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債房可以買嗎 有什麼風險? ?

General 更新 2024-11-21

抵債房可以買嗎 有什麼風險?

商品房市場價格年年看漲,於是買個經濟實惠的抵債房就成了許多人的選擇,但購買這類房屋涉及到三方當事人,加之部分購房者經驗不足,因此,產生的問題很多。 吳先生想買套房子結婚,地產中介公司向他介紹了不少,但都由於樓價較貴,因此吳先生一直都在猶豫當中。隨後,地產中介公司介紹了一套某花園的抵債房,是由一家承建該花園裝修的裝修公司放售的。由於該單位房價比一手房價格便宜約一成,看樓後吳先生很滿意,於是立即交了1萬元訂金給該裝修公司,並簽下了合同。 半個月過去了,房屋買賣事宜卻一直沒有迴音。吳先生向中介公司諮詢,才發現原來該裝修公司未正式與發展商簽署該單位的購房合同,該單位已經由發展商以先到先得的原則與另一位買家成了。鄭先生最後只好收回裝修公司所退的1萬元訂金。 【核心閱讀】 據專業人士介紹,吳先生的個案主要是由於買家的一時疏忽,未能及時與開發商簽下合同,才導致成交失敗。消費者在購買抵債房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搞清楚“抵債房”權屬。只有持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房屋才可以放心地買。如果債務人作價將房屋抵給債權人,債權人辦理了過戶登記手續,獲得了房屋所稜權證,證明該房屋已經歸屬債權人,買房人買的是債權人的房屋,房屋買賣合同應與債權人簽訂,相當於購買二手房。 2.與誰籤購房合同。雖然抵債房由開發商抵押給了債權公司一方,但房子的產權仍屬於開發商。因此買家要購買抵債房,就必須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而與債權公司簽訂的購房合同屬無效。像上述個案中的吳先生,看中房子後沒有立即跟開發商簽下合同,結果與相中的房子失之交臂。 3.出了問題誰承擔。既然合同是與開發商籤的,權利義務當然是由開發商承擔。有的購房者認為房子是從施工企業手裡買的,與開發商籤合同只是走形式,一旦出現問題應當找施工企業,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合同依法成立,即對雙方當事人產生約束力,而對合同以外的人卻沒有約束力。施工企業並不是商品房銷售合同的一方,合同對其沒有約束力,出了問題也無須其負責。因此,購房者籤合同時應慎重,應當將與施工企業約定的條件,如價格、付款時間、面積、交房時間等原原本本寫進購房合同中,以防出現問題。一旦真的出現問題,也應由開發商承擔責任。 4.售房發票要由開發商出具。購買抵債房屋,合同的當事人是開發商和購房者,雖然房款最終歸施工企業,但發票應當由開發商出具,這樣一方面可以避免購房者辦理產權時的麻煩,另一方面可防止開發商以未收到房款為由拒不履行合同。 5.約定價格要寫進合同。購房者是因抵債房便宜才購買的,但房價是施工企業確定的,而合同卻是與開發商籤的。開發商籤合同時,往往將價格約定得較高,以便更多地抵償工程款,這樣就存在合同價款高於施工企業與購房者約定的價款的情況。一旦產生糾紛,開發商就可以依據合同要求購房者補足房款,購房者有口難辯。因此,購房者在籤合同時,應將與施工企業約定價格寫進合同,至於施工企業與開發商之間如何結算,則應由他們之間簽訂協議予以明確,與購房者無關。

抵債房能買嗎

有這種情況。但是不知道你的是真是假。慎重,騙子挺多的。

買抵債房要注意哪幾點?

1、看看是否為合法所得;2、債權是否在欲抵房者名下,若在開發商手裡的三方必須簽訂三方協議。

抵債的房子可以買嗎?

第一,不要買。因為沒有房產證的買賣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商品預售房除外;沒有產證,你又不知道土地的性質是什麼,相關土地出讓的費用也搞不清楚是多少。最壞的是你買過來可能是個違章建築,城管過來給你夷為平地,到時候你就只有哭了。

第二,你確實要買的話,讓業主辦好證件,再過戶給你,相關費用協商解決。

把握一條房產的鐵律,你就不會吃虧:房產是不動產罰以登記為準,其它權屬說明均缺乏足夠的法律效應。

中介賣開發商抵債的房子,買了會有什麼問題嗎?

05年的房子、??那個小區應該都下來房本了吧??房本在誰名下呢?還是當時沒備案 本沒下來?那肯定應該也有個購房合同吧??還有就是得把房子的產權性質弄清了,不是拆遷返還房什麼的吧?

有產權本的話過戶 按新政策稅費應該挺高的。。。

合同的話 就是出新合同 到房管局備案 花不了那麼多稅。。。。

打算買一套工程抵債房,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這個月底就交房了,求教!

就好是先公證,然後是白紙黑字註明清楚,再公證蓋印,有什麼事你不用麻煩,直接告訴找麻煩的人去公證處,什麼事都與你沒關

什麼是抵債房,購買後有產權嗎

抵債房是賣方與第三者因債務關係,發生房子歸賣方所有的一種房屋。

買方在購買時一定要審查賣方的產權證,看是否歸賣方所有,如果房產證歸賣方所有,真實無誤,那麼購買後經過戶就有產權。

購買抵債房怎樣防範法律風險

近一兩年來,隨著國家打壓力度的不斷加大,房地產市場的資金週轉陷入了嚴重的困境。開發商、建築商、材料供應商等等這個鏈條上的任何一個環節,都明顯顯現了資金鍊斷裂的風險。為了避免資金鍊斷裂的崩盤現象,以房抵債是目前比較流行的一種資金週轉方式。

一、以房抵債的法律關係分析

商品房買賣是不動產買賣,最終對房屋的所有權體現在房屋登記在購房人的名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合法主體是開發商和購房人,只有開發商和購房人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才能辦理產權登記。

購買抵債房是指開發商將部分房屋的出讓權讓渡給建築商或者材料供應商,房屋購買人從建築商或者材料供應商手裡買房,將購房款支付給建築商或者材料供應商的商品房買賣行為。

在開發商、建築商或材料供應商、購房人三者之間,形成了開發商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人向建築商或供應商(以下簡稱第三人)付款的合同關係。

二、向第三人付款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法律風險

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向第三人付款,但是在買賣合同上一般不會體現出是向第三人付款這層法律關係。這樣就不可避免的產生以下的法律風險:

1、開發商要求購房人履行付款義務法律風險。

規範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只有兩種付款方式,即全額付款和按揭貸款,開發商不會自找麻煩的同意在合同中籤訂向第三方付款條款。這樣,如果購房人不能將開發商同意向第三人付款的意思表示以書面形式固定下來,因為商品房買賣合同是獨立的完整合同,根據對等的原則,開發商完全可以要求購房人履行付款義務。

如果購房人草率的將款項打給第三人,一旦第三人與開發商之間產生矛盾,導致開發商不承認向第三人付款這一事實,購房人就將面臨再次付款或者付款不能的違約責任。

2、開發商沒有齊全的售樓手續,導致不能如期交房或者辦理產權的法律風險。

目前我國法律要求,商品房銷售必須五證兩書齊全,而且五證的辦理是層層相扣的,也就是說沒有前面的證書,後面的證書就無法辦理。樓盤開盤時基本上能做到五證齊全。但是這離房屋交付和辦理產權還有很長的一段距離,還需要一定的後續資金。特別是抵債房,因為開發商和建築商的資金壓力都比較大,往往會因為資金問題導致無法交付。或者即使開發商迫於延期交付的違約責任,按期交付房屋,但是,也未必能夠取得了竣工驗收備案登記。如果開發商不能取得竣工驗收登記備案,直接導致無法辦理產權。目前這是很普遍的一種現象。而房地產的權屬證明是必須辦理產權登記。

1、購買抵債房,首先應該到開發商的售樓處核實一下樓盤的預售許可或者銷售許可是否辦理。如果是按揭貸款,這種房子銀行也不會給按揭。

2、如果開發商的銷售手續齊全,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要與開發商確認,支付的每一筆款項,開發商要開具發票,這是款付給開發商的最有效憑證。

商品房買賣,無論採取哪種方式付款,無論款實際付給誰,從法律意義上來講,購房人的付款物件是開發商,只要開發商開具發票,就是證明他已收到款項或者同意購房人將款項付給第三人。

3、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要審慎的審查房屋交付條款和辦理產權條款,明確房屋交付的時間和辦理產權的時間,並注意違約責任。時時跟進開發商的建築程序,注意收集證據,為可能出現的維權做準備。

在這裡強調一下,關於開發商的遲延交付和遲延辦產權的維權是目前各地法院的普遍案例,但是這種維權也是很艱難的,要充分的認識到集體的力量。

抵債房 能否貸款買

問清賣主現房子的產權人是誰,是否是她的名字,如果不是那她說了就不算.除非是法院宣判的.瞭解清楚房子本身有無抵押;同時去開發商處瞭解更名的程式以及能否貸款,他們那邊還能否辦..因為有些房子雖然沒有交房,但是已經沒法更名,只能先交房給原業主,再更名給買房人.

抵債房能買嗎?

可以 抵債房 那房本也應該在債權人手裡 你可以去公證處公證 然後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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