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責人不賠錢怎麼辦?
交警判定對方全責,但是對方拖著不賠償,怎麼辦?
你手上有一個責任認定書,他必須要在交警規定的期限內把認定書拿回去,不然他以後也會很麻煩。你跟他說大家最好相互協調早點處理好,不然以後你也刁難他娃。這個是你的籌碼,現在他刁難你,你也可以刁難他。最好通過交警或者第三方調解一下。假如他骸懂你可以讓交警跟他講解。不得已的情況下再通過相關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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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車被撞,對方全責但是不肯賠錢一直拖,打官司又不划算,怎麼辦?
你們之間的交通事故發生後一定請交警來處理的,而且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已下發,你已經收到,否則你不會知道“對方全責”這四個字的。對嗎?
你沒有說清楚你被撞的是什麼車,自行車、摩托車、轎車?修車費用是多少?對方一直拖不肯賠錢,說明對方是個賴皮!對付賴皮有辦法的。 如果修車費用大的肯定用打官司的方式對付。如果費用不多,你可忍就忍著,不可忍則動手打官司。我建議你先把車修好,修車的費用(包括零件費手工費)要請修車人開具發票(沒有發票也要開收據,蓋上修車人的私章,這是證據,是打官司時賠錢的依據)。我告訴你打官司常識:你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用請律師(請律師的費用要自己負責的,律師費法院不支持全責方賠的。)打官司的學名叫“訴訟”,訴訟前要寫狀紙的,送狀紙到法院,法院要收取訴訟費的,這筆錢你是先墊付的,訴訟的結果因為對方全責肯定是你贏的,該訴訟費是由敗者承擔的。這是其一,其二:法院判決書下達後,判決書上有對方交款的期限的(一般十天、十五天、最多30天),你的修車費和先預墊付的訴訟費一併在判決書上體現出來的。對方在期限內還是拖欠不給,一旦超期後(指他應交款的期限到後而沒有交款)你就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了,這時對方在法律的威懾下他再也賴不到哪裡去了。所以你們之間的交通事故對你來說沒有貴與不貴的問題了,打得起與打不起的問題了。但你要化精力是肯定的,耐心等待也是肯定的。
希望我的建議對你帶來幫助。
撞車,對方全責,不賠錢怎麼辦
1、“後交警來現場認定了對方全責,但是沒拍照(為了不堵路,對方挪動了車)”:沒拍照、挪動車輛都沒有關係,既然交警已經認定對方全責就行了。重要的是要拿到交警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與對方協商不成起訴時的重要證據。
2、“我的車才買了一年,我修車肯定要在4S店修,如果對方堅持在4S店修就不付丹的話我該如何處理,看網上說的是自己先墊錢,然後提起民事訴訟,這個方法可行嗎?麻不麻煩?”:
(1)修車應當到正規的4S店,如果對到哪個4S店有異議,雙方可以協商,但沒有必須去對方指定店的道理。
(2)可以先自己拿錢修理,然後和對方協商索要修車費,協商不成時可以請交警調解、調解不成到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經交警調解直接到法院起訴。
(3)起訴麻煩,因為最起碼時間上需要一二個月,所以建議你儘量和對方協商或是請交警調解解決,如果對方耍賴、實在協商也調解不成的,麻煩也只能起訴解決了。
3、“2000押金我們也開了收條給他,說好多退少補,他現在以不還錢就不去開認定書為藉口,是否成立”:
(1)不成立,不用管他的話,不退這2000。退了你可能更拿不到他一點錢。
(2)他填不填認定書是他自己的事,不開的話,保險公司不賠償,他就得自己賠償你。
4、“面對這種無賴,我們是否一定辦法都沒有? ”:不是,儘快到交警處拿到責任認定書,然後自己拿錢修車,在和對方協商、交警調解不成的,及時到法院起訴,起訴時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現在也可以申請訴前保全,但保全後應在15日內起訴),查封他的車輛。
5、“如果最後真要走法律程序,我是否可以要求賠償車輛貶值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還有什麼費在合理範圍內?”:
(1)車輛貶值費很難支持,誤工費如果是營運車輛可能支持,但一般車輛支持的可能性不大。
(2)至於精神損失賠償,如果沒有人身傷害的,很難支持。
(3)如果有人身傷害,還可以索要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如果僅是車輛損失,還可以要求辦理修車事宜的交通和食宿費用、誤工補助。
交通事故我全責,但我賠不起對方怎麼辦
一位退休交警的微信,有車沒車的朋友都要存!從此理直氣壯。
1:出了事故不要害怕,立刻打110和保險公司.對方傷重請直接播120,你留在現場等交警.
2:不要墊付,如果交警要扣車,你就讓他扣,所有他需要的資料都給他.自己步行或者打車上下班,15個工作日你直接去交警大隊要驗車報告.
不給你,你就立刻即刻馬上不要遲疑的到交警同一棟辦公樓找到一個叫"行政科"的地方提出行政複議.
然後拿著驗車報告去提車.停車場1分錢都不要給他,拿著驗車報告你直接就可以拿車,如果對方不給你車,你直接打110,說有人非法扣車.
(驗車和停車是不要錢的.國家有財撥專門用於這一部分.而且100%的停車場都不是交警自己的,都是外包的.他們都是和交警同穿一條褲子)
這一部分你要是擔心自己的新車扣了以後被損,你就提前自己拍照,然後弄一個車衣去蓋起來.
3:拿到車該上班就上班,不上班你就休息,千萬不要緊張.現在你要做的事情就是不要去醫院找打,也不要主動打電話調解.
你等他們聯繫你,或者交警通知你處理事故.任何關於醫院的費用你說我沒錢,請和我的保險公司聯繫.如果告我的話,請連我的保險公司一起告.
你連面都不用出,保險公司就請非常專業的訟棍幫你打官司.最後要賠多少,完全不用自己管.
4:現在你要考慮怎麼拿回自己的行駛證.經過第三點,這個時候對方要嘛接受調解願意接受交警認責比例,把發票給你,你去報銷,然後簽字.你拿回行駛證.
經過第三點,對方不願意調解,
那就告.你放心大膽的開車,有人查你就說有官司在身,行駛證抵押了.時間一長,要麼保險公司答應賠,要麼傷者自己接受調解.
法院一判下來,你就可以直接拿判決書去找交警,約對方一起去,簽字拿回東西.對方不去,你直接找交警,時間長了不給你行駛證你就去行政科鬧一下.
5:修車部分很簡單,該修的地方.保險勘探現場的時候會有一張現場單,你拿去4S,其他他們會搞定.
6:營養部分,誤工部分,你不要私下答應,當地有一份很完整的賠償標準,對方拿出所有的發票和證明後交警開具調解書,你拿去保險公司都能報.
撞人後對方全責卻不賠錢怎麼辦
撞人後對方全責卻不賠錢,如果肇事車輛有購買保險,可以將肇事車輛車主、司機和購買保險的保險公司一起起訴進來要求賠償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但不賠償有人傷怎麼辦
1、如果肇事車輛有購買保險,可以將肇事車輛車主、司機和購買保險的保險公司一起起訴進來,先由承保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擔
2、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4、具體的賠償項目和金額的計算標準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裡面有詳細的介紹,建議查閱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不賠償如何解決? 30分
交通事故責任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行人、乘車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章的行為,過失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應承擔的責任。 首先,公安交管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是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也是當事人就民事損害賠償問題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證據。 再次,訴訟費由你先行墊付,可以在起訴中要求被告承擔,勝訴後法院會判決,證據確鑿的情況下,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決。 二、交通事故車輛最多能扣多久 1、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鑑定機構約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第四十四條 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後仍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2、根據《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範》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對因檢驗、鑑定需要扣留事故車輛及其行駛證的,交通警察應當當場製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交付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扣留車輛、證件的期限。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交警有權扣押事故車輛,最多不超過60天。
被車撞了,對方全責,但不賠錢怎麼辦!
1、借用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並且責任屬於機動車一方的,首先由保險公司在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如果車輛所有人有過錯(比如明知肇事者沒有駕駛證還出借車輛或者明知車子又問題而不修理),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2、交警通知你們去處理,主要是主持雙方調解。你們先去與對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3、至於你所說的車輛保險的問題,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是必須購買的,否則車輛不讓上路;車子是不是肇事者的,由交警一查詢就知道。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
第四十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希望能解決您的問題。
被別人的車子撞了,對方是全責,但對方不賠錢怎麼辦
關於民事賠償部分,雙方協議達不成一致可以直接提起訴訟,主張賠償
被追尾,對方全責,耍無賴,不賠錢,想起訴,怎麼辦
你們之間的交通事故發生後一定請交警來處理的,而且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已下發,你已經收到,否則你不會知道“對方全責”這四個字的。對嗎?
你沒有說清楚你被撞的是什麼車,自行車、摩托車、轎車?修車費用是多少?對方一直拖不肯賠錢,說明對方是個賴皮!對付賴皮有辦法的。 如果修車費用大的肯定用打官司的方式對付。如果費用不多,你可忍就忍著,不可忍則動手打官司。我建議你先把車修好,修車的費用(包括零件費手工費)要請修車人開具發票(沒有發票也要開收據,蓋上修車人的私章,這是證據,是打官司時賠錢的依據)。我告訴你打官司常識:你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用請律師(請律師的費用要自己負責的,律師費法院不支持全責方賠的。)打官司的學名叫“訴訟”,訴訟前要寫狀紙的,送狀紙到法院,法院要收取訴訟費的,這筆錢你是先墊付的,訴訟的結果因為對方全責肯定是你贏的,該訴訟費是由敗者承擔的。這是其一,其二:法院判決書下達後,判決書上有對方交款的期限的(一般十天、十五天、最多30天),你的修車費和先預墊付的訴訟費一併在判決書上體現出來的。對方在期限內還是拖欠不給,一旦超期後(指他應交款的期限到後而沒有交款)你就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了,這時對方在法律的威懾下他再也賴不到哪裡去了。所以你們之間的交通事故對你來說沒有貴與不貴的問題了,打得起與打不起的問題了。但你要化精力是肯定的,耐心等待也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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