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行政職務?

General 更新 2024-12-18

行政職務是什麼

行政職務,是國家行政機關為實施行政管理而設置的國家公職。包括職權和職責兩方面內容。

[編輯本段]劃分

國家公務員級別劃分

(一)國家級正職:國家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國務院總理,全國政協主席。

(二)國家級副職:國家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 全國政協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三)部級正職: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下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正職領導人(特殊規定的副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政府、政協的正職領導人(特殊規定的副職),國家正部級企業正職領導。

(四)部級副職: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下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副職領導人(和副部級機關)正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政府、政協的副職領導人,副省級城市人大、政府、政協的正職領導人(特殊規定的副職),

國家正部級企業副職領導,國家副部級企業正職領導,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正職幹部(如國家文物總局局長)。

(五)廳局級正職: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直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的下屬部委各司正職 省市自治區廳、局正職 地級市正職、巡視員;,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副部級機關副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正職,副省級城市人大、政府、政協的副職領導人,地級市正職、巡視員。

(六)廳局級副職:

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直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的下屬司局室副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政府、政協的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副職,副廳級正職。副省級城市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機關正職,各地市(設區)人大、政府、政協的副職,國有副廳級企業的正職和正廳級企業副職領導,國務院部委各司副職幹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副職幹部,副省級市所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正職幹部,各地級市政府副職幹部,副巡視員;

(七)縣處級正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政府、政協的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下屬處室正職,副省級城市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機關副職,各地市(設區)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正職,各縣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正職,國務院部委各司所屬處室正職幹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所屬處室正職幹部。

(八)縣處級副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下屬處室副職。各地市(設區)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副職和副處級單位正職。各縣市人大、政府、政協的副職,國務院部委各司下屬處副職,副調研員。

(九)鄉科級正職:各地市(設區)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所屬科室正職,各縣市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正職,各鄉鎮政府正職。

(十)鄉科級副職:各地市(設區)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所屬科室副職,各縣市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副職,各鄉鎮政府正副職。

(十一)科員級:村長、科員;

(十二)辦事員級:辦事員。

以上職位級別不包含軍隊。

還不含國有和地方企業單位,中央直屬、省屬、市屬高校、重點中學,中央直屬、省屬、市屬科研院所,醫院,因其各級幹部參照政府各級幹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級別,不屬於公務員編制。

注*:

行政級別原則上與黨內職務無關,但是地方官員同時任上一級黨委常委的,級別按上一級算。

正廳級或以上為高級幹部。

省會城市一般為副省級城市,下屬幹部級別高於地級市一級。

根據國家公務員局2008年12月8日頒佈的《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

辦公室人員的行政職務是什麼

辦事員、科員、主任科員、(辦公室)主任

行政級別十七級是什麼

現在的行政法規沒有行政級別十七級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25號令,經1993年4月24日國務院第二次常務會議通過的,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 》規定,國家公務員的級別分為十五級,沒有17級的規定。而且,已經作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一共是10級。

下面是作廢的條例和有效的法律規定。

一、《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 》

第十條國家公務員的級別分為十五級。

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係是:

(一)國務院總理:一級;

(二)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二至三級;

(三)部級正職,省級正職:三至四級;

(四)部級副職,省級副職:四至五級;

(五)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五至七級;

(六)司級副職,廳級副職,助理巡視員:六至八級;

(七)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七至十級;

(八)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八至十一級;

(九)科級正職,鄉級正職,主任科員:九至十二級;

(十)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九至十三級;

(十一)科員:九至十四級;

(十二)辦事員:十至十五級。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六條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少將是什麼行政級別

少將只是軍銜,按照我軍一銜三職的規定,少將軍銜為正軍級的基準軍銜,同時也是副軍級和副大軍區級的輔助軍銜。就對應行政級別來說,目前並沒有準確的對應關係,應為軍隊和地方行政級別之間差異太大(原有和大軍區相對應的中央地方局一級行政建制早已撤銷),所以現在的許多文件往往統稱為省軍級,即在地方上,正軍級對應正部級。但從中央部委來看,解放軍各總部及武警總部均為正大軍區級單位,但也只和國務院各部委平級,其下屬的各個二級部局均為正軍級單位,但只對應國務院各部委的司局級單位。以公安部為例,公安編制的如刑偵局、經偵局、禁毒局均是正廳級單位,而武警編制的邊防局、消防局、警衛局則是正軍級單位,但他們都編列為公安部下屬二級部局,地位相同。所以從很多方面來說,軍隊非要和地方行政級別扯上關係是有些牽強附會的。只能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正副軍級的少將,以我的觀點來看,對應於地方的正副省部級。而副大軍區級少將級以上的中將,正大軍區級的中將,上將(不含軍委委員級以上的上將)則高於省部級幹部(不含兼任大軍區第一政委、黨委第一書記的正省部級幹部),低於副總理級。

什麼叫會計行政職務

會計是一個職業稱謂,和醫生、教師一樣。

會計這個職業又可依據具體的會計崗位,分為出納,記賬,審核,稅務,總賬報表等若干。

而會計工作的負責人,也就是通常說的主管會計,還有對本部門的行政工作的管理職權,如會計各崗位的分工,各崗位的崗位職責,崗位職責完成情況等等。

會計的行政職務既有行政管理職能,弧有技術管理職能。

比如傳統國有企業的財務科長,財務處長,總會計師。

比如公司制企業的財務部長,財務總監。

旗是什麼行政級別

現在旗是中國內蒙古自治區的行政區劃,相當於縣。旗的解釋:

1.指用布、紙、綢子或其他材料做成的標識,多是長方形或方形。

2.中國清代滿族用旗來編制軍隊戶口(共分八旗,後又建立蒙古八旗,漢軍八旗)。

中國的行政級別是怎麼排的?例如科級上邊是什麼,下邊是什麼

《公務員職務與級別管理規定》

第七條 領導職務層次由高至低依次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礎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第十條 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由高至低依次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求教:以下分別是什麼行政級別啊?謝謝。。。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正部

國家稅務總局--------------------------正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正部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正部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正部

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正部

國家體育總局--------------------------正部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正部

國家統計局--------------------副部

國家林業局 --------------------副部

國家知識產權局 --------------------副部

國家旅遊局--------------------副部

國家宗教事務局 --------------------副部

國務院參事室----------------正部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副部

國家預防腐敗局--------------------副部

新華通訊社社長--------------正部

中國科學院院長--------------正部

中國社會科學院院長--------------正部

中國工程院院長--------------正部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正部

國家行政學院--------------正部,其一把手目前是副國級的在兼任。屬於個人高配。

中國地震局局長--------------副部

中國氣象局局長 --------------副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正部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正部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正部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正部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 --------------正部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正部

如有錯誤,煩請指教。

團長是什麼行政級別

團長是正處級

軍官也是國家公職人員,所以和地方政府的行政級別是對等的。

比如說少尉排長=====辦事員;中尉副連長===科員;上尉連長==主任科員;少校營長==正科;中校副團==副處;上校正團===正處;大校師長===正局;少將軍長==省部級。在將軍這個級別上就不是完全對等的了,比如省長等於部長,但國防部長卻是上將;而全國一共有30多個省市區,但只有10多個集團軍。

部隊的軍隊職務級別和地方幹部的國家公務員級別沒有對應關係,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但是我們在處理幹部轉業的時候,就要找到安置的平衡點,這個平衡點是什麼呢?

我國軍轉安置的指導性文件《暫行辦法》這麼規定的:任職滿三年的師團職幹部要落實相應職務的領導職務,師職幹部安置到地、廳級單位擔任領導職務,任職滿三年要落實副廳級實職或者正廳級非領導職務;團職幹部安置副處級領導職務或者正處級非領導職務。還有我國軍轉安置的慣例:降級錄用。想要落實領導職務,必須要副團職以上,副團落實副科。

所以師職幹部國家是按照廳級幹部來看待的,團職幹部是按照處級幹部來看待的。營級幹部轉業到地方一般落實科員,工資是按照科級幹部,或者主任科員來的,這樣順下去,連職幹部相當於科員,排職幹部相當於辦事員就對了。

望採納!!!

什麼是行政職務?

國家公務員級別劃分

(一)國務院總理:一級;

(二)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二至三級;

(三)部級正職,省級正職:三至四級;

(四)部級副職,省級副職:四至五級;

(五)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五至七級;

(六)司級副職,廳級副職,助理巡視員:六至八級;

(七)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七至十級;

(八)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八至十一級;

(九)科級正職,鄉級正職,主任科員:九至十二級;

(十)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九至十三級;

(十一)科員:九至十四級;

(十二)辦事員:十至十五級。

(1)領導職務:

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

(2)非領導職務:

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3)駐外外交機構銜:

大使銜、公使銜、參贊銜、一等祕書銜、二等祕書銜、三等祕書銜、隨員銜

(4)專業技術職務:

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

(5)軍銜:

將官、校官、尉官、文職幹部、學員、兵、禮儀士兵

(6)警銜:

總警監、副總警監、警監、警督、警司、警員

(7)關銜:

海關總監、副總監、關務監督、關務督察、關務督辦、關務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三章 職務與級別

第十四條 國家實行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

公務員職位類別按照公務員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本法,對於具有職位特殊性,需要單獨管理的,可以增設其他職位類別。各職位類別的適用範圍由國家另行規定。

第十五條 國家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設置公務員職務序列。

第十六條 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

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非領導職務層次在廳局級以下設置。

第十七條 綜合管理類的領導職務根據憲法、有關法律、職務層次和機構規格設置確定。

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務分為:巡視員、副巡視員、調研員、副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

綜合管理類以外其他職位類別公務員的職務序列,根據本法由國家另行規定。

第十八條各機關依照確定的職能、規格、編制限額、職數以及結構比例,設置本機關公務員的具體職位,並確定各職位的工作職責和任職資格條件。

第十九條 公務員的職務應當對應相應的級別。公務員職務與級別的對應關係,由國務院規定。

公務員的職務與級別是確定公務員工資及其他待遇的依據。

公務員的級別根據所任職務及其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公務員在同一職務上,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晉升級別。

第二十條 國家根據人民警察以及海關、駐外外交機構公務員的工作特點,設置與其職務相對應的銜級。...

相關問題答案
什麼是行政職務?
什麼是行政編制標準?
什麼是行政管理現代化?
什麼是行政許可情況?
什麼是行政主體?
什麼是行政相對人?
什麼是行政編制?
簡答題什麼是行政領導?
什麼是行政單位會計?
什麼是行政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