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男的陪產假有幾天?
杭州市男職工陪產假有幾天?
《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六條 晚婚晚育的,應當給予獎勵和照顧。具體辦法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護理假,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
2016年杭州對產假和陪產假的最新規定
原產假基礎上加30天,陪產假15天。
浙江國家規定陪產假多少天
浙江的女職工除了享受歸家規定的產假外,根據《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護理假,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
杭州2016男士陪產假取消了嗎
多數省份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中規定男方陪產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長至10天。但是也有長達30天的陪產假,例如河南省。陪產假期間的工資制度各單位也都不盡相同,獎金福利不變。還有部分地區可將男性的陪產假轉到女方的產假中去,由女性代替男性休假。
一般來說,相關勞動法規並無關於陪產假的明確規定,具體要看各地方、各企業的實際操作。有的地方或企業就可以,有的就不行。 如果你的狀況特殊,比如生活困難,妻子實在無人照顧,或醫院方面有相關的要求,可向單位申請困難補助或照顧。 建議諮詢所在省、當地的勞動部門。以下列舉部分城市的規定供參考。
l 上海陪產假規定:陪產假是晚育護理假 按照上海市的有關規定陪產假實際上叫做晚育護理假。法律依據是《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三條 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晚育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護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間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護理假期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 注意,只限晚育,不是晚育的就沒有這個假期。
l 深圳市勞動法關於男士陪產假的規定:女職工滿23週歲依法登記結婚後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包括生育雙胞胎和多胞胎)的初產婦,可延長產假30天,並給予男方護理假10天——第一胎雙胎的話,男方沒有護理假。
勞動法內男士陪產假有幾天 30分
許多朋友都不清楚男人是否有產假?
其實,根據《婚姻法》及《計生條例》的有關規定,各單位都應該有男同志的陪產假的。
陪產假,又名陪護假,即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
目前,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並未對陪產假做出明確的規定,具體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基本都見於各地的計劃生育條例中。
當然,還存在有的地方有陪產假,有的地方沒有陪產假的情況。即使沒有陪產假的地方如果你的狀況特殊,比如生活困難,妻子實在無人照顧,或醫院方面有相關的要求,可向單位申請困難補助或照顧。
比如——
上海陪產假規定
第二十四條男年滿二十五週歲初次結婚為晚婚。女年滿二十三週歲初次結婚為晚婚。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時,年滿二十四周歲的,為晚育。
第三十三條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晚育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護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間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護理假期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
北京陪產假規定
第二十條 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準給予獎勵。
法律上對孩子父親的所謂“陪產假”是沒有規定的,只能休那個晚育獎勵假30天。但是男方如果休了晚育獎勵假,女方就不能再休了。
廣東陪產假規定
國家工作人員和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實行晚婚的,其婚假為30天;實行晚育的,其產假為105天,並給男方護理假15天。
不過,男方是否有陪產假,各地規定不同,有的地區有、有的地區沒有,而且各地規定的陪產假時間也不同,有7天的也有10天、15天的。各地標準是不一樣的,一般的是7天,也有10天或15天的。
北京:丈夫可以享受1個月的“產假”,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上海:妻子如果24週歲以上生育,丈夫是第一次結婚或者此前從未生育過孩子的再婚者,可以休3天“產假”。
遼寧:職工晚婚、晚育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男方護理假為15日。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黑龍江:規定丈夫護理產婦的假期為5至10天。
河南:規定丈夫“陪月子”可享受1個月護理假。
雲南省、山東省給予男方的護理假為7天,陝西省10天。
2016年男士陪產假有多少天
陪產假,又名陪護假,即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目前,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並未對陪產假做出明確的規定,具體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基本都見於各地的計劃生育條例中。當然,還存在有的地方有陪產假,有的地方沒有陪產假的情況。如果你的狀況特殊,比如生活困難,妻子實在無人照顧,或醫院方面有相關的要求,可向單位申請困難補助或照顧。
譬如:廣東:陪產假15天
根據2016《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一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四川:護理假20天
根據2016《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六條 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延長女方生育假6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20天。生育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參考律師回覆:tieba.baidu.com/p/4404368575
國家規定男同志陪產假有幾天
您好!在男方的陪產、護理假方面,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目前屬雲南和河南最長,雲南給予男方護理假30天,河南給予1個月時間。其次是內蒙古、廣西和寧夏,這三地產婦的配偶均有25天的護理假。其他地方是15天。謝謝閱讀!
男職工的陪產假有多少天
在男方的陪產、護理假方面,目前屬雲南和河南最長,雲南給予男方護理假30天,河南給予1個月時間。其次是內蒙古、廣西和寧夏,這三地產婦的配偶均有25天的護理假。除上述5地外,其餘省份分別規定給予男方7至20天不等的陪產假或護理假。其中,甘肅、安徽和陝西還明確,若夫妻雙方是異地生活,男方的陪產假可以增加,甘肅男方有25日假期,安徽和陝西男方均有20天假期。
杭州陪產假是從小孩出生當天開始算的嗎?
根據2012年4月通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的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一般情況可以休98天的產假,從產前15天就可以開始休假了,從請假的時候開始計算。
勞動法規定的男人陪產假多少天
當前,各地陪產假規定如下:
1、北京市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八條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女職工,按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生育獎勵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產假十五天。女職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女職工經所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個月。
2、上海市
《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一條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還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產假十天。生育假享受產假同等待遇,配偶陪產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
3、天津市
《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二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男方所在單位給予七日護理假,女方所在單位增加生育假(產假)三十日;不能增加生育假(產假)的,給予一個月基本工資或者實得工資的獎勵。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生育保險的規定執行。
農村居民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可以參照前款規定,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獎勵。
4、重慶市
《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六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女職工,在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三十日。產假期間享受在崗職工同等待遇。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產假期滿後可連續休假至子女一週歲止,休假期間的月工資按照不低於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但不得低於當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男方所在單位應當給予護理假十五日,護理假期間享受在崗職工同等待遇。
6、四川省
《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二條 實行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婦女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15天。婚假、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獎金照發。
農村人口中晚婚、晚育的,基層人民政府可予以適當獎勵。
7、雲南省
《雲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二條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登記結婚的,在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休假外,女方延長生育假60天,男方給予護理假30天。
8、貴州省
《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五十五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依法登記結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女方增加產假6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接受節育手術的,按照規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規定假期間的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不影響考勤、考核和晉級、晉職、提薪。
9、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產假五十日,同時給予男方護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間的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其工作單位不得扣減。
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生育保險相關規定發放;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所在單位參照生育保險標準發放。
10、寧夏回族自治區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七條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並給予其配偶25天護理假;產假和護理假視同出勤,工資、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