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三方協議籤的時間 ?
關於三方協議籤的時間
畢業一年之內簽訂就是有效的。並且,在一年之內你可以做改派。學校總是讓我們快籤。其實是為了提高自己學校的學生就業率。你不用管他。學校要是阻撓你,你可以去教委反應。當然,現在的學校,一般都不敢這麼明目張膽。
但是過程會很辛苦,你做好準備吧。哪都不好辦事。去哪哪不願意給你弄,倒是真的。
你有必要籤三方,因為你有必要拿到幹部身份。
三方協議一般什麼時候填寫?
一般在用人單位對畢業生有留用意向,同時畢業生也願意留用,雙方就就業工作達成一致意見才會簽訂。
大學生三方協議用人單位什麼時候籤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高校就業辦一位老師說,大學生籤三方協議前,要認真檢視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才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瞭解。
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於勞動合同。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護,有些用人單位如許多外企在確定錄用時(注:在到用人單位報到前),就同時要求和畢業生簽訂一份類似勞動合同的協議;而更多的用人單位則要求先簽“就業意向書”,畢業生報到後再簽訂勞動合同。其次,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而勞動合同是雙方合同,它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方的權利、義務構成。第三,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然是學生身份,但是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是勞動者身份。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如果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內容矛盾,以勞動合同為準。
籤勞動合同要注意四個方面,籤三方協議要留心五個細節。
大學生籤勞動合同一要明確職務和崗位,否則,用人單位會利用調職的方式,變相壓迫你主動辭職,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打發你。二要防止用人單位不斷用換崗位的方式,反覆延長試用期,因為同一個崗位同一個人不能適用兩次試用期,而換崗位就沒有限制了。三要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最低的工資標準,最好能將年終獎用條款固定下來,作為工資的一部分。由於我國暫時沒有對年終獎定性,這個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單位利用,將來成為剋扣薪水的一種方式。四要了解用人單位是否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如果沒有社保,等於工資減去很多,還不能享受國家和單位的社保福利。
大學生籤三方協議首先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鑑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第二,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第三,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第四,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註”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註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此維護自己合法權利。第五、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後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切忌自己填寫完畢後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這樣帶來的後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卻因為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無迴天無力。或者逆來順 受,或者就被迫違約賠償用人單位 。
三方......
三方協議的有效期到什麼時候
三方協議是畢業生與學校、用人單位三方簽訂的就業協議,一般有效期到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終止。學生檔案由所在地的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負責保管,如果單位具有檔案保管許可權的,也可由單位保管。具體請諮詢當地的人事局。
請採納。
就業協議三方填寫的日期要一致麼
不需要,這種資料沒那麼重要,填寫好有人蓋章就可以了。
三方協議(就業協議)什麼時候籤的?
1.實習協議是你離開學校和到實習單位實習之間籤的
2.不影響任何事情,就是影響畢業手續,你可以補辦一個,好好單位領導說一聲
3.不錠響你任何工作,放心好了
備註:最好看看你們學校或者是實習單位的協議,協議內容只要是不太嚴格就好
協議就是三方的,因為你還沒畢業,所以單位和學校對你都負責的
希望能幫助的到你
問急問··大學畢業三方協議最遲什麼時候上交學校
就是你在沒有畢業之前找到正式的工作單位簽訂的預備就業協議,由於此時你的身份還是學生,所以學校有監管義務,就變成了畢業生本人、學校、用人單位三方的協議。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生研究生報到證》)、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於勞動合同。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的
,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護,有些用人單位如許多外企在確定錄用時(注:在到用人單位報到前),就同時要求和畢業生簽訂一份類似勞動合同的協議;而更多的用人單位則要求先簽“就業意向書”,畢業生報到後再簽訂勞動合同。其次,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而勞動合同是雙方合同,它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方的權利、義務構成。第三,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然是學生身份,但是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是勞動者身份。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若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內容矛盾,則以勞動合同為準。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大學生籤三方協議前,須認真檢視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方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瞭解。
籤勞動合同要注意四個方面:
一要明確職務和崗位,否則,用人單位會利用調職的方式,變相壓迫畢業生主動辭職,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二要防止用人單位不斷用換崗位的方式,反覆延長試用期,因為同一個崗位同一個人不能適用兩次試用期,而換崗位就沒有限制了(其實這招已經不用再防了,根據2008年1月日生效的《勞動合同法》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三要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最低的工資標準,最好能將年終獎用條款固定下來,作為工資的一部分。由於我國暫時沒有對年終獎定性,這個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單位利用,將來成為剋扣薪水的一種方式;
四要了解用人單位是否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如果沒有社保,等於工資減去很多,還不能享受國家和單位的社保福利。
籤三方協議要留心六個細節:
第一,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鑑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第二,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
第三,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但是,勞動法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除上述兩種法律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
請問三方協議上的應聘時間,填什麼日期,是填去應聘的面試時間嗎?還是通知錄用的時間?
應聘時間通知錄用時間都行三方協議,簡單的講就是學校、學生本人、工作單位三方就畢業生離校後就業工作落實所簽署的一份協議書,很多人知道的是:三方協議過去必須籤,但現在不一定,三方簽了只是學校統計就業率的一個參考指標。三方和派遣證掛鉤,單位籤三方就要解決你的戶口,所以現在單位都不籤三方了,尤其是私企等等。
三方協議是企業先填嗎
誰先填都無所謂,沒有規定要誰先填。是因為三方協議的企業方較難拿準,學校按時間規定是急著把你推出去,最後的你,是一頭霧水。所以,關鍵是要拿準後(確認這個工作,這個企業適合你),再讓自己輕鬆走出校門,拿不準,中途再來後悔、再來辭職,甚至違約,挺麻煩的。
籤三方協議的時候 順序是什麼樣的 謝謝
先公司敲章,在去該公司所屬的人事局敲章,然後去學校就業管理處籤,最後是學院敲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