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內調崗原因怎麼寫?
調崗申請理由怎麼寫
尊敬的領導:
您好!
首先感謝您數年來對我的關心和照顧,同時感謝領導在百忙中審閱我的調崗申請!
我係在後勤部工作的XXX,在領導的關懷下我非常熱愛本職工作,在工作中學到了很多知識;我服從領導的安排,工作中兢兢業業,與同事和睦相處,並且積極參加各類活動,自身也得到了較好的發展。
幾年的工作經歷,使得我迫切希望進一步拓寬知識面,同時希望有一個直接到一線去工作的機會,所以,我希望能夠對工作崗位進行適當的調整,調往生產部,給自己一個鍛鍊的機會,也爭取為本單位多做一些貢獻。
因此,請求領導考慮到我的上述善意的出發點,同意我的工作調動。謝謝!
此致
敬禮!
福 申請人:XXX
XXXX年X月X日
調崗原因怎麼寫
表述出你為什麼要調崗,不適應現在的崗位的原因,為了更好的為公司服務,調到什麼崗位最好。
調崗申請表裡的調崗申請理由怎麼寫
尊敬的領導:
您好!
首先感謝您數年來對我的關心和照顧,同時感謝領導在百忙中審閱我的調崗申請!
我係在市場部工作的XXX,在領導的關懷下我非常熱愛本職工作,在工作中學到了很多策劃、渠道推擴等知識;我服從領導的安排,工作中兢兢業業,與同事和睦相處,並且積極參加各類活動,自身也得到了較好的發展。
幾年的工作經歷,使得我迫切希望進一步拓寬知識面,同時希望有一個直接到一線去將推廣等理念轉化為實際成果的機會,所以,我希望能夠對工作崗位進行適當的調整,調往銷售部,給自己一個鍛鍊的機會,也爭取為本單位多做一些貢獻。
因此,請求領導考慮到我的上述善意的出發點,同意我的工作調動。謝謝!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XXXX年X月X日
滿意請採納。
怎麼寫調崗申請書?
尊敬的領導:
您好!
首先感謝您數年來對我的關心和照顧,同時感謝領導在百忙中審閱我的調崗申請!
我係在市場部工作的XXX,在領導的關懷下我非常熱愛本職工作,在工作中學到了很多策劃、渠道推擴等知識;我服從領導的安排,工作中兢兢業業,與同事和睦相處,並且積極參加各類活動,自身也得到了較好的發展。
幾年的工作經歷,使得我迫切希望進一步拓寬知識面,同時希望有一個直接到一線去將推廣等理念轉化為實際成果的機會,所以,我希望能夠對工作崗位進行適當的調整,調往銷售部,給自己一個鍛鍊的機會,也爭取為本單位多做一些貢獻。
因此,請求領導考慮到我的上述善意的出發點,同意我的工作調動。謝謝!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XXXX年X月X日
想申請在公司內部調部門:
內部調崗一般是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安排
常規操作方法有2種一種現主管領導把員工推到人力資源部 由人力資源部安排其他工作暢說白了就是不要這個員工了,
第二種由用人部門(想去的部門)提出申請,人力資源部簽發調函,重新調配
按你的情況 估計玄 你和財務部經理不熟,他很難了解你的為人和能力,團隊配合第一、能力第二
建議想辦法接觸財務部的人員,讓他們瞭解你的能力和期許
員工崗位調動,公司要跟員工調崗,請問調崗理由怎麼寫
一、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解除勞動關係需要充分的條件。 用人單位負有舉證證明員工不能勝任的義務。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定:“因用人單位做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有舉證責任。”即用人單位要對員工不能勝任工作進行舉證。這裡的不勝任工作既包括因工作能力欠缺而不勝任,也包括因工作態度不認真而不勝任工作的情況,當然也包括因體能問題而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用人單位若不能提供有力的考核制度以及員工個人的考核評價或其他證明員工工作情況的證據的,根據民事證據規定,負有舉證義務的一方當事人---單位若無法提供有效證據的,單位就應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另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通知本人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關係。因此說員工不勝任工作,用人單位是不能直接解除勞動關係的。因為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用人單位是處於強勢地位的。作為用人單位應當更加理性和善意地對待因各種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員工,為他們提供培訓機會或調動崗位。若經歷這兩者之一後,用人單位認為員工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才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但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調動何種崗位用人單位有任意決定權嗎? 雖然法律規定員工不勝任崗位需要先培訓或調動崗位,但對於這個崗位應該怎樣調、調到何種崗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其標準。但這並不意味著單位有任意決定權。 本案中的焦點不是老薑是否勝任崗位,而是單位的調崗是否合理合法。在仲裁的庭審中老薑指出公司提供的兩個崗位前一個輔助工實際上是不存在的,就是他現在所從事的崗位,而後一個洗瓶工的勞動強度很大,洗瓶工人的崗位工資遠高於他的崗位工資。 公司辯稱:公司提供了崗位書面說明,已經足以證明了這兩個崗位都是比原崗位工作量低的,並且不存在崗位工資與勞動量掛鉤的事情。而且,用人單位對調換何種崗位具有完全的自主權,勞動者作為勞動關係中受管理的一方,不具有選擇工作崗位的權利。仲裁庭審核法庭審理中,雙方一直圍繞單位調動崗位是否具有惡意而爭辯。從法律的內涵意思來看,用人單位的調崗不是隨便的調,而是應從更加合理地和善意對待員工出發。用人單位為其提供的崗位使之儘可能地勝任好工作,以繼續履行雙方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故意提供勞動者不能勝任的崗位,此種調崗應屬惡意,因而以員工仍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勞動關係的行為是違法的。在法官的主持下老薑放棄了要求恢復勞動關係的訴請,接受了公司的賠償。 另外,在這裡我們順便提醒單位一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絕不能隨意,一定得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行事,否則,將不得不面臨恢復勞動關係支付違法解除期間的工資或者按照雙倍經濟補償的標準甚至更高標準支付賠償金的選擇。
調崗申請書的調換原因
調崗申請
尊敬的公司領導:
您矗! 首先感謝您多年來對我的關心和照顧,同時感謝領導在百忙中審閱我的申請報告! 我係本公司職工,目前在xxx崗位。在領導的關懷下我非常熱愛本職工作,但是我是一個勤學苦練的人,想成為一個學習型的人才,成為一個多面手。所以希望領導給自己一個鍛鍊的機會,調我去xxx崗位工作,學習更多的知識,掌握更多的技能。在新的崗位上, 我會繼續以滿腔的熱情投入到工作中去。懇請領導批准!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年月日
調崗申請書怎麼寫?(範文)
尊敬的領導: 您好! 首先感謝您多年來對我的關心和照顧,同時感謝領導在百忙中審閱我的申請報告! 我係本公司職工,在領導的關懷下我非常熱愛本職工作。
由於本人確實因身體原因,不能從事以前的崗位工作,為了不耽誤部門的正常運轉,現懇請調換崗位!在新的崗位上, 我會繼續於滿腔的熱情投入到工作中去。懇請領導批准!
此致,敬禮
申請人
年月日
我們部門的出納要調成會計,調崗理由怎麼寫?
主要理由:
1、會計崗位和出納崗位的工作職責和工作方法是不同,對於一個從事會計專業的人來說
全面掌握業務才能更好發揮自己的作用
2、轉崗,提高對業務的理解和掌握。
3、提高自己的會計職業能力更好的為公司服務
4、把對現金流的理解更好的與業務結合,在會計崗位上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
5、出納崗位的工作勝任,鍛鍊了自己唬細認真的工作態度
其他的自己擴展吧,呵呵!
員工不能勝任工作,單位應如何調崗
一、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解除勞動關係需要充分的條件。 用人單位負有舉證證明員工不能勝任的義務。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定:“因用人單位做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有舉證責任。”即用人單位要對員工不能勝任工作進行舉證。這裡的不勝任工作既包括因工作能力欠缺而不勝任,也包括因工作態度不認真而不勝任工作的情況,當然也包括因體能問題而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用人單位若不能提供有力的考核制度以及員工個人的考核評價或其他證明員工工作情況的證據的,根據民事證據規定,負有舉證義務的一方當事人---單位若無法提供有效證據的,單位就應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另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通知本人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關係。因此說員工不勝任工作,用人單位是不能直接解除勞動關係的。因為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用人單位是處於強勢地位的。作為用人單位應當更加理性和善意地對待因各種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員工,為他們提供培訓機會或調動崗位。若經歷這兩者之一後,用人單位認為員工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才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但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調動何種崗位用人單位有任意決定權嗎? 雖然法律規定員工不勝任崗位需要先培訓或調動崗位,但對於這個崗位應該怎樣調、調到何種崗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其標準。但這並不意味著單位有任意決定權。 本案中的焦點不是老薑是否勝任崗位,而是單位的調崗是否合理合法。在仲裁的庭審中老薑指出公司提供的兩個崗位前一個輔助工實際上是不存在的,就是他現在所從事的崗位,而後一個洗瓶工的勞動強度很大,洗瓶工人的崗位工資遠高於他的崗位工資。 公司辯稱:公司提供了崗位書面說明,已經足以證明了這兩個崗位都是比原崗位工作量低的,並且不存在崗位工資與勞動量掛鉤的事情。而且,用人單位對調換何種崗位具有完全的自主權,勞動者作為勞動關係中受管理的一方,不具有選擇工作崗位的權利。仲裁庭審核法庭審理中,雙方一直圍繞單位調動崗位是否具有惡意而爭辯。從法律的內涵意思來看,用人單位的調崗不是隨便的調,而是應從更加合理地和善意對待員工出發。用人單位為其提供的崗位使之儘可能地勝任好工作,以繼續履行雙方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故意提供勞動者不能勝任的崗位,此種調崗應屬惡意,因而以員工仍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勞動關係的行為是違法的。在法官的主持下老薑放棄了要求恢復勞動關係的訴請,接受了公司的賠償。 另外,在這裡我們順便提醒單位一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絕不能隨意,一定得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行事,否則,將不得不面臨恢復勞動關係支付違法解除期間的工資或者按照雙倍經濟補償的標準甚至更高標準支付賠償金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