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漢小說"的名詞解釋是什麼? ?

General 更新 2024-11-14

"流浪漢小說"的名詞解釋是什麼?

流浪漢小說產生於十六世紀中葉的一種新文學體裁,它是以描寫城市下層的生活為中心,從城市下層人物的角度去觀察、分析社會上的種種醜惡現象,用人物流浪史的形式,幽默俏皮的風格,簡潔流暢的語言,廣泛地反映當時的社會生活,具有一定的思想意義和藝術價值的小說。

詳見baike.baidu.com/view/33326.htm

流浪漢小說的特點

西班牙的流浪漢小說一般採用自傳體的形式,以主人公的流浪為線索,人物性格比較突出,主人公的生活經歷和廣闊的社會環境描寫交織在一起,已初具近代小說的規模。但是主人公的性格沒有發展,情節和情節之間缺乏有機的聯絡。西班牙流浪漢小說對於以後歐洲小說的發展,特別在長篇小說的人物描寫和結構方法上,有過深遠的影響。它反映了下層人民的生活,用下層人民的眼光去觀察和諷刺一些社會現象。主人公常是失業者,靠個人機智謀求生存,抵抗壓迫。他們沒有什麼道德標準來指導自己的行動,往往表現出玩世不恭的態度。這種小說和中古市民文學有相通之處。西班牙城市發達較晚,流浪漢小說就是城市發達後的產物。這種小說所反映的正是當時西班牙騎士傳奇作家所不屑於反映的生活,具有一定的現實主義成分。

流浪漢小說的社會影響

16世紀中葉,西班牙的政治、經濟和社會道德日趨衰微,超塵絕俗的騎士文學和田園傳奇在當時的文壇上氾濫成災。在這種特定的歷史背景和文化氛圍中,流浪漢小說如異峰突起,它以一種嶄新的敘事結構形式,展現出五光十色的現實生活畫幅尤其是社會底層人物的喜怒哀樂,不僅在當時的作家和讀者心海里颳起了一陣陣奇妙的文學旋風,而且給後世文學(特別是歐美文學)帶來了深遠的影響。從詞源上說,作為一個重要的文學術語,英語picaresquenovel(流浪漢小說)中的關鍵詞picaresque(流浪漢的)是從西班牙語picaresca移譯而來,他的西班牙語名詞形式是picaro,意即“違法者”、“無賴”或“惡棍”。由於西班牙流浪漢小說的影響,pícaro這個詞很快被歐洲各國移譯成自己的語言,例如它的英譯通常是rogue、knave、sharper(流浪漢、惡棍、騙子),法語則譯為gueux、voleur(乞丐、竊賊),德語譯成Schelm、Abenteurer(淘氣鬼、冒險者),譯成義大利語則是pitocco、furbone(漂泊者、流浪漢),等等。正是從picaro這個詞的基本含義出發,在外國學術界,有人將流浪漢小說稱為“騙子小說”。根據庫頓的定義,流浪漢小說是指“以流浪漢為主角的敘事作品。小說通過描述流浪漢的遭遇來諷刺當時的社會。”20世紀以降,由於流浪漢小說的基本特徵為越來越多的學者所體認,這一文學術語常常被用來指稱“第一人稱敘事體視角、插曲式結構、開放式結尾的描寫流浪漢遭遇的敘事作品”。在中國,有人曾經將流浪漢小說稱為“惡棍小說”或“惡棍羅曼司”。而翻譯與研究流浪漢小說並且取得了卓越成就的楊絳先生則這樣界定:“按照一般文論的說法,流浪漢小說都是流浪漢自述的故事。流浪漢故事如果由第三人敘說,就不是流浪漢小說。自述的故事如果主角不是流浪漢,當然也不是流浪漢小說。”此外,流浪漢小說的結構特徵是“由一個主角來貫穿雜湊的情節”。這裡,楊絳先生要強調狹義上的流浪漢小說必須採用第一人稱敘事形式和插曲式結構,也必須採用一個真正的流浪漢作為小說的主人公。而“歷險性或奇遇性的小說盡管主角不是流浪漢,體裁也不是自述體,只因為雜湊的情節由主角來統一,這類小說也泛稱為流浪漢小說。”

什麼是流浪漢小說?

流浪漢小說

La novela picaresca

16世紀在西班牙開始流行的多以流浪漢為主人公,以他們的生活為題材的小說。16世紀中葉,隨著美洲殖民地的建立,西班牙商品經濟空前繁榮,對外貿易十分興旺,致使大批本國農民和手工業者破產,淪為無業遊民。加之社會上冒險之風日盛,流浪漢遂成為一個龐大的社會階層。流浪漢小說便在這樣的歷史條件下產生。 1554年,《託梅斯河上的小拉撒路》(漢譯《小癩子 》)開了流浪漢小說的先河。小說以第一人稱敘述託梅斯河上的小拉撒路,由於家庭不幸,不得不給一個瞎子引路,從此開始流浪生涯。為了生存,小拉撒路先後換過不少主人,歷盡世態炎涼。此後陸續出版的流浪漢小說有M.阿萊曼的《古斯曼·德·阿爾發拉切》、烏維達的《流浪女胡斯蒂娜》、克維多的《騙子手》等。

西班牙著名的流浪漢小說是哪一部

代表作品:1554年,《託梅斯河上的小拉撒路》(Lazarillo de Tormes,全名La vida de Lazarillo de Tormes y de sus fortunas y adversidades,漢譯《小癩子》)開了流浪漢小說的先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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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泊桑短篇小說集流浪漢主要內容

一)流浪漢小說的內涵 在流浪漢小說的定義上,一般認為有廣義和狹義兩種說法。廣義的流浪漢小說泛指一切以居無定所、到處漂泊的流浪者為描寫物件,以個人遭遇為主要內容的敘事性文學作品。而狹義的流浪漢小說的定義相對比較嚴謹,是以《小癲子》為鼻祖,指以沒有固定職業,四處漂泊,靠乞討謀生,飽受生活艱辛的主人公的流浪經歷為線索,用第一人稱的敘述方式通過對流浪漢的生活經歷和遭遇的敘述,對社會的醜惡或人性的卑劣進行揭露和批評的敘事性文學作品。隨著時代的發展及文學觀念更新,流浪漢小說在現代小說史上的含義己經遠遠超出了原有範疇,而具有了更加廣泛的現代含義。特別是二十世紀以來,這一文學術語被用來指“第一人稱敘述體視角、插曲式結構、開放式結尾的描寫流浪漢遭遇的敘事作品。”如此一來,在這個定義上許多二十世紀出現的現代小說都可以納入到流浪漢小說的範疇。 (二)流浪漢小說產生的背景與文化淵源 十五世紀末十六世紀初,西班牙封建制度開始瓦解,資本主義制度開始建立,國內資本主義工商業在王權鼓勵下一度繁榮。十六世紀中葉,由於封建教會的阻撓,資本主義關係沒有得 到充分的發展,西班牙的政治經濟和社會道德日益衰退,社會上出現了大批的破產者,他們最後淪為城市遊民。他們不得不以機智巧妙的辦法抵抗壓迫求得生存,這一人物群體的出現,為流浪漢小說流浪漢形象的產生提供了現實基礎。[1]同時,西班牙流浪漢小說的產生,還有其深厚的文化淵源。在龐大的古希臘神話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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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漢小說的發展

流浪漢小說的一些特點,早在中世紀的某些作品如《真愛詩集》、《塞萊斯蒂娜》中即已有所映。最早的流浪漢小說是《託梅斯河上的小拉撒路》(1554,中譯本名《小癩子》),作者不明。以後陸續出版的《古斯曼·德·阿爾法拉切的生平》 (2卷,1599~1605),作者為馬特奧·阿萊曼(1547~1614) ;《流浪女胡斯蒂娜》(1605),作者為弗朗西斯科·洛佩斯·德·烏維達;還有其他作品,在題材和手法上都相類似。 由於流浪漢小說受到歡迎,有些著名的作家也創作這種作品。克維多曾寫《流浪漢的榜樣,無賴們的借鑑,騙子堂巴勃羅斯的生平》(1603);塞萬提斯也寫了《林高奈特與戈爾達迪略》,收在《訓誡小說》中。17世紀下半葉以後,這種小說已經衰落,但在加爾多斯、阿拉爾孔、巴羅哈、帕拉西奧·巴爾德斯、巴列—因克蘭等人的作品中,仍出現流浪漢的形象。

流浪漢小說的代表作品

1554年,(Lazarillo de Tormes,全名La vida de Lazarillo de Tormes y de sus fortunas y adversidades,漢譯《小癩子》)開了流浪漢小說的先河 。小說以第一人稱敘述託梅斯河上的小拉撒路,由於家庭不幸,不得不給一個瞎子引路,從此開始流浪生涯。為了生存,小拉撒路先後換過不少主人,歷盡世態炎涼。作者通過小癩子的生活遭遇,揭露封建社會中僧侶教士的貪婪自私、道德敗壞與貴族紳士的虛偽無聊和假充闊氣。小癩子從一個貧苦兒童經過生活的磨練最後成為一個老練狡猾的騙子手的過程,反映出當時社會的黑暗和罪惡。

流浪漢小說的形象特點

關於流浪漢那種複合型的人格要素,關於流浪漢行為與命運的“西西弗斯節奏”,關於流浪漢那種令人哀傷的“幸福”感及其“局外人”身份,在米勒、威克斯和紀昂等學者的著作中,同樣可以看到上述的一些觀點。英國學者蒂莫西·G·康普頓把米勒、威克斯和紀昂等人的見解綜合在一起,總結出流浪漢形象具有以下幾個特點:(1)一個單純的主人公。紀昂指出:“每一部不折不扣的反映流浪漢生活的小說,都可以用一個單純的名字來描述。”對於一部堪稱真正流浪漢體的作品來說,一個單純的反英雄的主人公的存在絕對是不可缺少的。(2)不同尋常的出身。“圍繞著流浪漢進入大千世界的環境往往是不同尋常的,因此這些環境成為各種各樣的徵兆。”有些流浪漢出身於底層社會,他們從不瞭解母親的身份,對父親的身份更是缺乏認識。無論從字面意義上還是從比喻意義上來說,流浪漢差不多總是一個孤兒。他享受不到親情,所以流浪漢一出生就發現自己陷入了一種雜亂無章和動盪不安的生活狀態。(3)狡猾。流浪漢是“一個愛管閒事、蠻橫無理、富有彈性、孤苦無依的人物形象,他苦心經營,不過是為了在其雜亂無章的生活場景裡苟延殘喘,但在人生的枯榮沉浮中,他也能對大千世界採取強有力的防守姿態。”紀昂指出,流浪漢“並非都惡棍化了——騙子總是儘可能依靠他的機智生活,他的狡猾真的算不上什麼罪過。詭計與欺騙只是他進攻的武器,而保持一種淡泊的快樂心情,這又是他防禦的武器。”不管處境多麼艱難,流浪漢總得千方百計地活下去。(4)千變萬化的形態。最典型的流浪漢總是扮演若干不同的角色。他能給一系列主人當傭僕,或者頭戴大量職業面具,身穿大量職業服裝。“沒有流浪漢不會扮演的角色。”就其適應性來講,流浪漢的個性歷來都不好清晰地界定。從悖論上說,在流浪漢逐步變成“平常人”的過程中,他又變成了非人。(5)疏遠。紀昂把流浪漢稱之為“半個局外人”。儘管他總是涉足社會,但他從未完全融入社會。在他的生活中,愛與忠誠的缺失導致他跟人和事割裂開來,他變成了米勒的所謂“漂泊不定的一半”。有時,流浪漢似乎快要融入社會了,但西西弗斯節奏又佔了上風,於是他發現自己和社會更加疏遠了。(6)內心動盪不安。正因為流浪漢的混沌的出身、千變萬化的形態及其和社會的疏遠,這就自然而然地導致了他內心的動盪不安。他不能執行自己的決策。也就是說,一時的衝動、好奇心和惡作劇支配著他,使得他遇事不能打定主意,作出決策。(7)哲理傾向。這一特徵在一定程度上來源於(小說的)敘事立場,同時也來源於流浪漢的好奇心和善於觀察的機敏天性。因為流浪漢講述的是發生後的故事,所以他動不動就用一種哲學的方式對那些經歷評頭論足。他對社會、政治與人性的洞幽燭微的感想,表明了一種積極而又周到的智慧。

流浪漢小說的精神價值

在歷代歐美流浪漢小說中,出現了大量的流浪漢形象。歐美學者在研究流浪漢小說時,除了關注小說的敘事方式與結構特徵之外,往往還要強調作品中必須有一個真正的流浪漢。例如,美國著名的流浪漢文學研究專家紀昂就堅持這一觀點。那麼,什麼是真正的流浪漢呢?簡而言之,流浪漢最初是西班牙社會上廣大的破產者變成的無業遊民,他們出身微賤,從童年時代起就嚐盡飢寒交迫的苦味。流浪漢沒有固定家產和職業,到處受到欺騙和歧視,為了求得生存,只好輪換地給一些主人當傭僕,同時也以狡詐的手段在社會上索取錢財。初出茅廬時,他們往往吃虧上當,後來逐漸學會在爾虞我詐的惡劣環境中欺騙他人。他們對現實不滿而又無可奈何,想出人頭地而又玩世不恭。雖然偶爾也能發財致富,甚至成為社會上的頭面人物,但他們不得不為此付出極大的精神代價。無窮無盡的流浪使他們到處都能看到社會的陰暗面,但他們並不想作出積極的反抗,而是採取了以惡抗惡的消極的生存方式。他們的命運浸染著濃重的悲劇色彩,腳下沒有一條能夠真正通向光明和幸福的路。從藝術上看,一個典型的流浪漢其實是一個複合型的人物形象。也就是說,那些頻繁出現在歐美不同時代不同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如一個小丑、一個流浪詩人、一個無賴、一個土匪、一個浪子、一個小偷、一個暴徒、一個攔路強盜、一個乞丐、一個漂泊者,或者像莎士比亞筆下福斯塔夫式的一個撒謊者、一個吹牛大王、一個好心人、一個懦夫、一個機智的人、一個偽君子、一個道德哲學家、一個喜歡誇張的雄辯家,加上紀昂所說的文藝復興時代流浪漢的三大先驅——漫遊者、窮人與騙子……都為最初或後來的流浪漢形象提供了藝術原料。也就是說,一個典型的流浪漢形象,往往融合著上述各種人物形象的藝術基因。流浪漢是多少帶有一些喜劇色彩的悲劇人物形象。他的喜劇性表現在行為方面,而他的悲劇性則表現在命運方面。流浪漢的言語行動常常是機智幽默的,富有喜劇色彩,但在追求理想生活的過程中,由於出身寒微、地位卑賤、力量薄弱,加上他常常採取以惡抗惡的生存方式,所以他忍受了許多屈辱,經歷了許多失敗。有的流浪漢偶爾或最後在物質生活方面獲得了一點勝利,但只要透過現象看本質,就會發現,那不過是暫時的甚至是虛妄的勝利。小癩子最後依傍聖瓦爾鐸的大神父解決了溫飽問題,而且娶了大神父的女傭為妻,但大家都知道他揹負著難以啟齒的屈辱(大神父與女傭長期私通),付出了慘重的精神代價;吉爾·布拉斯依靠自己的機智與才幹,曾經獲得了高位與財富,但他卻逐步滑向了墮落的泥淖,到頭來還是失去了一切。不過,在整個流浪過程中,流浪漢的所見所聞所思所感和他的堅持不懈的行動,猶如希臘神話中西西弗斯的巨石,帶給讀者的是極大的美學價值與精神價值。法國存在主義哲學家與文學家加繆在他的哲學隨筆《西西弗斯神話》裡,對西西弗斯的絕望處境與奮鬥精神作出了富有哲理的描述。他同情西西弗斯的不幸命運,更欣賞西西弗斯的精神品格:“我看到這個人下山,朝著他不知盡頭的痛苦,腳步沉重而均勻。”“造成他的痛苦的明智同時也造就了他的勝利。”他敢於正視那塊巨石,敢於把一次次滾下山的巨石再一次次推上山頂,這決不是表明了他的無奈與愚笨,而是表明了他對不幸命運的蔑視與反抗,同時也是對一種荒誕的生存狀態的蔑視與反抗。所以,加繆說道:“征服頂峰的鬥爭本身,足以充實人的心靈,應該設想西西弗斯是幸福的。”不過,這種幸福是一個冷漠的人在冷漠的世界體驗到的幸福,等同於加繆的小說《局外人》的主人公莫爾索在臨刑前夜以發洩滿腔怒火的方式向神甫表達的幸福感受:“現在面對著這個充滿了星光與默示的夜,第一次向這個冷漠的世界敞開了我的心扉。我體驗到這個世界如此像我,如此友愛融洽,覺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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