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是什麼制度?
明朝實行什麼制度?
明朝選官屬於:科舉制——八股取士 八股取士也屬於科舉制度,不過是科舉的變相模式。 明朝改革科舉制度,這就產生了八股,八股是一種套路文章,而且考試的範圍只限制在四書五經和朱熹的點評。這束縛了讀書人的思想,搞的古代的文人不知秦皇,漢武是哪朝皇帝。完全被捆綁在四書中,變的迂腐不堪。
明朝的政治制度是什麼
關於明朝體制,中央的最高權力在皇帝,內閣的作用只是顧問,六部的權力也比較弱.但是這只是明太祖創立這套體制的初衷,並只在洪武和永樂兩個朝代執行過.事實上,整個明朝,就只有洪武和永樂兩朝的政治體制非常接近於後來的滿清.到了仁宣之後,因為當時明朝文官治國的思想開始逐漸濃厚,具體的行政權向內閣和六部轉移,皇帝的行政權開始逐漸萎縮.必須承認這樣的演變不是皇帝的初衷,但是是符合一個國家在穩定之後的官員的訴求的.並不是什麼皇帝昏庸才導致的.明朝的仁宣二帝會比清朝的大部分皇帝昏庸?相反,在滿清即便皇帝昏庸,官員也不敢有這樣的訴求,這個朝廷的官員都比自己當奴才,又怎麼敢和皇帝逐步的索要行政權?這種轉移景泰和天順兩朝基本完成,這是兩方面原同時造成的.首先,明朝的官員敢於直諫皇帝,敢於用禮儀道德束縛皇帝,對皇帝形成了制肘,所以他們能爭取到越來越多的權力.而皇帝不可能說一個人就能管理全國的政務,所以需要依賴內閣和六部大臣來幫助自己具體的執行行政權力.這也不是什麼皇帝昏庸造成的,而是皇帝實事求是的需要依賴大臣們給自己做參謀.清國的酋長們的IQ不會那麼高到足以一個人全理國家事務.只是他們死守著他的權力不信任大臣尤其是漢族大臣而已.而清朝廷裡想爭取權力的也就只有漢人大臣而已.所以明朝大臣的權力進一步擴大.如在景泰時,景泰皇帝依賴於謙,天順時,英宗依賴李賢.到了弘治以後,情況就已經是明朝皇帝沒有辦法控制的了.皇帝已經變成了權力的來源和象徵,但他們做任何的事情都已經沒有辦法自由.比如正德皇帝要南巡,權力意識大增的大臣們全體反對.嘉靖的大禮儀事件.萬曆的國本之爭.此時,明朝的皇帝們已經變成了退居幕後的國家最高統治者,但是行政權已經幾乎完全的落在了內閣和六部的手裡.這也不是皇帝昏庸和懶惰造成的,明朝中期的很多皇帝們都因為要權力和大臣們進行過殊死的鬥爭.皇帝是權力的來源,他可以給人權力也可以剝奪權力,並且掌握人的生死.這是他唯一可以威脅大臣的地方.但是偏偏明朝的大臣不怕死.而皇帝撤換了一個大臣,會有更多的大臣站出來維護這個集體的權力.所以皇帝也苦於要不回自己作為統治者的行政權力,只能逐漸的退居深宮,做最高的決議人.而所謂廷議這種事情已經不太需要皇帝的參加了.就如同美國人在國會開會,基本上是不需要總統出席的.總統的任務只是決定是否同意國會開會所達成的意見.這是明朝中期以後政治體制不同於封建社會任何時期的一個很值得研究的特色.可惜的是我們的研究者們只把目光集中在皇帝上朝了多少次的比較上,來認為這個皇帝的素質是否高明.甚至只會研究皇帝的私生活來給這個皇帝做判斷.在明朝中期以後做皇帝很難的.如果你對權力表現的多一點興趣,那結果可能就是嘉靖的大禮儀時間,你會被冠為暴君的稱號.如果你認為爭取不到權力,乾脆對大臣們好一點我自己退居深宮算了,會被人罵懶惰.我們來看清朝皇帝和明朝皇帝的比較,就知道明朝皇帝在做皇帝這一點上比清朝皇帝辛苦多少!明清兩朝有很多的情況是相似的.我們首先來看被很多人喜歡的乾隆皇帝,其實在明朝皇帝裡,和乾隆最相似的是正德,但是兩個人的名聲可謂是一天一地的.其實兩個人都是好玩好色寵幸奸佞的皇帝.乾隆的南巡次數遠大於正德,寵幸的和紳搜刮的錢財遠勝於劉謹.而劉瑾是死在了正德的執政期,乾隆不死,和紳都倒不掉!為什麼大家都是出來*的,你就是風流而我是下流呢?即便乾隆比正德在執政能力上有高的地方,但是明清的體制不同,正德下面有楊廷和為首的內閣在幫他.治國方面不見得比乾隆差.而乾隆在對中國文化的破壞上實在是罄竹難書!如果這兩個人的評價有些微小的差別還可以理解,但是這麼相似的兩個皇帝,一......
明朝選官屬於什麼制度?
明朝選官屬於:科舉制——八股取士
八股取士也屬於科舉制度,不過是科舉的變相模式。
明朝改革科舉制度,這就產生了八股,八股是一種套路文章,而且考試的範圍只限制在四書五經和朱熹的點評。這束縛了讀書人的思想,搞的古代的文人不知秦皇,漢武是哪朝皇帝。完全被捆綁在四書中,變的迂腐不堪。
明朝有什麼考試製度
明清兩代的科舉制度大致相同,並且都是以八股文取士。下面簡要談一下明朝的科舉制度。
明代實行四級考試製,即院試、鄉試、會試和殿試。在院試以前有小考。考生參加縣試和府試及格者稱“童生”。然後參加省、府所在地方書院考試,院試及格,稱“生員”,俗稱“秀才”或“相公”。秀才有參加鄉試的資格。鄉試三年一次,由皇帝派主考官主持。鄉試都在秋天舉行,這一年稱“大比之年”,鄉試考中的稱“舉人”,第一名稱作“解元”。鄉試第二年,在京城舉行會試,舉人才有資格參加。會試在春天舉行,考中的稱“貢生”,第一名稱作“會元”。貢士要參加皇帝親自主持的一場考試,這場考試叫“殿試”。殿試分三甲出榜,考中的都“進士”。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第一名稱“狀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合稱“三鼎甲”。二甲若干人,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賜“同進士出身” 。
明清鄉、會試都考三場。而以頭場八股文作得好壞作為能否錄取的決定因素。所以讀書人都把畢生的精力花費在八股文上。
明朝地方實行了什麼行政制度
在地方行政管理體制上,明代洪武九年(1376年),朱元璋取消“行中書省”制度,把省政府在具體運作中改成“三司分設”的管理局面。三司是指掌控行政事務的承宣布政使司;掌控司法監察事務的提刑按察使司;掌控軍事事務的都指揮使司。明朝地方行省的“三司”——布政司、按察司、都司,作為地方一級政府平行執掌行政、監察、軍事三權,分別只聽命於中央號令,互不統轄。這麼設計的目的很明確,就是故意不讓你省級地方政府權力過於集中。布政使司主管全省行政事務,與中央政府聯繫最多的是吏部和戶部。按察使司則多聽命於都察院和刑部。都指揮使司則與兵部及五軍都督府聯繫軍務。如果出現重大事件,才由三司首長會同議決。如果仍然不能解決問題,便要向中央政府報告,由皇上主持召開專門會議來裁判了。“三司”制度的設立,地方權力大為削弱,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聯繫進一步加強,對強化中央集權,穩定地方社會秩序起到了一定作用。從行政學的角度看,地方政府按其職能劃分三司,邊界清楚,各負其責,按行政專業實行部門化管理,確實適應了社會發展的要求。
然而,事物的發展總是異化的。由於地方政治秩序的穩定、經濟建設的繁榮、民眾疾苦的撫卹、矛盾糾紛的調解、財政稅收的徵繳等等,都必須依靠強大的行政組織動員能力與有效的行政管理手段。所以,地方政府“三司並立”的體制機制,在具體運行過程中既不能突出行政管理體系的主導性,又因為相互牽制而嚴重影響管理效率。至明代中後期,官僚政治日益腐敗,地方政府運轉不靈的狀態每況愈下。為協調三司首長之間發生的相互扯皮、相互掣肘現象,朝廷不得不經常性臨時派出總督、巡撫到各省以節制三司。事情辦完了,總督巡撫即回京交差。後來,這一做法由臨時又轉為常態,各省均設巡撫衙門,有權節制三司,總一省軍政事務,成為地方政府實際首腦。
明代行省的官署衙門雖已改稱“布政司”,但行政區劃和管理性質實際上與元代行省並無什麼不同的地方,故人們仍習慣於稱之為“省”。原因還有兩條,一是機構名稱好聽,二是念起來簡單順口。據《明史·地理志》中講:明成祖時開始設立兩京,以京畿府州直隸六部,外委13個布政使,以統諸府州縣。自宣德三年(1428)以後,統分全國為兩京、13個布政使司。兩京即京師(北直隸)、南京(南直隸),13個布政使司即山東、山西、河南、陝西、四川、湖廣、江西、浙江、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福建。南北兩直隸也相當於兩個省,故合起來便有15個省。
省以下是府。府是省之下的二級行政區劃。明朝將元朝的一些“路”的管理機構改造為“府”,置知府為其長,掌一府之政,除軍事以外無所不管。洪武六年(1373年),以稅糧多少為標準分天下府為三等:繳糧達20萬石以上為上府,秩從三品;20萬石以下為中府,秩正四品;10萬石以下為下府,秩從四品,後又併為正四品。明朝與府同級別的行政區劃單位有州,這些州有的領縣,有的不領縣,實際上相當於縣。州置知州,從五品;同知,從六品;判官無定員,從七品。無屬縣的州不設同知、判官。州政府的職能設置與縣政府相同。
府之下便是縣了。縣在明代為第三級行政區劃,也是基層政府。朱元璋劃分縣域行政級別的標準與府一樣,基本上是按照繳納給國家的糧賦多少來定。繳糧10萬石以上者為上縣,知縣從六品;六萬石以下為中縣,知縣正七品;三萬石以下為下縣,知縣從七品。但當時不少縣域都達不到這個標準。如湖北的鄖陽1府7縣,年賦總計僅為1萬石。其中鄖陽縣、竹溪縣尚不足1000石。後來有人向他建議說,按照稅收規模來劃分行政級別的辦法不好,因為有些區位比較偏僻、發展比較滯後、經濟比較貧窮的縣域,社會矛盾與各種困難反而還要大些,領導人付出......
明朝的官吏制度
明朝官員品級
[編輯本段]明朝(中央官員品級)
1、三公、三孤:
三公:太師、太傅、太保(正一品)
三孤:少師、少傅、少保(從一品)
令有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從一品);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正二品)
這些均為加官,用來表明受官者的功績與崇高身份,沒有實際管轄範圍。
2、六部:
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按順序)
六部各設尚書一人,直接對皇帝負責,尚書之下有左右侍郎(副部長)、郎中(司長)、主事
等。
吏部:負責官吏的管理,考核,升遷等
戶部:有十三個司,分別管理各地的收支與報銷
禮部:主管國家凶吉大典,教育與考試,招待外賓,宴勞功臣等
兵部:管理天下軍政(軍令由五軍都督府管理)
刑部:管理天下刑名。
工部:管理建築、後勤、水利、製造等
3、督察院:
直屬於皇帝的監察部門
下設左右督御史(正二品)、左右副督御史(正三品)、左右僉督御史(正四品)
再往下設十三道監察御史,分管每個省的檢查工作(當時中國分十三個省)十三道監察御史與直
屬於皇帝的六科給事中統稱‘科道‘屬於言官範疇。
4、六科:
分為吏戶禮兵刑工六科,每科設督給事中(正七品)、左右給事中與給事中(從七品)。
給事中品級雖低,權利很大,皇帝交給各個衙門辦理的工作由六科每五天註銷一次,如果有脫拉
或者辦事不力的,六科可以向皇帝報告。六科還可以參與官員的選拔,皇帝御前會議,審理有罪
的官員。最為重要的是六科有封還皇帝敕書的權利,皇帝的旨意如果六科認為不妥可以封還,不
予執行。
5、五寺:
五寺是五衙門的簡稱,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祿寺、太僕寺、鴻臚寺
大理寺:相當於今天的法院,是全國最高上訴機關。與督察院、刑部構成了三法司。
太常寺:主管祭祀
光祿寺:主管宴享
太僕寺:管馬
鴻臚寺:管招待外賓
6、詹士府:
詹士府是負責輔助太子的機構設正三品詹士一人,正四品少詹士一人,正六品府丞一人
詹士府設左右春坊,司經局,主簿廳
7、太醫院:
太醫院是管理宮廷及貴族診斷,製藥的,設正五品院使一人,正六品院判二人,正八品御醫四
人,從九品吏目若干人。
8、翰林院:
相當於現在國立大學,幹部學院等的綜合,翰林院的首長稱為翰林學士(正五品),侍讀學士兩
人,侍講學士兩人(從五品),侍讀、侍講各兩人(正六品),修撰(從六品)考中狀元后就會
被授予此職位。編修(正七品)榜眼、探花考中後就會被授予此職位。
[編輯本段]明朝(地方官員品級)
縣:
助手有縣丞、主簿。縣丞協助知縣管理縣政,主簿管全縣糧稅、戶籍。水滸中宋江上山前好像就是縣丞一職。
州:
最早出現在西漢。漢武帝把全國劃分成了13個監察區,稱為州,州的長官叫刺史,負責監察郡,縣的官吏。東漢後,刺史又稱州牧。隋取消郡的建制,只存州、縣。
宋朝州的行政長官才稱知州。明清兩代的州有兩級別:直隸州和散州。
直隸州屬省,級別與府相同;散州隸屬府,同縣級。
知州屬官有同知(智能ABC中叫同志)、通判,分別掌財政、刑法、治安等。清朝時,直隸州(76個)散州(48個)
府(京兆府、河南府、太原府)府的長官稱府尹,宋朝的府屬“路”(介於中央和州之間)
明清兩代除首都、陪都所在地府長官仍稱尹外,一般都稱知府。沒辦法誰叫人家是京官呢。
明代府按納稅糧分三等:納糧20萬以上為......
自明朝開始形成的制度是什麼意思
1、自明朝開始形成的制度是內閣制。
2、簡介
內閣:是政府最高級官員代表政府各部門商議政策的組織。
內閣制度最早出現於中國春秋晉國,晉文公回國後,組建三軍六卿,由晉國六卿掌管軍政要務,晉國由此而強,晉文公、晉襄公、晉景公、晉厲公、晉悼公先後稱霸中原,成為春秋時期稱霸時間最長的國家。
秦朝以後,採用中央集權制度,內閣制度被長期廢除。明朝建文帝重新設立內閣,明成祖朱棣時期,開始參與政事。明朝滅亡後,清朝依舊延續前代,比明朝內閣地位高,正式成為百官之首。內閣最高領導是“首輔”一人,其次是“次輔”一人,其餘皆稱“群輔”,在文淵閣辦公。明朝時內閣大學士都是正五品,但排名的先後順序從大到小依次為:華蓋殿(後改中極殿)大學士(首輔)、謹身殿(後改建極殿)大學士(次輔)、文華殿大學士(群輔)、武英殿大學士(群輔)、文淵閣大學士(群輔)、東閣大學士(群輔)。內閣在明朝時期,最初是明成祖的祕書機構,僅備顧問兼協理章奏,並不參與決策。但國事繁忙,明成祖一人無暇顧及偌大的國家。內閣作為祕書處,便依照皇帝的指示來替皇帝處理國政。自從明成祖歸天后,一直到明王朝滅亡,內閣實際上成為全國最大的權力機構,但地位依舊很低。
明朝的制度是全球最先進的,為什麼後來沒有明朝了
制度再好,但是制度是死的,如果沒有一個好執行者,再好的制度有啥用呢。一個朝代安逸久了軍隊就會懈怠,戰鬥力下降,再加上當時有李闖,和清軍,當時清軍騎兵戰鬥力非常強力的,滿萬不可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