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知覺概念是什麼 ?
社會知覺概念是什麼
社會知覺是指個體覺察到社會性事物的刺激,從而表現出自己的對應性態度或者是行為,是我們試圖瞭解和理解其他人的過程。
簡述什麼是社會知覺,以及社會知覺的分類
社會知覺及其效應
一、社會知覺的概念與分類
1、社會知覺:對人的知覺(社會知覺的概念是由美國心理學家布魯納於1947年提出並使用的)
2、社會知覺的分類
(1)對人的知覺(主要指通過對別人外部特徵的知覺,進而取得對他們的動機、感情、意圖等的認識)
(2)人際知覺(即對人與人之間關係的知覺)
(3)角色知覺(指對人們所表現的角色行為的知覺)
二、社會知覺的效應
1、第一印象效應(主要是獲得被知覺者的表情、姿態、身材、儀表、服裝等方面的印象,一般來說第一印象是消極的)。
2、暈輪效應(在觀察某個人時,對於他的某種品質或特徵有清晰明顯的知覺,由於這一特徵或品質從觀察者的角度來看非常突出,從而掩蓋了對這個人其他特徵和品質的知覺)。
3、優先效應和近因效應(優先效應是指一個人最先給人留下的印象有強烈的影響,它與第一印象的作用是相同的;近因效應則是指最後給人留下的印象具有強烈的影響)。
4、定型效應(指人們頭腦中形成了對社會上某一類人的比較固定的看法)。
社會知覺的歸因分析
一、歸因的概念及其內容
歸因:指人們對他人或自己的所作所為進行分析,解釋和推測其原因的過程
歸因的內容:1、心理活動的歸因2、行為的歸因3、對人們未來行為的預測
二、歸因的模式
歸因理論最早是由美國社會心理學家海德於1985年提出來的。
1、海德的兩歸因模式:情境歸因和個人傾向歸因。
海德是基於人類總是試圖從周圍世界得出某種意義這一考慮而提出歸因模式的,是從(外歸因)和(內歸因)來建構他的歸因模式的。
2、凱利的三度歸因模式:知覺者本人的特點,知覺物件的特點,知覺者與知覺物件進行交往時所處。
社會知覺包括什麼
知覺的防衛,社會刻板印象,暈輪效應,首因效應
舉例說明什麼是社會知覺
社會知覺的特點是人們對人的感知並非僅僅停留在外表映象上,而且要進一步推知他的興趣、信念、動機等,因此這個過程已不限於知覺的過程,而是包括思維、推理、判斷等整個認知過程,所以也被稱為社會認知。比如人際關係,包括自他關係認知,即自己與他人的關係和他他關係的認知,即他人與他人的關係。
社會知覺的種類有哪些?
(一)對他人表情的知覺
1.面部表情 人是富有表情的動物。人的表情往往能反饋其身心狀態。在諸種表情中,面部表情是一種重要的社會刺激物,它既有先天因素,也有後天習慣的部分。相同的面部表情表達相同的情緒狀態,全人類有較高的一致性。面部表情以面部肌肉變化為標記。
目光接觸是面部表情的一個重要方面。“眼睛是心靈之窗”,目光傳達許多重要資訊,通過這些資訊可知覺到他人的情緒、態度、意向等。幾乎人的全部體驗盡在目光之中。
2.身段表情 即姿勢和體態,它可顯示個體的情緒狀態。其中雙手姿勢是較為敏感的。
3.言語表情 它不是指說話的內容,而是指說話時的音量、語調、節奏等特徵。人們通過言語表情判斷他人的情緒狀態,其準確性往往與通過面部表情的判斷一樣。
(二)對他人人格的知覺
社會知覺效應是什麼?
遵守
什麼是社會知覺?
什麼是社會知覺 社會知覺的特點是人們對人的雞知並非僅僅停留在外表映象上,而且要進一步推知他的興趣、信念、動機等,因此這個過程已不限於知覺的過程,而是包括思維、推理、判斷等整個認知過程,所以也被稱為社會認知。
社會知覺偏差的什麼是社會知覺
社會知覺與普通心理學的知覺的含義有所不同。後者是指個體對直接作用於自己的客觀刺激物整體屬性的反映,不包括想象、判斷等過程;前者則包括整個認知過程,既有對人外部特徵的知覺,又有對人格特徵的瞭解以及對其行為原因的判斷與解釋。社會知覺是一種基本的社會心理活動,人的社會動機、社會態度、社會化過程、社會行為的發生都是以社會知覺為基礎的。原來這個術語主要用來指人際知覺,即個人對個人的知覺。蘇聯社會心理學家г.Μ.安德烈耶娃認為,社會知覺的內涵更加廣泛。從知覺客體來看,它不僅指個人對個人的知覺,而且也包括對群體的知覺。從知覺主體來看,不僅個體,而且群體也可以視為知覺主體,如群體對其成員的知覺,群體對其他群體的知覺,群體對其他群體成員的知覺,群體對自身的知覺等。 社會知覺的概念是美國心理學家J.布魯納於1947年在知覺研究中採用的,用來指知覺的社會決定性,即知覺不僅僅決定於客體本身,也決定於主體的目的、態度、價值觀和過去經驗。這種用法與社會心理學中的用法有所不同。在社會心理學中,社會知覺主要用來表示對人、對己和對社會群體的知覺。 社會心理學中社會知覺的知覺一詞,其含義與傳統普通心理學中的知覺也有所不同。在傳統普通心理學中,知覺不包括判斷、推理等認識過程。這裡的知覺既包括對人的外部特徵的知覺,也包括對人的個性特點的理解,對人的行為的判斷和解釋。這裡的知覺相當於認識,因此在社會心理學書籍中有人主張用“社會認識”一詞來代替社會知覺。 蘇聯社會心理學家Α.Α.包達列夫認為,人際知覺過程具有兩個層次,表現為反映社會現實的兩個水平,即感知水平和邏輯水平。前者指形成關於某人外貌的形象,如外表、衣著、表情等。後者指在感知基礎上對該人個性特點的推論。蘇聯的研究查明,在感知水平上對人知覺和對物知覺也有所不同,如人面辨認閾限低於物體辨認閾限。 F.海德在其《人際關係心理學》一書中指出對人知覺和對物知覺的3個差別:①人能體驗其內部生活,而物不能。每個人都體驗到其思想和感情,認為別人也是如此。②物不被認為是其自身活動的原因,而人則往往被認為是第一原因。責任感就意味著個人的行動有其內部原因,而不只是對環境力的反應。③人可以有意識地操縱和利用知覺者,而物則不能。對人知覺的目的就是使觀察者預測作為刺激之人的可能的行動,以便預先計劃自己的行動。
關於社會感覺和社會知覺的 區別
先有知覺然搐才可能有感覺
舉個例子吧 比如說性交 你只有經過感官上的刺激才能形成感覺(比如說這個陰道適合不適合自己的需求吧! 只有在性交的過程中或者過後才能知道這個陰道適合不適合自己)可能這個比喻不太恰當
另外對於二樓所說的知覺屬於理性認識 從唯物論上來說絕對是錯誤的!不信你可以看看《新編邏輯學》是北京大學編寫並出版的!上面明確說知覺在感覺前!
呵呵!
什麼是社會知覺誤區
社會知覺是對社會物件的知覺,主要是指對人、人際關係的激覺。或者說,社會知覺是在社會環境中對於有關個人或群體特徵的知覺。不僅是對人的表情、語言、姿態等外部特徵的印象,還包括對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內在的動機、意圖、觀點、信念、個性特點等內心本質的推測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