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房屋貸款如何處理 ?
離婚後房屋貸款如何處理
通過按揭貸款所購買的房屋所有權證書上已被設定了抵押權登記,也就是說,在貸款沒有完全清償之前,享有抵押權的銀行對房屋所有權的轉移有權予以限制。我國《擔保法》第49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由此可見,您妹妹與妹夫可以將按揭購得的房屋出賣,但在出賣時,必須通知貸款銀行,同時還必須告知買房人有關抵押的情況。而根據《婚姻法》第39條第1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0條的規定,夫妻雙方離婚時對共有房屋的分割應按如下方法進行: (1)離婚時,夫妻的共有房產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並按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 (2)夫妻共有的房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具體處理時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來源等情況也可以有所差別。 (3)對無法分割居住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者照顧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應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4)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於一方所有,另一方離婚後以無房居住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根據實際情況的需要准予暫住,但一般不超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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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房產/房貸怎麼處理
是婚後買的,無論產權證上是誰的名,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看來你們的房貸還沒有還清。那要看你們誰想要房,因為你在還貸款,你要房比較實際。這樣你就要先估算此房目前的價值在扣去你們欠銀行的那部分(本金和利息)後,你們倆一人一半。你得用現金給於你妻子補償。如果你們倆都不要房,出售後的房款在還完貸款後一人一半。 銀行辦手續那是次要的,關鍵是你們是誰要房的問題先確定好。
你們離婚時在民政局會籤一份協議,她自願放棄自己那份。因為房產是你的名,也不存在更名事。離婚後協議也生效此房就是你一個所有了。
離婚時還有房貸怎麼辦
你好,作為一個法律人,我可以幫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因此,離婚時還有房貸,並且產權證上是你們倆的名字,你們要離婚時如果你們協議說房子歸某一方,那麼這一方應當補償另一方方婚後共同還貸的一半及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的一半和對方的首付款。剩下的房貸則是約定房子歸屬哪一方的那個人他個人債務,他自己償還。
望採納,可追問。
離婚後房子貸款怎麼處理
從物權法的角度,房產登記在誰的名下就是誰的。所以,你父親有權抵押!——如滿意請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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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按揭貸款的房子怎麼分配
夫妻離婚時按揭房產怎麼分配呢? 一、離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糾紛的特點 1、按揭房屋“形似神不似” 在離婚案件中,很多人認為,夫妻一方出資按揭,房屋就是個人財產,夫妻雙方出資按揭,房屋就是夫妻共同財產,或房屋產權證在結婚前取得房屋就是個人財產,在結婚後取得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在常人看來有諸多相似的這些按揭房屋糾紛,由於按揭房屋的借款人向銀行償還貸款的週期最長可達30年,履行按揭貸款合同的期限較長,辦理按揭手續開始支付房款的時間又有可能在婚前或婚後;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和取得房屋產權存在較大的時間差,取得房屋產權的時間可能在結婚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或離婚後;支付房款的資金來源不同等因素的影響,最後的處理結果有可能完全不同,故離婚案件中,按揭房屋應區別為以下幾種情形: 2、涉及的法律關係複雜 從涉及到的法律關係來看,按揭房屋的法律關係也較為複雜,常涉及房屋出賣人與購房人之間的商品房買賣關係;銀行與購房人(貸款人)之間的貸款關係;銀行與購房人之間的抵押擔保關係;銀行與房屋出賣人或其他專業的擔保公司之間的擔保法律關係,這四個法律關係即相對獨立又相互牽連。比如,離婚時,法院依據《婚姻法》關於共同財產和債務分割的規定,判決變更了房屋權屬人和還貸人,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的規定,債務轉移需經債權人同意法院判決後,銀行作為貸款合同的一方,以變更後的還款人不具備還款能力為由拒絕辦理轉按揭時,將導致法院的判決不能執行。銀行還將喪失本應享有的對還貸人資信、還貸資格的審查權,這不利於對銀行利益的保護,此種衝突目前實踐中還無合理的解決方案。而有的法院為了避免轉按揭問題,如判決原來由男方償還貸款的債務由女方承擔,在不變更貸款人的前提下,由女方每月將男方應償還的房款等額支付給男方,該判決方式雖然避免了執行過程中需銀行配合辦理按揭的不便,但卻帶來了抵押權應變更的新問題,如女方不主動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將會導致銀行的貸款處於一種未設擔保的的狀態,極大地增加了銀行的風險。3故在離婚案件中合理處理按揭房屋需要考慮如何有效保障按揭涉及到的各方的合法權益。 3、處理時實際分割難 從上表可看出,按揭房屋存在諸多情形,處理時還應考慮多種因素,在離婚案件中往往成為財產分割的難點,而司法實踐中,由於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各地法院在法律理解和適用上存在見仁見智的情況,造成同一種情形,對其權屬認定往往也有諸多不一致的地方,有時因為一個小細節,甚至有截然相反的結果,由於對房屋權屬認定不同,造成法院分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按揭房屋時操作也不同,這既不利於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不助於維護法律尊嚴。 二、離婚訴訟中按揭房屋處理涉及的幾個問題 (一)約定了按揭房屋歸屬的房屋如何處理 我國《婚姻法》規定了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對財產歸屬有約定且約定明確,離婚時,即使雙方對按揭房屋的處理有異議,只要能舉證證明雙方約定了財產歸屬,處理這類按揭房屋都較容易,直接按雙方的約定處理即可,約定房屋是個人財產就歸個人所有,約定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就歸夫妻共同所有。 若雙方明確約定了歸一方所有的按揭房屋,另一方以自己所有的財產參與清償貸款,這並不改變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離婚處理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餘未還貸款是個人債務,對已歸還貸款中屬於另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約定了歸夫妻共同所有,即使一方實際沒有出資或出資很少,也不影響房屋權屬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性質。 (二)按揭房屋的產權證書取得時間對認定按揭房屋權屬是否有影響 在......
按揭買房離婚時怎麼分,有貸款的房屋如何分割,怎麼處理
這個你最好還是找個專業的律師能跟你更好的分,而且你這樣問具體的情況我們也不瞭解,你最好諮詢律師更安全
要離婚,有貸款的房屋如何分割呢?法律上又是如何處理的呢
第一個問題實際上是負債房屋分割的共性問題。即在分割房產時必須同時解決債務的承擔問題。只要房產沒有設定抵押並且取得了房產證,負債房產分割本身並不存在任何障礙。負債房屋分割的價值由夫妻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時可以委託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定價。如果房產發生了增值,該增值部分也應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對於為購房所欠下的債務,不論表面形式上體現為哪一方的債務,均屬於 夫妻共同債務 。因此,負債房屋分割時,應同時約定由取得房產的一方承擔剩餘債務。對此,既可在離婚協議書中加以約定,也可在雙方達成的財產分割和債務承擔協議書中予以約定。需要注意的是,雙方的約定除非通知債權人並取得了債權人的同意,否則並不能因此免除夫妻雙方對債權人應當承擔的連帶責任。 第二個問題雖然從法律上而言,只要抵押人通知了抵押權人(在按揭貸款中為銀行)即可進行房產的分割過戶。但在實際操作中,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往往要求夫妻雙方提供銀行同意抵押房產辦理過戶手續的書面材料。而銀行很可能會以借款人的償還能力降低為由,要求提前償還貸款,或者要求提供其他財產進行擔保作為同意的條件,否則不予同意。這就導致了按揭房屋在未還清貸款前分割上會存在較大的障礙。在這種情況下,夫妻雙方最好協商由原來的房產登記人取得房產證並承擔債務。這樣,既不存在辦理房產所有權人的變更登記問題,也不存在借款人的變更登記問題,從而可以較好地規避抵押權人的抗辯權。 未還完貸款的按揭房屋出售時,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房價款的方式有三種。其一是由買受人一次性付款。為了保證買受人的資金安全,買受人可將房價款打入共管帳戶,在中介公司的監管下先由出賣人還完剩餘貸款,然後塗銷抵押登記後,即可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其二是由買受人通過按揭貸款方式付款。此方式類似於出賣人購買開發商的預售商品房時的按揭付款。此種方式需要中介機構配合先向銀行為買受人提供階段性保證,在貸款銀行向買受人發放貸款並打入出賣人的帳戶後,出賣人歸還銀行的貸款餘額,塗銷抵押登記並將房產過戶到買受人名下,然後買受人再就該房產為其貸款銀行設定抵押,之後中介機構解除擔保,全部交易結束。其三是由買受人通過轉按揭的方式付款。買受人必須向出賣人的貸款銀行提出轉按揭的申請,在取得銀行同意轉按揭和同意房產過戶的書面證明後,買賣雙方即可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此時買受人需向出賣人支付雙方議定的房價款(扣除轉按揭的部分),並承擔出賣人的貸款餘額。轉按揭的實質是貸款合同中借款人的主體變更,即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轉移,目前開辦此項業務的銀行還不普遍。 律師建議: 1、如果債務負擔較重,可以將負債房產出售還債後再分割剩餘價款。實踐中,許多負債房屋的債務需要夫妻雙方的共同收入方能承擔。而一旦離婚後,取得房產的一方不僅需要獨自承擔剩餘債務,還需要支付對方的補償金。該方往往會因此產生造成極大的經濟壓力。在這種情況下,雙方可以將該負債房產出售,就所得價款還債後再就剩餘價款部分進行分割。之後,雙方可以用分得的價款重新選擇適合自己的房屋居住。這樣做,可以有效地解決房產分割中的僵局問題。 2、就債務承擔協議取得債權人的書面同意。由於離婚雙方達成的債務承擔協議並不能對抗雙方對債權人應當承擔的連帶責任,為了消除未取得房產的一方今後可能存在的還款風險,在達成債務承擔協議或離婚協議後,雙方應就今後由一方承擔債務的問題取得債權人的書面同意。在債權人同意後,即使今後一方無力還款,另一方也不會再承擔連帶還款責任了。 3、按揭房屋在未還清貸款前,可以通過協議離婚的方式解決房產分割問題。由於在未還清貸款的情況下,法院通常並......
離婚時房子按揭貸款怎麼處理
是婚後買的,無論產權證上是誰的名,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看來你們的房貸還沒有還清。那要看你們誰想要房,因為你在還貸款,你要房比較實際。這樣你就要先估算此房目前的價值在扣去你們欠銀行的那部分(本金和利息)後,你們倆一人一半。你得用現金給於你妻子補償。如果你們倆都不要房,出售後的房款在還完貸款後一人一半。 銀行辦手續那是次要的,關鍵是你們是誰要房的問題先確定好。
你們離婚時在民政局會籤一份協議,她自願放棄自己那份。因為房產是你的名,也不存在更名事。離婚後協議也生效此房就是你一個所有了。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時如何處理
可以選擇。籌錢還清貸款,拿到房產證解壓,把房子賣掉分錢,還清籌措的錢款,或是辦理析產過戶住房給你倆其中一方。
沒還清貸款,產權抵押給了銀行,暫時不是你倆的,你們無權辦理分割住房產權手續,
可以把分割細則寫入你們離異協議,再離異協議拿去公證一下,以後還清貸款,在依照離異協議協議好的去分割住房產權。
離婚後房屋歸一方所有貸款怎麼處理
一般是離婚後房子歸一方所有,那麼房貸也歸一方所承擔,但可以在離婚協議中有其他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第二十一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