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鉅貪為什麼不判死刑 ?
現在的鉅貪為什麼不判死刑
是存在死刑的,但是因為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會有各種減輕和從輕處罰的情節,如自首、坦白、主動退回贓款等所以現在貪汙死刑死刑並不多,法條依據如下第三百八十三條
對犯貪汙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個人貪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二)個人貪汙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三)個人貪汙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貪汙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犯罪後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四)個人貪汙數額不滿五千元,情節較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對多次貪汙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汙數額處罰。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國貪官被抓為什麼不判死刑
1、說最直接的吧,因為制定法律到稽核法律的人自己都不乾淨,所以你會給自己判死刑?不要扯什麼人權、人道主義的一大堆。沒有不貪的官,只看查不查你,所以只要你跟錯主子,想搞你首先從經濟問題、私生活入手,百發百中,誰沒幾個七大姑八大姨、心腹、攀附知己!有個姓薄的那麼大人物硬是隻挖出1千多萬,是真正的清官了,相比那些幾十億上百億的big老虎
2、實在不判死刑,就要跟有些國家一樣,牢底坐穿30-200年都行,什麼死緩、無期徒刑再緩再保外就醫,不是浪費糧食嗎?多喂幾頭豬不好嗎
3、當法官錚錚有詞的宣判時,某某表情凝重、百感交集註視法官,心想小鬼你貪了多少呢?
為什麼貪汙不判死刑?
李剛兒子李啟銘醉酒撞死人都只判兩年 那些貪汙犯能被抓都已經不錯了 而且都是小貪小鬧的 沒聽說過中國一年的貪汙就可以造兩艘航母了嘛
中國的貪官為什麼不會被判死刑
在目前的體制下,掌握的權力越高,越有可能成為貪官或腐敗份子,與其追究個人之罪,不如追究體制之惡,改變體制才有可能杜絕以後可能不斷出現的大小貪官。
腐敗是制度的必然產物,因為官員的權力由上級賦予,討好上級是晉升的最佳途徑,只有腐敗才能給上級輸送利益,而不腐敗的官員因為手中沒有利益,儘管受到百姓的歡迎,但在官場卻得不到支援。
制度造成大面積的腐敗,官員中普遍存在的不是腐敗有或無的問題,而是多與少的問題,即使仍有良知的官員也難以抵禦集體性的腐敗的侵蝕,更何況那些品德惡劣的官員了。
反腐敗如果只反貪官,不改制度,其結果必然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希望最高當局拿出切實可行的制度出來,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只有這樣,才能扼制腐敗。
為什麼大多數貪官不判死刑
以前不是有人說嘛,培養個官員不容易,以後改個名又可以繼續
中國的省部級貪官為什麼不判死刑
封建社會有一個規定,是刑不上大夫,到現在這條規定得到了很好的傳承,變成刑不上常委,對他們有利的基本都沒丟下,唉,社會進步了嗎,真心再幫你期待採納,
貪官貪汙那麼多為什麼不判死刑?這可以理解為司法腐敗嗎
不是啊
法不責眾
如今這情形
一旦開了殺戒
還有幾個省官、市官、縣官、鄉官在位?
難哪!
為什麼現在中國貪汙鉅款犯罪不被判死刑
中國的法律講的是細節,和主觀性質,還有具體的情節, 這些個代名詞,就多去了"死刑"該有的鋒芒,
人情大於法,法律在於情, 不是我們幾句話能說清楚的, 人家不死,我們就要替人家祝福,人家死了,我們就要替人家祈禱, 社會現象, 很正常!
貪汙幾千萬為什麼都不判死刑
因為能到這個數字 的都是官親,不是民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