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繳制下的實收資本如何做分錄 ?
認繳制下的實收資本如何做分錄
應該按你上面寫的第二種,即
借:現金 60萬
其他應收款-各股東 40萬
貸:實收資本 100萬
然後
借:其他應收款-老闆 60萬
貸:現金 60萬
第二筆這麼弄不太好,會有涉嫌抽逃註冊資金的嫌疑。認繳制也不可以隨意轉走認繳的註冊資金,工商還要加強檢查力度。
建議老闆手裡的現金視同公司賬面,每次報銷時直接核銷庫存現金
借:管理費用 等
貸:庫存現金
需要請老闆寫個說明給你,即銀行卡在他那兒保管,若出現差錯你沒有責任。這個他應該能接受。
補充問題:
那就不用這麼處理了,直接收到多少計入多少實收資本就可以了,不用開始就計入實收資本100萬。認繳制允許實收資本根據企業資本到位時間隨時變更,只要在100萬內的,都不用驗資和工商變更。
借:庫存現金 10萬
貸:實收資本 10萬
如果老闆買了東西或支付費用,沒有使用這10萬元,入賬時也計入實收資本
借:存貨 / 固定資產 / 管理費用 等
貸:實收資本
認繳制無實收資本怎樣做賬
這個沒有資金就沒有賬好表現 檢視原帖>>
認繳實收資本如何做賬
先按認繳金額計入其他應收款、實收資本,待實際收到註冊資金時再轉其他應收款,具體分錄為:
按認繳額記帳(憑證後附工商註冊時提交的公司章程影印件)時
借:其他應收款---註冊資金認繳額
貸:實收資本---XX
收到註冊資金時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註冊資金認繳額
將註冊資本實繳制改為認繳制,放寬了註冊資本登記條件。註冊資本由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並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具體內容是: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取消最低註冊資本限制,並不是說開辦公司就沒有條件、不用花錢,註冊資本只是設立公司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之一;從另一個角度講,維持公司的基本運營也是需要一定的資本,完全不花錢辦公司實際上是不可能的。“一元錢辦公司”這種說法只是一個形象的比喻。
沒有繳納出資額,實收資本怎麼入賬
2014年開始成立不用驗資,在公司章程約定的最後時間賬面必須有實收資本
認繳制無實收資本怎麼做賬
1、如題所述,按照現行會計準則相關規定,在公司註冊的認繳制下,企業賬務處理時只確認實際收到的股東出資,分別計入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科目。而對於認繳而尚未實繳的部分,不能進行賬務處理;
2、請予核實,依法操作。
註冊資本認繳800萬,實繳0,怎麼做帳?要入賬嗎?報表實收資本為0?
實行“註冊資本認繳制”後,按照實際收到的投資人投資入賬,沒有收到前不需要作賬務處理。
新成立公司實收資本為0怎麼做賬
既然是這樣,就按實際來寫;實收資本就不用做,為0就可以;
支付費用,如果是股東墊的借:管理費用 500
貸:其他應付款 500
請問高手,認繳制註冊資本1000萬怎麼做帳?
基本帳戶上現在一分錢都沒有,認繳制註冊資本1000萬怎麼做帳?
借:其他應收款-股東認繳 1000萬
貸:實收資本-*** 1000萬
否則,你的資產負債表上的實收資本與工商登記的註冊資金不符,實收資本也不能為0啊。
“開銷都是老闆自己掏腰包”,實際上屬於投資(分期到位),應該核銷上面的“其他應收款-股東認繳”,而不能作為向老闆的負債,計入“其他應付款”。
借:管理費用 / 原材料 / 固定資產 等
貸:其他應收款-股東認繳
這樣,其他應收款才能逐漸核銷,否則一方面有應收,一方面又有應付,又都是同一人(老闆或股東),這兩個科目越積越多,永遠無法核銷。
認繳制度下的實收資本會計處理
一樣按收到實收資本做會計憑證: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待相關科目
貸:實收資本
註冊資本50萬沒有出資 只是認繳 那實收資本怎麼做賬呀
按照實際認繳的總額(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實收資本)做賬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