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為什麼有城管?
為什麼中國要有城管?
我不知道為什麼政府要設立這麼一個不尷不尬的機關,它到底隸屬於哪個部,公安?稅務?好像都不是,但若說是單獨的話,貌似又太誇大了城管的地位。在我的印象中,城管就是一群天天沒事幹在街上閒晃,打著市容執法的招牌,到處驅逐小販,而且毫無道理可講,規定你搬走你就得搬。不走?後果自己兜著吧。對那些小販很不人道,對我們消費者也是很不講人情的,畢竟存在即合理,那些流動小販肯定有他們的用處,否則老百姓幹嘛不去正規商店買東西? 像我們學校外面,就有一群賣小吃的攤販,雖然學校有食堂,但是人都知道,食堂的東西是很難吃的,所以我們學生經常出來吃飯。可是,有一天,突然來了群城管,說是市容的要求,那些小攤子必須全部撤走,否則就怎麼怎麼……結果害的我們那一個月幾乎都在食堂吃,簡直噁心死了。有時晚了一點,食堂沒東西吃了,那就更痛苦了,餓著肚子吧…… 所以我非常討厭城管,簡直是厭惡至極,當然我也知道他們也有不容易的地方,可是他們的存在就是對我們的迫害,這是事實。 報道還說到,本來立法準備出臺關於流動攤販合理化的一項規定,可就是被這個鬼聯會,上書阻止了,這簡直是逼宮啊,太變態了!太目無王法,太明目張膽,太那什麼了…… 我不是憤青,可我很憤這個城管,還有什麼所謂的市容,丫丫個呸的,就是一群吃飽了撐的的閒人!
中國為什麼會有城管這個職業
前天我在廣東外語外貿大學附設外語學校聽了一節校本課程,那節課是王強老師上的,課題就是“中國城管調查研究”,王老師收集了許多關於中國城管的資料,特別是關於廣州城管的資料,讓學生閱讀分析,然後提出各自的見解,課上得很精彩,擴大了學生的視野,讓學生學會了分析問題的方法。我以為這個選題與教學都非常不錯。
唯一遺憾的就是,只有中國的資料,缺乏外國的資料。所以說來說去就是隻是在小圈子裡打轉轉,無非就是:城管執法難,城管執法粗暴,城管被人誤解太多,城管工作難做。城管遭受人們痛恨。同情城管的文字材料很多,同情小商販的較少。最好的建議就是主張中國要重新考慮立一個城管法,讓城管的管轄範圍相對固定,不要漫無天際,隨便擴大職權範圍之類。
其實,關於城管這個問題不是如何執法的問題,首要的問題是中國的城管是怎樣產生的?為什麼中國會有城管這種執法機構?這幾年去國外多了,我特別留心各個國家的街頭是否有中國式的城管這個職業?結果,無論在日本,還是在美國,我都沒有發現這種職業。為什麼他們就不需要城管,而中國卻需要這種執法機構?其實在中央也並沒有城管這種執法總機構。與其他機構相比,一般來說,地方設置的機構,基本上在中央層也一定會有對應的機構,然後好對應管理。但是,城管只是地方有,而且只是在城市裡設置,甚至省一級政府都不設這個機構。相關資料顯示,中國的城管是上個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才開始在南方的一些城市出現這種執法機構與執法人員的。也就是說城管這種職業在中國出現不過是二三十年時間而已。很顯然,在中國的計劃經濟時代沒有城管。因為,那時在街頭上擺買是不合法的,那是資本主義尾巴,在傳統的農業時代也沒有城管,因為,那時的城市不發達,雖然有小攤販,但是隻要是街上有個空地,就可以擺賣,也沒有問題,只是遇到官府與黑社會,收個稅或者保護費之類而已。到上個世紀80年代,中國改革開放,小商品經濟開始火熱的時候,街頭上亂擺亂賣的人開始多了的時候,特別是大量農民進城與大量城市下崗工作,無法尋找到自己的職業時,這種營生幾乎就是他們的首選。當擺賣的人多了的時候,城市街道幾乎就是亂成一堆。這個時候沒有專門的執法部門來管,那麼城市就要變成垃圾場。因此,中國城管的出現也是有現實依據與相關的社會背景的。
城管要執法,小販要生存。因此,城管與小販之間長期拉鋸戰,長期的游擊戰,你來我走,你走我來。趕走一批,又來一批。反反覆覆,永遠止境。這個問題一直困擾著中國的城市。我在許多國家都沒有看到這種現象,這又是為什麼呢?
我分析這個現象,主要是中國特色的商品經濟造成的畸形怪物。首先,中國的土地為政府所有。通過對土地的特殊資源的壟斷,政府對市場擁有絕對的控制權。造成房價的天價,那些小商小販本錢小,要想做點小買賣租鋪位又缺乏本錢,而且成本也實在太高。加上收稅,小本經營的小營生基本上沒有錢賺。擺攤設點,基本上省下了店面鋪位的錢。同時,因為是臨時攤位,也就不用註冊拿執照,不存在交工商管理稅與其他稅費的問題。這是那些小商販首先選擇做“走鬼”、“流動商販”的重要原因。
在美國、日本為什麼很少見到這種攤位流動小商販?原因很簡單。日本人的職業基本上另有安排,剩下街頭買賣這點小生意,日本人也基本通過售貨機給解決了。即使有的人想做生意,租個店面鋪位什麼的,壓力也不是特別大。在美國倒是看到不少這種在街頭擺設的攤位點,特別是一些旅遊景點,攤位食品不僅允許,而且生意還特別好。只是沒有看到有城管。如果有違法行為,統一由警察去執法。在美國的流動小攤販,一是要登記註冊的,也即有營業執照的問題。二是也是要通過電腦小票打單,然後按單扣稅的。三......
為什麼中國有城管
中國還有人大,統戰部,政協,計生局呢,這些國外都沒有。所以有城管沒什麼稀奇的
中國為什麼要城管?
對於資本運作的外包和權利的下放罷了。
城管不納入國家編制因而不享有完整的公務員待遇,所以他們領的工資比警察少,乾的活卻是警察不樂意乾的吃力不討好的活兒。但因為個人素質問題以及明顯的權力下放卻無監管行為,城管就是現在這樣了。
只能說,地方政府的政績因素佔了大頭導致了城管的出現。但監察部門的不作為導致了合法混混的行為(對政府而言,不看過程看結果。城管名聲臭臭不到他頭上,發的工資還少管的效果也不差。到時候政績上他就過的去)。相當於合法黑社會性質。不過因為下放權力的量很小而且是有政府監管的,其行為無法達到黑社會的影響力和組織程度雞政府很放心。只是對於小商販實在是過的和舊社會差不多
中國什麼時候開始有城管?
其實城管在早期有衙門時期就有在統一管制,直至今天的城管是獨立的,
中國國務院為什麼不管城管
國務院也不是想做什麼就做得成的。當年中央試點成立城管部門的初衷據說是因為許多事情各個部門都有權管,但實際上大家扯皮都沒人管,於是想成立一個統籌協調部門,來統一協調各部門的行政管理。但在操作的過程中變成了一個各部門將不想管的事情統統扔進來的框。城管由統籌協調部門變成了一個執法部門。要是按照當初的設想的話,城管會是一個老百姓比較陌生的部門,因為他出於幕後,只管統籌協調,而不進行實際操作,類似於文明辦。中央成立城管部門也是很方便的。
但是現在麻煩了,你要管吧就要在中央成立一個城管部門,但城管出於社會矛盾的風口浪尖,老是出事,當這個領導風險太大,估計還沒人幹得了。撤銷吧,就等於要把集中給城管的這些活全還個各個部門,估計各部門也不肯,十多年沒幹這些活了,想幹也幹不好,更何況當初就是不想幹才成立城管的。
現在我看中央一直在一些試點地方進行城管權力的擴大化,將一些不那麼容易出事的活,比如查處黑車什麼的也交給城管。估計是想將城管工作中的髒活與好活平衡一下,為將來成立中央的城管部門鋪路。
為什麼中國城管那麼壞
城管遊走在法律邊緣的公職人員,不像警察那樣有法律約束,法律規定了警察什麼時候能開槍,什麼時候不能,而現在的物證還原技術也能證明當時的情況到底能不能開槍,而當時的情況城管可以說他在執法,是警察阻礙了司法。。。。so。。。。。。
為什麼中國的城管那麼牛?
看看如何應聘的就知道為什麼了~~~~誠聘城管
考官:什麼學歷?
考生:小學沒畢業。
考官:打過架嗎?
考生:家常便飯。
考官:有案底嗎?
考生:剛剛出來。
考官:體能嗎?
考生:還可以,一腳可以踢翻小販的小三輪車。
考官:敢拿人家的東西嗎?
考生:這是我的強項,就像拿自己的東西一樣。
考官:老頭敢打麼?
考生:小菜,俺爹就是讓俺打殘的。
考官:恩,你考試通過了,我們城管隊伍就是需要像你這樣的人才啊!
考官:再問一句 出事了怎麼辦?
考生:就說是臨時工.
考官:靠~ ,今晚就上班!
為什麼都說中國城管牛
關於城管局的執法權問題。
執法主體有三種:法定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組織、法定機關委託行政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以下簡稱行政處罰法)第十六條規弧:“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根據國發〔2002〕17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各省政府是否給區市城管局授權應當有文件依據,即使授權,區城管局的單位性質為事業單位。不具備授權執法主體資格。
為什麼全世界只有中國有城管
最簡單的原因就是警察不願意干城管的事。
老祖宗沒有城管最少有個衙門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