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具備的條件是什麼?
燃燒應具備哪些條件
燃燒俗稱“起火”、“著火”,是一種放熱、發光的化學反應,它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要有可燃物質。不論固體、液體、氣體,凡能與空氣中的氧或氧化劑起劇烈反應的物質,一般都稱為可燃物質,如木料、汽油、酒精、氫、乙炔以及同學們使用的書籍、紙張、蚊帳、衣、被等物。
2.要有助燃物質。凡能幫助和支持燃燒的物質都叫助燃物質。如空氣(氧氣)、氯氣以及氯酸鉀、高錳酸鉀等氧化劑。可燃物質被加熱後放出的可燃氣體與氧混合後才能燃燒。可燃物質完全燃燒,必須要有充足的氧氣。據測定,氧氣在空氣中的體積一般約佔21%,一般可燃物質,在空氣中的含氧量低於14%-18%,不會發生燃燒。
3.要有火源。凡能引起可燃物質燃燒的熱能源都叫火源。如常見的火柴的火焰、油燈火、電火花等。要使可燃物質燃燒,需要有足夠的溫度和熱量,各種不同的可燃物質,燃燒時所需要的溫度和熱量各有不同。
以上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並相互結合,相互作用,燃燒才能發生。缺少其中任何一個條件,燃燒就不能發生。有時在一定的範圍內,雖然三個條件俱在,但由於他們沒有相互結合、相互作用,燃燒的現象也不會出現。
我們掌握了物質燃燒的條件,就可以有的放矢地採取措施,有效地防止火災的發生和減少火災的損失。
一切防火措施,都是為了防止燃燒的三個條件同時具備,不讓他們相互結合。相互作用。
一切滅火措施,都是為了破壞已經產生的燃燒條件,不管採用哪一種滅火方法,只要能去掉一個燃燒條件,火就熄滅了。
燃燒必須具備的三個條件是可燃物,助燃物,氧氣對嗎
燃燒必備條件:
可燃物,著火點,氧氣
燃料及其作用是什麼? 燃燒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一、 燃燒的條件
1. 可燃物
2. 氧氣(或空氣)
3. 達到燃燒所需要的最低溫度(也叫著火點)
二、 滅火的原理和方法
1. 清除可燃物或使可燃物與其他物品隔離
2. 隔絕氧氣和空氣
3. 是溫度降到著火點一下
三、 化石燃料:煤,石油和天然氣
化石燃料對空氣的影響:煤和汽油燃燒對空氣造成汙染
四、 清潔燃料:乙醇和天然氣
五、 能源1.化石能源 2.氫能 3.太陽能 4.核能
這些能開發和利用不但可以部分解決化石能源面臨耗盡的問題,還可以減少對環境的汙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