成一系統,外部很難有效監督管理,經常出現“工程上馬,幹部下馬”現象;另一類大多是“一次性業主”的房屋建築工程的建設單位,如文化、教育、衛生等部門,它們由於缺少工程建設的專業經驗,致使許多業主行為不規範,出現工程質量低劣(“豆腐渣工程”)、腐敗滋生、建築市場秩序混亂等問題。

其次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制度不完善,沒有建立起適應政府投資項目特點的投資控制與風險約束機制、監督機制、考核懲罰機制等制度,致使在工程投資、工期、質量、廉政等方面存在許多問題。由於沒有健全的投資決策機制,我國政府投資項目基本上由行政長官說了算而使項目決策缺乏的科學性和民主化,經常導致項目盲目倉促上馬而成為“三邊”工程並浪費大量的國有資金,從而出現投資近十億的機場最後淪落為草場的怪現象;由於沒有完善的資金管理和約束制度,建設單位往往有無限增加投資的傾向,導致非盈利性政府投資項目往往成為“釣魚”工程、“三超”工程(估算超概算、預算超概算、結算超預算);由於沒有完善的監督管理制度,建設單位和相關部門均不能有效監督工程質量和工程主管人員的廉政,導致政府投資項目成為“豆腐渣工程”、“短命工程”、“腐敗工程”的情況屢見不鮮;由於沒有完善的責任追究和懲罰制度,工程諮詢、項目決策、設計、施工、監理等部門和單位均沒有明確的責任範圍,導致各地“政績工程”、“形象工程”、“花架子、無效益工程”林林總總,勞民傷財。

從我國目前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現狀和腐敗特點看,實現政府投資項目反腐的落腳點是對項目管理模式的改革和體制創新,參照國外成功管理模式,重點針對可能出現腐敗和曾經出現腐敗的關鍵環節進行組織構建,將決策、監管、執行三者分離的權力制衡原理運用於政府投資項目運行的各個環節,努力追求權力集中和權力分解的最佳平衡,通過建立一整套比較完備、系統、科學的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組織機構來防範......

簡述政府投資的作用

政府投資是拉動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促進投資又好又快增長,不僅是落實中央科學發展觀的需要,也是加快經濟發展、優化經濟結構、提高經濟質量的內在要求。

什麼是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

“代建制”是指投資項目經過規定的程序,由投資方選擇有資質的項目管理公司作為項目建設期法人。全權負責項目建設全過程的組織管理,通過專業化項目管理最終達到控制投資、保證工期質量、提高投資效益和管理水平的目的。項目代建可分為全過程代建方式和分階段代建方式。全過程代建方式,由代建單位對代建項目從項目建議書批覆後開始,經可行性研究、設計、施工、竣工驗收,直至保修期結束,實行全過程管理。分階段的代建方式,將代建項目分前期和實施兩階段委託代建單位進行管理。

什麼是中央政府項目投資和地方項目投資,具體定義是什麼?謝謝 5分

中央政府項目投資一般是涉及跨地區的項目,或者是涉及國計民生的項目,比如西氣東輸、南水北調、三峽、葛州壩、黃河小浪底、告訴公路、高速鐵路等大項目,地方項目投資一般只是以本地區為主體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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