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安全隱患排查 ?
什麼是安全隱患排查
一、安全檢查:
企業的任何生產過程都會伴隨一定的不安全因素。為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就必須預測可能發生事故的各種不安全因素(危險因素),針對這些不安全因素,制訂防範措施。而安全檢查及檢查所使用的安全檢查表就是發現不安全因素(危險因素)的手段和工具,是最基礎、最簡便的識別潛在不安全因素(潛在的危險因素)的方法之一。
安全檢查的內容:
1.檢查企業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產組織和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貫徹“五同時”(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三同時”(即在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專案時,與安全防範保護措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驗收)對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服告和處理中是否堅持了“四不放過”(即找不出原因不放過、本人和職工群眾受不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訂整改防範措施不放過、整改措施沒進行效果評價不放過)的原則、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如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各級崗位責任制、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等)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嚴格執標企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資金有無保證等。
2.檢查企業生產作業現場環境及裝置、物質(原材物料)的狀態,即查企業作業環境及勞動條件、生產裝置及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符合安全標準的要求,如查各種裝置、設施的安全執行和維修倩況,查原材料使用及有毒有害氣體、蒸汽、粉塵等引發安全事故的防範措施,查電氣、鍋爐、壓力容器、各種工業氣瓶的使用狀況,查易燃、易爆、物料和有毒有害物料的貯存、運輸和使用情況,查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防護標準,以及通風、照明、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作業環境、勞動條件是否符合相關安全防護的標準。
3.檢查企業作業職工是否有不安全行為,如作業職工是否按相關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操作,操作時的動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從我國近50年來所發生的死亡事故統計資料來看,其中由於作業職工違反操作規程、誤操作和環境條件、裝置。工具、附件、工藝流程有缺陷造成的傷亡事故佔事故總數的60%以上,因此,安全檢查的重點應放在不安全的物質狀態(含機械裝置、設施、使用的原材物料等)和人的不安全行為上,找出其不安全因素(危險因素),進行安全防範措施的整改。
二、隱患排查:
隱患排查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本單位隱患排查制度組織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全覆蓋、全過程管理。
隱患排查治理標準是依據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結合生產經營單位的行業特點,摘錄出違反上述法律、法規、標準、規章等條款的,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通過隱患列舉描述項實現對特定型別生產經營單位隱患的歸納。
隱患排查治理標準的核心內容:首先需要對隱患進行合理分類,分類既是對分散於眾多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中隱患描述項的歸納、提煉,又是隱患排查治理標準核心內容組織的關鍵。隱患分類既方便於生產經營單位開展隱患自查工作,又有利於生產經營單位的隱患分佈進行統計分析。
相對於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而言,隱患排查治理標準是其內容的具體化,在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中,在隱患排查和治理方面只提出了基本要求和原則性規定,而在隱患排查治理標準中,隱患描述項更加詳實、細緻、可操作性強。由此可見,隱患排查治理標準是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的進一步細化和深化,能夠為企業開展......
安全隱患和事故隱患的區別?
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鄲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發生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從性質上分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
事故隱患,是指人的活動場所、裝置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或者由於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而可能導致人身傷害或者經濟損失的潛在危險。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安全隱患和事故隱患的區別就是,事故隱患是安全隱患的一種。安全隱患範圍更廣。
火災隱患的分類包括哪些
(1)建築佈局不合理的,發生火災後易蔓延或影響其他建築物安全的;
(2)建築物的結構和耐火等級與其使用性質不相符的,不符合防火規範要求的;
(3)建築物的通風采暖系統、電氣裝置、內部裝飾裝修不符合要求的;
(4)火源、熱源、電源距可燃物較近的,如爐灶、火爐、鍋爐、煙囪、蒸汽、電熱器具、煤氣灶、煤氣熱水器、煤氣管道靠近可燃物或可燃結構的;
(5)禁火區內有火源的;
(6)易燃、易爆危險性較大的場所的電氣設定不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
(7)沒有按規定設定避雷設施的,或避雷裝置失效的;
(8)應設定消除靜電裝置而未安裝的,或靜電裝置不符合要求及失效的;
(9)電焊工、電工、油漆工等從事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操作工種人員不具備消防常識,未經安全教育培訓上崗的;
(10)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物品人員未經消防培訓,不具備安全常識上崗的;
(11)消防水源不足的;
(12)未按要求配備滅火器材或消防器材缺乏及損壞的;
(13)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器材、設施的,如埋壓、圈佔消火栓;
(14)佔用防火間距,如在防火間距內堆放可燃物品;
(15)在工作車間、倉庫內設定員工宿舍的;
(16)易燃物品生產、儲存、運輸、包裝不符合規定的,性質相抵觸的物品混存的;
(17)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淋系統、自動報警系統等固定消防設施不符合要求的;
(18)缺少防火制度和相應措施,工作人員不懂防火和滅火知識的;
(19)電氣裝置的型別與使用場所不相適應,電氣裝置接觸不良、缺乏安全裝置的;
(20)安全疏散出口少,消防通道不符合規定或堵塞消防通道的,無疏散指示標誌,無事故照明的或失火後影響人員疏散和消防車輛通行、影響水源使用的。
什麼是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安全生產事故如何分類
危險性評價法(LEC法)
(1)
作業條件危險性評法用與系統風險有關的三種因素之積來評價操作人員傷亡風險大小,這三種因素是:L(事故發生的可能性)、E(人員暴露於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和C(一旦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後果)。其賦分標準見下表
事故發生的可能性(L)
分數值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分數值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10完全可以預料0.5很不可能,可以設想
6相當可能0.2極不可能
3可能,但不經常0.1實際不可能
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人員暴露於危險環境中的頻繁程度(E)
分數值人員暴露於危險
環境中的頻繁程度分數值人員暴露於危險
環境中的頻繁程度
10連續暴露2每月一次暴露
6每天工作時間內暴露1每年幾次暴露
3每週一次或偶然暴露0.5非常罕見的暴露
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後果(C)
分數值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後果分數值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後果
100大災難,許多人死亡,或造成重大財產損失7嚴重,重傷,或造成較小的財產損失
40災難,數人死亡,或造成很大財產損失3重大,致殘,或很小的財產損失
15非常嚴重,一人死亡,或造成一定的財產損失1引人注目,不利於基本的安全衛生要求
(2)由評價小組專家共同確定每一危險源的LEC各項分值,然後再以三個分值的乘積來評價作業條件危險性的大小,即:
D=LEC
(3)將D值與危險性等級劃分標準中的分值相比較,進行風險等級劃分,若D值大於70分,則應定為重大危險源,。危險源評價情況填入《危險源(LEC法)評價表》內。
根據風險值D進行風險等級劃分
分數值風險級別危險程度
大於320一級極其危險,不能繼續作業(制定管理方案及應急予案)
160-320二級高度危險,要立即整改(制定管理方案及應急予案)
70-160三級顯著危險,需要整改(編制管理方案)
20-70四級一般危險,需要注意
小於20五級稍有危險,可以接受
無論是專家打分法還時LEC法,危險等級的劃分都是憑經驗判斷,難免帶有侷限性,應用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正。
安全風險和安全隱患有何區別,可舉例說明
安全風險:
傳統上,安全風險管理的方法有兩種:前瞻性方法和反應性方法,各有優點與缺點。確定某一風險的優先順序也有兩種不同的方法:定性安全風險管理和定量安全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的方法
很多組織都通過響應一個相對較小的安全事件而引入安全風險管理。但無論最初的事件是什麼,隨著越來越多與安全有關的問題出現並開始影響業務,很多組織對響應一個接一個的危機感到灰心喪氣。他們需要替代方法,一種能減少首次安全事件的方法。有效管理風險的組織發展了更為前瞻性的方法,但此方法也只是解決方案的一部分。
反應性方法:當一個安全事件發生時,很多IT專業人員感到惟一可行的就是遏制情形,指出發生了什麼事情,並儘可能快地修復受影響的系統。反應性方法可以是一種對已經被利用並轉換為安全事件的安全風險的有效技術響應,使反應性方法具有一定程度的嚴密性,可幫助所有型別的組織更好地利用他們的資源。
前瞻性方法:與反應性方法相比,前瞻性安全風險管理有很多優點。與等待壞事情發生然後再做出響應不同,前瞻性方法首先最大程度地降低壞事情發生的可能性。
當然,組織不應完全放棄事件響應。一個有效的前瞻性方法可幫助組織顯著減少將來發生安全事件的數量,但是似乎此類問題並不會完全消失。因此,組織應繼續改善他們的事件響應流程,同時制定長期的前瞻性方法。
安全隱患:
安全隱患,是指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可能導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從性質上分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
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如何劃分
一般隱患是危害性較小的,沒有引起重大人身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的安全隱患。
重大安全隱患是指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安全隱患。
重大安全隱患根據作業場所、裝置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導致事故損失的程度分為兩級:
(1)特別重大安全隱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50人以上或可能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安全隱患;
(2)重大安全隱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安全隱患
什麼是事故隱患
事故隱患是指作業場所、裝置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發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控制管理,對於預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義。1995年原勞動部頒佈了《重大事故隱患管理規定》,對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組織管理、整改等要求作了具體規定。重大事故隱患與重大危險源的概念與構成要素。事故隱患與危險源不是等同的概念,事故隱患是指作業場所、裝置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它實質是有危險的、不安全的、有缺陷的“狀態”,這種狀態可在人或物上表現出來,如人走路不穩、路面太滑都是導致摔倒致傷的隱患;也可表現在管理的程式、內容或方式上,如檢查不到位、制度的不健全、人員培訓不到位等。危險源是指一個系統中具有潛在能量和物質釋放危險的、可造成人員傷害、財產損失或環境破壞的、在一定的觸發因素作用下可轉化為事故的部位、區域、場所、空間、崗位、裝置及其位置。它的實質是具有潛在危險的源點或部位,是爆發事故的源頭,是能量、危險物質集中的核心,是能量從那裡傳出來或爆發的地方。危險源存在於確定的系統中,不同的系統範圍,危險源的區域也不同。例如,從全國範圍來說,對於危險行業(如石油、化工等)具體的一個企業(如煉油廠)就是一個危險源。而從一個企業系統來說,可能是某個車間、倉庫就是危險源,一個車間系統可能是某臺裝置是危險源;因此,分析危險源應按系統的不同層次來進行。一般來說,危險源可能存在事故隱患,也可能不存在事故隱患,對於存在事故隱患的危險源一定要及時加以整改,否則隨時都可能導致事故。實際中,對事故隱患的控制管理總是與一定的危險源聯絡在一起,因為沒有危險的隱患也就談不上要去控制它;而對危險源的控制,實際就是消除其存在的事故隱患或防止其出現事故隱患。所以,在實際中有時不加區別也使用這兩個概念。根據上述對危險源的定義,危險源應由三個要素構成:潛在危險性、存在條件和觸發因素。危險源的潛在危險性是指一旦觸發事故,可能帶來的危害程度或損失大小,或者說危險源可能釋放的能量強度或危險物質量的大小。危險源的存在條件是指危險源所處的物理、化學狀態和約束條件狀態。例如,物質的壓力、溫度、化學穩定性,盛裝壓力容器的堅固性,周圍環境障礙物等情況。觸發因素雖然不屬於危險源的固有屬性,但它是危險源轉化為事故的外因,而且每一型別的危險源都有相應的敏感觸發因素。如易燃、易爆物質,熱能是其敏感的觸發因素,又如壓力容器,壓力升高是其敏感觸發因素。因此,一定的危險源總是與相應的觸發因素相關聯。在觸發因素的作用下,危險源轉化為危險狀態,繼而轉化為事故。
修理廠三違指什麼它們存在安全隱患類別
這好像不是汽車維修問題哦,跑題了,祝你生活快樂【汽車有問題,問汽車大師。4S店專業技師,10分鐘解決。】
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有哪些
這是一個典型施工現場的重大危險源識別名錄,你可以參看一下。
什麼是安全隱患電器?國家有什麼具體說明和分類嗎?
宿管方面這樣含糊其辭是不對的,應該對你說明清楚。另外也無權沒收你的物償。
你購買的電器產品,如果是正規廠家的,有商標、使用說明書、產品合格證、三包證書和電器認證,如ccc(中國標準),CE(歐洲標準),UL(美國標準),那麼就可以認為電器本身是安全的。
但電吹風也是屬於高功率電器,可能會對線路負荷產生影響。
所以上述因素是衡量電器是否安全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