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沒到賬怎麼查詢?
怎樣查詢失業金有沒有到賬?
查銀行賬戶吧。
失業金沒到賬怎麼查詢
國家規定是企業在用工的30天之內就為職工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因此,如果企業不參保是違法的。而且個人的利益受損比個人申領失業金所得大多了。建議維護個人利益,要求企業繳費,這樣,一是企業需要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二是你上次沒有申領完的失業保險待遇可以合併到下次(累計不能超24個月)。當然,如果你肯放棄較大的利益,換取較小的失業待遇,社會保險在沒有勞動合同下是查不到的。或者說一般是不查的。
失業金領取,顯示3月已到賬,22號,我查詢,錢沒有到卡上面
從2016年12月1日起,銀行櫃面(僅對個人客戶),以及除自助櫃員機以外的非櫃面渠道,將提供實時到賬、普通到賬、次日到賬三種轉賬方式供客戶選擇。
“實時到賬”:將在受理存款人的轉賬申請後,即時處理扣款並匯出;
“普通到賬”:普通到賬即非實時到賬,將在受理存款人的轉賬申請後,延時2小時扣款並匯出;
“次日到賬”:將在受理存款人的轉賬申請後,延時到第二個自然日扣款並匯出。請注意次日到賬並不是24小時後到賬;
以上匯款時間均是指銀行扣款併發起匯款的時間,如為跨行交易,到賬時間還取決於人行跨行清算系統和收款行入賬時間;
銀行處理該筆業務時,若相關清算系統已經關閉,該筆業務將在約定時間扣款並延遲到清算系統正常服務時匯出。
失業金沒到賬怎麼查詢 勞動法律網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領取失業金流程如下:
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四、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複印件。
領取失業金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攜帶本人身份證;
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
失業保險金繳納手冊,繳費證明和1張1英寸近照。
綜上,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我的失業保險金己經晚了二個月沒到帳怎麼辦
失業保險金的到賬時間:
經核查確認當月簽字認定成功,本月的失業保險金已劃撥到個人賬戶。因銀行轉賬可能推遲,在本月底還未領取到失業保險金的話,請在下月初再次查詢。
失業保險金的辦理流程:
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應在每月1-8日,本人攜帶身份證和社保卡到鎮(街道)、社區簽字認定,月末按簽字發放。
當月未簽字的不發放失業保險金,連續兩個月未簽字的“統籌城鄉勞動保障四維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信息管理系統”會自動暫停發放。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關於失業金未到賬?
如果你本月沒到期的話,可能是銀行的原因,也可能是當地人社部門的原因。
要麼等等,看過幾天再說。要麼打電話問一下銀行,或給你辦理失業證的地方。
到領取失業金的時間了,為什麼還沒到賬
這要看你手續全不全 符不符合領取失業金的條件才能領取 一般手續全的話一個月內肯定能領了
我上個月辦的失業金這個月怎麼沒有到賬
辦理部門:
各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申辦對象資格: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怎麼查失業保險到帳情況
具體情況你可以撥打保險公司的客服電話確認查詢
你好我的失業金怎麼到現在還沒到賬這是什麼原因呢
建議您去社保中心問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