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各國禁止克隆人 ?
為什麼各國禁止克隆人
反克隆人”究竟反對的是什麼?人們通常所說的反對克隆人,實際上並不是去反對那個虛擬的、名詞意義的“克隆人”本身,而是在動詞意義上反對以人為實驗物件的技術操作,繼而反對從事這種實驗的研究者。雖然我們無法確認所有與克隆人相關的新聞報道是否完全屬實,但我們應該相信,與克隆人相關的技術實踐一直都在不同程度地進行著。 反對理由: 1.克隆人研究的風險性 目前的動物體細胞克隆技術存在著難以預測和消除的技術風險,這已經成為人們在倫理學層面反對克隆人的一個重要科學依據。 克隆人將存在著較多的風險性 無論是科學家還是普通公眾,始終都是從動物克隆技術發展的現況來類比克隆人研究的發展前景,並作為進一步推論的邏輯基礎。也即是,目前的動物克隆實驗仍然處於初始階段,克隆技術還很不成熟。在動物克隆實驗中出現的高失敗率、高風險、使用了大量的重組卵細胞、大量畸形後代以及發生排斥現象等問題,將會出現在克隆人研究中。如果僅僅通過某項動物克隆的成功個案來判斷克隆技術的普遍可行性是錯誤的,至少是不嚴謹的。科學家認為,要將動物(如綿羊)克隆實驗得出的技術經驗,應用到人類個體身上並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當這種不成熟的技術“硬要”作用於人體時,克隆人的過程將充滿各式各樣的危險。例如,英國胚胎學家威爾莫特認為,有很多理由可以考慮到,由扎沃斯和安蒂諾里等人宣佈的克隆人實驗將會有同樣高的失敗率,正如試圖進行動物克隆時那樣。並且,現在或者在可以預見的未來,沒有可行的技術方法去檢查動物胚胎所有基因組的發育狀態。因而,人們無法保證最後植入子宮內的胚胎是否能夠發育正常,而不至於生下畸形兒或使代孕母體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另外,在上海召開的2002年國際人類基因組大會上,中國科學院副院長陳竺院士指出,最早站出來反對克隆人的正是培育出克隆羊的英國科學家,因為專家們最清楚,目前的技術離克隆人還遠得很。……克隆羊“多莉”的成功,經歷了277頭克隆羊實驗失敗的波折,怪胎、畸形層出不窮,這一幕如果在克隆人時重演,誰來為277條生命的夭折負責?還有,克隆動物被發現存在早衰現象,尚無法解釋。不顧這一切而匆忙進行克隆人,很可能釀成大錯。從陳竺院士的言論來看,他也是以動物克隆的情況來類比未來克隆人的情況。中外科學家反覆以“多莉”羊的情況來觀照克隆技術的發展,這說明在此領域中沒有更多的經驗證據來說明問題的實質和技術風險的大小。 2.克隆人行為違背了社會倫理 對於來自社會的對克隆人行為在倫理層面的指責,科學界不可能無動於衷。受此影響的科學家就發表了類似觀點,如世界醫學協會主席恩裡克??阿科爾西在2001年8月8日發表宣告指出,把克隆技術用於人類自己“有悖於人類價值、倫理和道德原則”。他代表世界醫學協會堅決反對克隆人實驗計劃。〔5〕從另外一個角度,威爾莫特對媒體說:“試想我的妻子與我和一個複製的‘我’三人生活在一起,那就會產生一個極不尋常的關係,對我們三個人中的每個人,尤其那個複製的‘我’都將十分尷尬。因此,必須堅決反對克隆人。”〔6〕 當然,科學家不是倫理學家、社會學家和法學家,他們不可能從倫理學、社會學和法學等層面對克隆人問題展開系統的、溯根求源式的學理分析。但是,他們作為現實的社會成員,他們在“克隆人”問題上就必然有著與其他社會成員相似的感覺。這樣,科學界從社會倫理層面來反對克隆人研究就很正常了。 3.克隆人行為違背了科學道德 (1)科學道德與科技工作者的社會職責 道德屬於一種社會意識,它是在一定社會條件下調整人們之間行為的規範和準則的總和。恩格斯曾經指出:“每個階段,甚至每個行業,都各有各的道德。”〔7〕我......
為什麼全世界禁止克隆人?
因為不確定會發生什麼,你不知道複製肉體的同時記憶會不會同時複製,同時有兩個一模一樣的人會讓事情變的很混亂,當然了,禁止只是禁止,各大強國肯定已經克隆了不下十個了,如果這項技術成熟了,記憶清除也會出現,戰爭也會發生重大變化
為什麼許多國家禁止克隆人?
反對理由:
1.克隆人研究的風險性
目前的動物體細胞克隆技術存在著難以預測和消除的技術風險,這已經成為人們在倫理學層面反對克隆人的一個重要科學依據。
克隆人將存在著較多的風險性 ,無論是科學家還是普通公眾,始終都是從動物克隆技術發展的現況來類比克隆人研究的發展前景,並作為進一步推論的邏輯基礎。也即是,目前的動物克隆實驗仍然處於初始階段,克隆技術還很不成熟。在動物克隆實驗中出現的高失敗率、高風險、使用了大量的重組卵細胞、大量畸形後代以及發生排斥現象等問題,將會出現在克隆人研究中。如果僅僅通過某項動物克隆的成功個案來判斷克隆技術的普遍可行性是錯誤的,至少是不嚴謹的。科學家認為,要將動物(如綿羊)克隆實驗得出的技術經驗,應用到人類個體身上並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當這種不成熟的技術“硬要”作用於人體時,克隆人的過程將充滿各式各樣的危險。例如,英國胚胎學家威爾莫特認為,有很多理由可以考慮到,由扎沃斯和安蒂諾里等人宣佈的克隆人實驗將會有同樣高的失敗率,正如試圖進行動物克隆時那樣。並且,現在或者在可以預見的未來,沒有可行的技術方法去檢查動物胚胎所有基因組的發育狀態。因而,人們無法保證最後植入子宮內的胚胎是否能夠發育正常,而不至於生下畸形兒或使代孕母體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另外,在上海召開的2002年國際人類基因組大會上,中國科學院副院長陳竺院士指出,最早站出來反對克隆人的正是培育出克隆羊的英國科學家,因為專家們最清楚,目前的技術離克隆人還遠得很。……克隆羊“多莉”的成功,經歷了277頭克隆羊實驗失敗的波折,怪胎、畸形層出不窮,這一幕如果在克隆人時重演,誰來為277條生命的夭折負責?還有,克隆動物被發現存在早衰現象,尚無法解釋。不顧這一切而匆忙進行克隆人,很可能釀成大錯。從陳竺院士的言論來看,他也是以動物克隆的情況來類比未來克隆人的情況。中外科學家反覆以“多莉”羊的情況來觀照克隆技術的發展,這說明在此領域中沒有更多的經驗證據來說明問題的實質和技術風險的大小。
2.克隆人行為違背了社會倫理
對於來自社會的對克隆人行為在倫理層面的指責,科學界不可能無動於衷。受此影響的科學家就發表了類似觀點,如世界醫學協會主席恩裡克??阿科爾西在2001年8月8日發表宣告指出,把克隆技術用於人類自己“有悖於人類價值、倫理和道德原則”。他代表世界醫學協會堅決反對克隆人實驗計劃。從另外一個角度,威爾莫特對媒體說:“試想我的妻子與我和一個複製的‘我’三人生活在一起,那就會產生一個極不尋常的關係,對我們三個人中的每個人,尤其那個複製的‘我’都將十分尷尬。因此,必須堅決反對克隆人。”
當然,科學家不是倫理學家、社會學家和法學家,他們不可能從倫理學、社會學和法學等層面對克隆人問題展開系統的、溯根求源式的學理分析。但是,他們作為現實的社會成員,他們在“克隆人”問題上就必然有著與其他社會成員相似的感覺。這樣,科學界從社會倫理層面來反對克隆人研究就很正常了。
3.克隆人行為違背了科學道德
科學道德與科技工作者的社會職責
道德屬於一種社會意識,它是在一定社會條件下調整人們之間行為的規範和準則的總和。恩格斯曾經指出:“每個階段,甚至每個行業,都各有各的道德。”我們知道,古老的“希波克拉底誓言”(the Hippocratic Oath)作為醫師團體的職業誓約書就要求從業者:應儘自己的知識與能力醫治病人,不得有越分的醫療行為,並堅守品性與道德規範。那麼,在科學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應用過程中,同樣要求人們遵守一定的道德原則。
現代科學技術的社會功能越來越強......
為什麼在絕大多數國家中,要禁止克隆人?
既然是克隆人就一定會有一個原體,一個一摸一樣的原體備份
如果原體和克隆體中有一個發生了異變,指:人性格上的變異,那麼事情由誰來承擔呢?
克隆體的出現必然造成世界人口的增加,現在社會環境複雜多變,環境也是日益變差,崽這種情況下,多出那些“不正常”的人能避免則避免
為什麼各國禁止克隆人
因為人會思考,具有主動意識,所以克隆人的存在涉及到很嚴重的倫理問題,諸如克隆人是不是真正的人?克隆人是否應該擁有自己的意識?克隆人是為人類提供器官移植而存在還是作為獨立的個體?克隆體與本體同時存在的話哪川個可以作為真正的本體?這些問題在沒有解決的情況下不可以克隆人類
世界上有第一克隆人嗎?為什麼禁止克隆?
現在沒有克隆人
因為再好的科隆技術也會有可能失敗,這也是科學研究者公認的。而進行科隆人的技術就是對這種失敗可能性的放任,如果失敗了,就是對科隆人的傷害,而科學研究者就是過於自信的過失,要負刑事責任。
1965年諾貝爾物理學獎獲得者,美國的科學家理查德·費恩曼說過,科學是一把能夠開啟天堂的鑰匙,但是它同樣也會將地獄開啟。
主要觀點:克隆人具有自然人的法律主體資格 克隆人給社會帶來法律主體上的混亂 克隆人研究行為是違法行為 克隆人研究者涉嫌故意殺人及傷害罪 克隆人的受監護權被撫養權得不到保護 克隆人的生命健康權和人格權結婚權得不到保護 克隆人研究是對於進一步犯罪的引誘 克隆人的研究違揹人類不變的倫理道德並且也是人類的陷阱
最近世界上一邪教組織頭目甩出一個令世人驚訝的訊息,公開宣稱他們已經制造出了克隆人。此外2001年5月30日《南方週末》報科學版登載了一篇關於克隆人的文章,文中表達了我國的某些科學界人士支援克隆人的言論,近一年來,克隆人成為社會各界的熱門話題。在眾說紛紜的時候,我想由於知識所限或者是其他的原因。他們並不瞭解克隆人的產生在法律方面存在著什麼頑疾。時到今日,長期沉積在我思索之中關於克隆人的看法,一刻也不能沉默。我想如果不以法律的名義向克隆人說不,也許好多人還會對克隆人報有迷茫、幼稚甚至無知的幻想,成為別有用心的科學狂人的被欺騙物件。就象《指環王》中魔鬼就要復活一樣,當恐怖即將襲來時,村民們卻在忘懷地喧鬧和狂歡。這使我感到不安,因為從法律角度看,支援克隆人研究就是一個走向危險的方向,法律反對克隆人!
本文所述是從法律角度剖析克隆人研究行為的違法性、犯罪性,以及克隆人如果出現的話,其主體性質、民事法律地位是如何的狀態。由於學識淺薄,未免有疏漏不足之處,但我希望以此來喚醒那些為克隆人研究搖旗吶喊的“無知”知識分子的靈魂,望廣大法律界同行為此深思,為此與我共同做出抵制克隆人研究的有益努力。
克隆人是人不是物
人們願意樂觀的看待克隆人研究,很大的因素是因為有些人會把克隆人研究的基因提取物件,以及把製造產生的個體當成物的客體或是說無人權的實驗體。當每一個從事克隆人研究的人對克隆人主體性質的認識輕鬆略過不加理會時,這種專案的研究就會顯得如同在動物身上研究鼠疫疫苗一樣積極。克隆人是不是人呢?我想克隆人當然是人。因為,克隆人研究只是突破了人類有性繁殖的傳統,使用了無性繁殖的手段,這種研究本身是攻克無形繁殖這一手段,其目的就是創造出與人一樣有智慧的生命,即使其胚胎生成方式不同,但克隆人生理機能完全與人無本質差異。因此無論從一般視角還是法律視角,克隆人就是人。我們知道,即使是一個沒有知覺的植物人或神志不清的精神病人,他們都是自然人主體。人的主體資格權利能力不因是否具有完整的行為能力而受到限制或剝奪,人的自然權利、社會權利、法律權利都是平等的。基於這一點,所以說克隆人都應具有象自然人同樣的公民權利。即他們應當有生命權,健康權,財產權,有性不受侵犯權,工作權,受教育權,甚至應有選舉權和結婚權等等。
也許會有極端者要說,克隆人不是人只是一個物種,就是幻想片中的機器人,就象美國片中的終結者一樣。這種回答是極為殘忍的,這會使人想起日本的七三一部隊,他們不是把人稱做是實驗品嗎。把人當作實驗品,殺人不叫殺人而是叫做實驗,這是魔鬼邏輯。如果這樣,克隆人的命運與動物在人類手中的命運還會有什麼區別?克隆人將因此沒有生命權、健康權。克隆人會不經法律允許被擅奪生命。克隆人將成為一種基因產品被任意交易。試想,如果這樣,人類社會豈不要倒退到比奴隸社會還要殘忍的境界,......
為什麼很多國家包括我國都禁止克隆人?
克隆技術還不完善。——克隆羊DOLLY就生病死了——克隆採用人工手段進行體細胞分離DNA然後再次結合,有可能出現基因變異。違揹人類倫理道德。——克隆人沒有傳統意義上的父母。——克隆人沒有家庭。——與某些宗教教義相抵觸。還沒有克隆人相關的法律——克隆人是否享有所有人類,公民的權利——有人可能利用克隆人作為廉價勞動力——某些組織,宗教可能利用克隆人進行活人祭祀——某些個人,團體可能利用克隆人犯罪。——克隆人是否屬於其克隆行為的實施者,或者其細胞提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