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怎麼交房產稅時間?

General 更新 2024-11-19

企業房產稅繳納時間是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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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從價計徵

房產餘值=房產原值×[1-(10%~30%)]

房產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在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記載的房屋原價。

2、從租計徵

從租計徵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徵,其公式為: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沒有從價計徵的換算問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其餘均從次月起繳納。房產稅的稅率

(1)按房產餘值計徵的,年稅率為1.2%;

(2)按房產出租的租金收入計徵的,稅率為12%。但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於居住的,可暫減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

二、如何繳納房產稅

鑑於納稅人以分期付款方式購買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商品房時,房地產開發公司和購買方均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中“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的規定,應由購買方繳納房產稅。

根據[1987]市稅三字第124號文件“根據本市房產稅施行《細則》第四條規定,企、事業單位應稅房產,不分新舊程度,不論自用還是出租,均按賬面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房產稅”、[1987]市稅三字第834號文件“企業購入的房產,應按賬面價(購入價),一次減除30%後的餘值計算徵收房產稅”和[1987]市稅三字第334號文件“根據總局[1986]財稅地字第008號文件規定,‘房產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在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記載的房屋原價’。因此,凡按會計制度規定在賬簿中記載有房屋原價的,即應以房屋原價按規定減除一定比例後作為房產原值,計徵房產稅”的規定精神,對於分期付款購房,應以房屋實際應付價款總額扣除30%後的餘值作為徵收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對於納稅人購入的房屋和土地,應自購入的次月起徵收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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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房產稅從什麼時候開始交房產稅?

企業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自行新建房屋用於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日的次月起,繳納房產稅。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的次月起,繳納房產稅。對在辦理手續前,即已經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應從使用或出租、出借的當月起,繳納房產稅。三、關於將地價計入房產原值徵收房產稅問題,財稅[2010]121號是有新的規定:

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宗地容積率低於0.5的,按房產建築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並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

房產稅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繳納

根據《關於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財稅地字〔1986〕第8號)的相關規定:

1.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這裡“建成”的概念應理解為通過“在建工程”科目結轉為“固定資產”科目,或者實際投入使用。

2.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在辦理驗收手續前已使用的,自使用次月起繳納房產稅。所謂“驗收手續”,應當是房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手續,也就是常說的“質檢站”。

3.凡是在基建工地為基建工地服務的各種臨時性房屋,如果在基建工程結束以後,施工企業將這種臨時性房屋交還或者估價轉讓給基建單位的,應當從基建單位接收的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4.企業停產後對原有的房產閒置不用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確定徵免。企業撤銷後,對原有的房產閒置不用的,可暫不徵收房產稅。對撤銷後,如果這些房產轉給其他徵稅單位使用的,應從使用次月起徵收房產稅。

5.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或者房地產開發企業自建的房屋,在辦理驗收手續前或未出售前出租的,自簽訂出租合同支付租金時間或實際取得租金之日起發生房產稅納稅義務;出借的,自出借之次月起由使用人代繳納房產稅。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對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3〕89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均有相關規定。

6.根據國稅發〔2003〕89號文件規定,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計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計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在實際工作中,如何判定“交付使用”或者“權屬轉移”或者取得“權屬證書”,成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焦點。如果在沒取得“權屬證書”前進行裝修的,或者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開發商”)已將房屋(鑰匙)交給購買人,購買人並未使用的,是否屬於“交付使用”呢?對此,應該從以下三個方面加以分析。

(1)從開發商的角度而言,簽訂了購買合同,將房屋的使用權(鑰匙)交給購買者時即為交付使用。無論購買人是否使用、是否裝修、是否辦理“權屬證書”,都應從開發商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納稅。

(2)如果購買人與開發商簽訂合同中約定了交付使用時間,應以合同約定時間為準。但由於開發商原因未能如期履行的,應以實際交付使用權(鑰匙)的時間為準。

(3)如果購買人在確定購買房屋時委託開發商進行裝修,並統一結算價款,這時對購置人未發生納稅義務,待裝修完成交付使用時確定納稅義務發生。

企業房產稅申報時間是什麼時候的

(一)企業房產稅申報時間:

1、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

2、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於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3、納稅人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4、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5、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6、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7、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以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的房屋為徵稅對象,按房產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其稅率分 為兩類:按照房產餘值計算應納稅額的,適用稅率為1.2%;按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應納稅額的,適用稅率為12%房產稅繳納按年徵收、分期。各地地方稅務局 具體規定略有差異,請諮詢當地地稅機關。

企業房產稅什麼時候開始徵收

自用房產按固定資產70%的1。2%交是每年的三月與九月份申報!

租賃房產按租金收入的12%交是收到租金收入的當月申報!

房產稅是一項財產稅,應從取得產權證當月開始交納!如果不按期交納讓稅務查到後不但要補交還要加倍罰款及補滯納金!

企業房產稅的徵期時間 是什麼?

房產稅徵收之納稅時間

1、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

2、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於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3、納稅人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4、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5、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6、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7、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房產稅徵收之房產稅計算

從價計徵的計算

從價計徵是按房產的原值減除一定比例後的餘值計徵,其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

從租計徵的計算

從租計徵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徵,其公式為: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沒有從價計徵的換算問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其餘均從次月起繳納。

房產稅徵收之房產稅納稅期限

房產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徵收方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一般是半年徵收一次

新建廠房什麼時候交房產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號)第一條“關於房產原值如何確定的問題”規定,對依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不論是否記載在會計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均應按照房屋原價計算繳納房產稅。房屋原價應根據國家有關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核算。對納稅人未按國家會計制度規定核算並記載的,應按規定予以調整或重新評估。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法規》(財稅地字號)第十九條“關於新建的房屋如何徵稅”規定,納稅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徵收房產稅。

納稅人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徵收房產稅。

納稅人在辦理驗收手續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應按法規徵收房產稅。

對於貴公司上述按相關會計規定已達到可使用狀態的房產,按(財稅地字號)的“十九、關於新建的房屋如何徵稅”的規定,是從建成次月起徵收房產稅。

企業房產稅繳納時間是什麼時候

沒有這兩個稅種不意味著不徵收,具體看你是否租住了房產或者持有房產,按照稅法,這兩個稅的申報日期是每一年4月份和10月份上旬申報。延期的話會產生滯納金。具體諮詢稅務部門即可

什麼是房產稅,房產稅什麼時候交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

房產稅多久交一次呢?

根據《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七條規定:房產稅按年徵收,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接下來就為大家詳細解釋一下:

1、納稅期限,企業按季繳納,個人按半年繳納。凡按季納稅的,一年分四次組織徵收;凡按半年納稅的,一年分兩次組織徵收。其具體納稅期限,由市、縣稅務機關確定。

2、對於房產出租取得租金的,在收到租金時按租金收入的12%(用於居住的按4%)繳納房產稅,對一次取得數年租金的,可考慮按年繳納房產稅,但必須向稅務機關備案。同時出租部分的房產不再按房產餘值的1.2%徵房產稅了。

3、對於按季繳納,是在季度內,還是在季度末(即季度結束的下個月)繳納,目前尚有爭議,但總的影響不大。

關於房產稅什麼樣的企業在什麼情況下應該交房產稅

企業房產稅和個人房產稅大體上略有相似,主要是在稅務的計算方法上不同。

企業房產稅簡而言之也就是對企業房產的產權人徵收的財產稅。

企業房產稅的徵收對象以及相關的計算方法如下:

1、徵收對象:

房產稅規定的徵稅範圍是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的房產。

這裡所說的城市,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市,包括市區和郊區,不包括農村;縣城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鎮;建制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難設立的建制鎮;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準,但尚未設立建制鎮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稅範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

2、納稅人:

按照規定,房產稅的納稅人是產權所有人。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或者產權未確定以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應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即上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均為房產稅的納稅人。

企業房產稅計算方法:

1、 從價計徵算:房產餘值=房產原值×[1-(10%~30%)]

房產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在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記載的房屋原價。

2、 從租計徵算:從租計徵算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徵,其公式為: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其餘均從次月起繳納。

稅率:

1、 按房產餘值計徵的,年稅率為1.2%;

2、 按房產出租的租金收入計徵的,稅率為12%。但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於居住的,可暫減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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