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部首是什麼意思?
類的部首是什麼意思
類部首:米 [拼音] [lèi] [釋義] 1.很多相似事物的綜合:種~。~群。~別。~書。分~。人~。 2.相似,好像:~似。~同。
類字是什麼偏旁
類部首:米 類_百度漢語[拼音][lèi][釋義]1.很多相似事物的綜合:種~。~群。~別。~書。分~。人~。 2.相似,好像:~似。~同。
含的偏旁是什麼意思
部首作為一個詞最早出現在東漢時期。東漢許慎在《說文解字》中首創部首。他以小篆為字形根據,建立540部,每部立一部首,共定540個部首。晉代呂忱的《字林》,南朝梁顧野王的《玉篇》,都是採用了和《說文解字》基本相同的部首。從東漢到魏晉時期的字書,所列的部首主要是作為義旁來統屬字的意義範疇的。從眾多的漢字形體結構中,分析歸納出某些相同的筆畫構件,分別部類,列在它所統屬的若干漢字之首,在漢字學中稱之為“部首”。隋唐宋時期的字書多以韻排列漢字,如隋·陸法言《切韻》、唐·孫緬《唐韻》,宋·陳彭年《廣韻》等。但這個時期的字書辭書出現了從檢字法原則按字形偏旁來建立部首的現象。如,《龍龕手鑑》四卷,又稱《龍龕手鏡》。遼(公元997年)僧行均撰。部首按平上去入四聲順序排列,共242部,其中平聲97部,上聲60部,去聲26部,入聲59部。收錄俗字較多。計收錄26430餘字。本書未收入大藏經中,故知者不多。從檢字法原則按字形偏旁來建立部首的主要作用是為了便於排列和檢查漢字。從明代開始檢字法原則的部首便通行開來,《字彙》是明朝萬曆年間梅膺祚於萬曆43年(公元1615年)編纂的一部大型字典,共收字33179個。這部字典刊行之後,就連清朝學者朱弊尊在《重刊玉篇·序》裡也大加稱讚,評價為“今之塾師《說文》、《玉篇》皆置不問,兔園冊子專稽於梅氏《字彙》。”《字彙》在字典編纂上的第一大功績,就是把《說文》、《玉篇》等傳統的部首、偏旁進行了大量的認真歸納和編排,並作為檢字法,創制了把214部首從一畫至十七畫,按地支順序分十二卷(另外又專設一附件為末卷)的排列方法。這就非常便利於查閱,明代崇禎末年國子監生張自烈編撰的《正字通》。所分部首與梅膺祚《字彙》相同,凡214部部首次序和每部之內的字次都按筆畫多少來排,這也跟《字彙》一樣,但是《字彙》註釋比較簡單,而《正字通》繁博得多。從此之後,清代修《康熙字典》,1915年出版的《中華大字典》,1915年出版的《辭nbsp;nbsp;源》,1947年《辭nbsp;nbsp;海》均採用214部首。同時,梅氏的“化繁為簡”的原則,也是符合造字的原則,其影響也是深遠的.nbsp;1983年,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和原國家出版局頒佈了《漢字統一部首表(草案)》規定了201部。但這一“草案”提出了各類字典或詞典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變通,所以,現在,大家常見的《現代漢語常用字表》共設有201部,而《新華字典》則分為189部。《漢語大字典》和《漢語大詞典》是以《康熙字典》的214部為基礎加以調整,刪去了8部,合併了6部,實有200部。部首數目和內容的不統一也造成了同一漢字在不同辭書中的歸部不同,給查檢帶來不便,也不符合漢字排檢標準化的要求,需要進一步研究解決。nbsp;nbsp;nbsp;nbsp;nbsp;在小學語文教學中,“部首”這個術語因使用場合不同而存在兩種含義。識字教學中所說的“部首”,通常是指合體字的表義偏旁,分析字形時常提到的“三點水”(氵)、“提手旁”(扌)“四點底”(灬)等,就是這類部首。這類部首是合體字的構字部件,能夠幫助學生了解字義,可以叫做“識字部首”。《新華字典》和《現代漢語詞典》都有“部首檢字表”。在教學生用部首查字法查字典時,也用到“部首”這個詞語,在這種情況下所說的部首可以叫做“檢字部首”。nbsp;nbsp;識字部首同檢字部首大部分是重合的,如“提”字,識字部首是“扌”(稱“提手旁”),檢字部首也是“扌”(稱“扌部”)。兩者雖然都叫“部首”,又大部分重合,卻不是同一個概念,可以從以下幾方面來區別:nbsp;n......
部首是什麼意思?
部首 漢語字典里根據不同偏旁劃分的部目。
東漢許慎[1]首創。他在《說文解字[2]》中把形旁相同的字歸在一起,稱為部,每部把共同所從的形旁字列在開頭,這個字就稱為部首。如木、杜、李等字都屬木部,木就是部首。自許慎創立以形旁編排文字的方法以後,這種方法千百年來一直為編纂字書的人所採用,只是分部的多寡有所不同。如《說文解字[2]》分為 540部,《康熙字典》分為214部,《新華字典》分為189部。
字典為了給漢字分類而確定的字類標目,是從分析字型的結構產生的。具有字型歸類作用的偏旁,是字書中各部的首字。
部首教程
部首是給同一偏旁的漢字所立的類目。有兩種性質不同的部首:一種是文字學原則的部首,它嚴格依照六書體系,只有同一意符的字才可隸屬同一部首。另一種是檢字法原則的部首,它按字形結構,取其相同部位,作為查字依據,分部排列,其相同部位稱部首。如“甥”,“舅”二字,《說文解字[2]》根據六書體系,都歸“男”部;《康熙字典》則依檢字法原則,以“甥”入“生”部,“舅”入“臼”部。
☆☆本條目含有Unicode中日韓統一表意文字新版字體。如果你的電腦不支援,有關字元會顯示錯誤成空格、問號或者方格等。參看Unicode擴展漢字。☆☆
部首是將漢字裡共通可見的相同偏旁,拿為作為分類漢字的基準。所有漢字勢必分類在某個部首中。部首的概念由東漢許慎[1]所著之《說文解字》(紀元100年/永元12年)所創,從此字書使用部首作為漢字的檢字方式成為一般的習慣。部首分類的誕生歷史 第一個採用部首作為漢字分類的是《說文解字[2]》。《說文解字[2]》將小篆的漢字分類在540個部首裡,並將這些漢字的造字原理歸類成“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註、假借”等六書的原理加以說明。
《說文解字[2]》的部首分類最大原則是部首必須對此漢字之結構有所意義,因此,“殺”與“放”等形聲字也被訂定成部首。另外,“一”到“十”的數字、“甲”到“癸”的天干、“子”到“亥”的地支都被選擇作為部首。雖然部首排列法強調部首應與文字有所關聯,但又受到陰陽五行理念的影響,以“一”部開始,並以地支末尾的“亥”部結束,故作為分類方式,並不容易查詢到自己想要查的文字。
之後、許多字書模仿《說文解字[2]》,以部首來分類漢字。如《玉篇》(542部首)、《類篇》(540部首)等,這些字書採用的字體已經是楷書,內容也不是解說文字的來源,而是說明字義為主。但使用的部首幾乎與《說文解字[2]》相同,不易檢索的缺點仍在。
在中國,長時間由於為了容易檢字,相較於採用部首別的方式整理漢字,採用韻目排列漢字的字書更風行。這樣分類有助於填詩、檢字方便。例如宋代時也有人出版了改以韻目順序排列的說文解字[2]。
接著,遼代的僧侶行均之《龍龕手鑑》(242部首)、金代的韓孝彥、韓道昭的《五音篇海》(444部首)等字書,開始嘗試調整部首數量,追求更高的檢字方便性。尤其《五音篇海》中,首度將同一部首內的漢字(部分)採用筆畫數排列。但這些字書的部首本身仍不是採用筆畫數排列。
還想看更多,到百度去查百度百科就好了。
類的部首是什麼偏旁
類部首:
米
[拼音]
[lèi]
[釋義]
1.很多相似事物的綜合:種~。~群。~別。~書。分~。人~。
2.相似,好像:~似。~同。
類的偏旁部首查什麼
【類】
結構是
【上下結構】【形聲字】
部首是【米】
部外是【3】畫
總筆畫【9】畫
類的部首是什麼
類的部首是:米
漢字 類
讀音 lèi
部首 米
筆畫數 9
筆畫名稱 點、撇、橫、豎、撇、點、橫、撇、捺
偏旁部首的兩種部首
在小學語文教學中,“部首”這個術語因使用場合不同而存在兩種含義。識字教學中所說的“部首”,通常是指合體字的表義偏旁,分析字形時常提到的“三點水”(氵)、“提手旁”(扌)“四點底”(灬)等,就是這類部首。這類部首是合體字的構字部件,能夠幫助學生了解字義,可以叫做“識字部首”。《新華字典》和《現代漢語詞典》都有“部首檢字表”。在教給學生用部首查字法查字典時,也用到“部首”這個詞語,在這種情況下所說的部首可以叫做“檢字部首”。識字部首同檢字部首大部分是重合的,如“提”字,識字部首是“扌”(稱“提手旁”),檢字部首也是“扌”(稱“扌部”)。兩者雖然都叫“部首”,又大部分重合,卻不是同一個概念,可以從以下幾方面來區別: 再次是固定程度不同。識字部首是固定的,例如“語”字,不管在哪裡都可以說它的部首是“言字旁"(訁);檢字部首是臨時性的,例如“臻"字和“恭”字,在檢字目錄裡都屬“—部",離開檢字目錄這個環境,誰也不會說它們的部首是“橫部"。另外,兩種部首涉及的範圍也不同。識字部首範圍小,只有合體字才有識字部首;檢字部首範圍大,合體字的部件、獨體字的筆畫、合體字的筆畫,都能作為檢字部首。例如“和”字,本義是“以聲音相呼應”,“口”是形旁,“禾”是聲旁,檢字部首既歸入“口部”,又歸入“禾部”;“棠”是木本植物名,“木”是形旁,“尚” 是聲旁,檢字部首既歸入“木部”,又歸入“?部”;再如獨體字“果”和“中”,檢字部首都是“丨部”,合體字“疑”,檢字部首是 “丿部”。
當部首是什麼
當部首:彐
釋義:
當 [dāng]
充任,擔任:充~。擔(dān )~。~之無愧。
掌管,主持:~家。~權。~政。
正在那時候或那地方:~時。~代。~初。~今。~即(立即)。~年。~街。~院。
面對著:~面。~機立斷。首~其衝。
相稱,相配:旗鼓相~。~量(liáng)。
應該:應~。理~。老~益壯。
抵敵:萬夫不~之勇。
判罪,意為處以相當的刑罰:該~何罪。
頂端,頭:瓦~。
象聲詞,金屬撞擊的聲音。
當 [dàng]
合宜:恰~。適~。妥~。
抵得上,等於:一個人~倆人用。
姑且作為:~做。長歌~哭。安步~車。
認為:我~你已經回家了。
在同一時間:~日。~年。~世。
吃虧,受騙:上~。
抵押:抵~。押~。典~(用實物作抵押向當鋪借錢)。
當 [dang]
後綴。龍潛庵 《宋元語詞集釋•題記》:“當,作為人稱的附綴,如‘吾當’、‘卿當’、‘爾當’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