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婚假有多少天?
貴州婚假有多少天? 10分
婚假,是指勞動者本人結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勞動者結婚時給予的假期,並由用人單位如數支付工資,這是對勞動者的精神撫慰,體現了政府對勞動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對其權益的保護,對於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具有重要意義。
貴州: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五十二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晚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女方增加產假3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7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產假90天;接受節育手術的,按照規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規定假期間的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不影響考勤、考核和晉級、晉職、提薪。
農民晚婚的,免除夫妻雙方1年的農村義務工;晚育的,免除產婦1年的農村義務工。”——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2年9月29日貴州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修訂)
2017年貴州婚假是多少天?
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2016年婚假有多少天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開,此次會議初次審議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確在2016年1月1日施行。修正案草案修改了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保障措施,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 根據目前《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初婚公民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晚婚初婚者可享受15天晚婚假(包含3天法定婚假);二婚者只可享受3天的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國家關於婚假的規定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016年貴州省遵義市晚婚婚假是幾天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開,此次會議初次審議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確在2016年1月1日施行。修正案草案修改了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保障措施,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
新計生法實施後,廣東省反應最快,據中國經濟網瞭解,廣東省在2015年12月30日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已於2016年1月1日起與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同步施行。
根據新版的《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晚婚假期的確取消了。但按照政策從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設定,在12月31日前完成婚姻登記且符合晚婚政策,還是可以享受13天晚婚假的。
北京1月8日也正式對計生條例進行修正,已經進入到公開徵集意見的環節,據徵求意見稿規定,草案刪除了多條涉及到晚婚晚育的條款,看起來北京晚婚政策優惠在今年也會“終結”。
山東原來晚婚假有14天,在新條例中,擬刪除了“男女雙方晚婚的,除了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4日”的規定。
上海衛計委也對婚假問題做出了迴應,表示今年1月1日以後登記結婚的就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也就是7天的晚婚假取消,僅剩3天婚假。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經辦理登記結婚手續,但是尚未休晚婚假的公民,仍享受晚婚假待遇。
1月22日,湖北省也確定刪除了相關晚婚假的條款,享受15天晚婚假待遇的時期結束。
其他各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工作也在進行中,具體的晚婚假變化還必須等待各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後明確,從新計生法已出的5個省市來看,晚婚假都被取消了,看來這也將是其他各省順應國家新計生法的主流趨勢。
貴州農村信用社員工婚假有多少天?
國家規定是一至三天。
《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國家勞動總局 財政部[80]勞總薪字29號、[80]財企字41號〉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貴州婚假國家規定2016年,貴州省婚假及二婚婚假法律規定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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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事業單位規定婚假為一個周,符合國家規定嗎?
國家法定婚假中國天,由於各地的具體情況的不同,全國各地規定的婚假不同 我國法定婚假的有關規定: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 我國法定婚假的有關規定: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由於全國各地的具體情況不同,具體婚假時間一般依據的是各省或者直轄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自己規定的,全國各地的規定並不一致,在此附上全國各地婚假規定: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前款規定獎勵。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晚育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護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間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護理假期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 天津: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國家工作人員和企業事業組織職工晚婚的,婚假增加七日。國家工作人員和企業事業組織職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單位給予七日護理假,女方所在單位增加產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產假的,給予一個月基本工資或者實得工資的獎勵。實行生育保險制度後參加保險的,按照保險的規定執行。晚婚、晚育期間工資照發,其他福利待遇與國家規定的婚假、產假相同。 農村居民晚婚、晚育的,可以參照前款規定,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獎勵。” 重慶: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鼓勵公民晚婚、晚育。男年滿二十五週歲、女年滿二十三週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晚婚的職工,增加婚假十個工作日;晚育的婦女,增加產假二十個工作日。增加的婚假、產假視為工作時間。晚婚、晚育的職工,所在單位可給予一次性獎勵或其他福利待遇。 安徽: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男25週歲、女23週歲登記結婚為晚婚。已婚婦女滿24週歲初次生育為晚育。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給予晚婚、晚育的職工以下獎勵:(一)晚婚的初婚者,延長婚假20天;(二)晚育的初產婦,延長產假30天;(三)在產假期間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延長產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20天。 職工在前款規定的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享受其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 農民以及城市無用工單位的人員晚婚晚育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表彰、獎勵。” 福建:晚婚的婚假=15天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晚婚的,婚假為十五日;晚育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女方產假為一百三十五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顧假為七日至十日。婚假、產假、照顧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晉升。” 甘肅:晚婚的婚假=30天 男二十五週歲、女二十三週歲以上初婚的為晚婚;已婚婦......
請問國家規定的產假、婚假、喪假等等各是多少天?我是貴州的。謝謝!
1、禒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增加產假15天。符合晚育規定的,增加獎勵性產假15天;
2、符合法定結婚年齡且在23以下的正式全日制女性員工或在25以下的正式全日制男性員工,均有權享受3日全額帶薪婚假;23以上的正式全日制女性員工或在25以上的正式全日制男性員工,均有權享受10日全額帶薪晚婚假。任何一方未達到晚婚年齡,不享受晚婚待遇;
3、所有員工,如遇有直系家庭成員去世,如父母、岳父母、公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可被准予3日全額帶薪喪假.
我是江蘇常州這邊的,供參考!
2016年貴州省婚假,產假,喪假,男職員工陪護假是怎樣規定的
按現行法律法規規定,貴州省勞動者婚假,產假,喪假,男職員工陪護假規定如下:
1、婚假
依法等級結婚的男女職工,婚假13天,另加路程假。
2、喪假
職工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的,給予喪假3天,另加路程假。
3、產假
女職工生育的,享受產假98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6天。合法生育的,另增加產假60天。
4、陪護假
女職工合法生育的,給予配偶陪護假15天。
法律依據
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
《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
[80]勞總薪字29號
原勞動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發出的(59)中勞薪字第67號通知中曾規定,企業單位的職工請婚喪假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工資照發。這個辦法試行以來,有些單位和職工反映,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到外地料理喪事的,由於沒有路程假,給職工帶來了一些實際困難。經研究,現對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的問題,作如下通知: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國務院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五十五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依法登記結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女方增加產假6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接受節育手術的,按照規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規定假期間的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不影響考勤、考核和晉級、晉職、提薪。
二婚婚假幾天
法律上並無規定婚假是按首婚還是二婚,因此正常享受,但不享受晚婚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