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企業如何處理?

General 更新 2024-11-18

公司該怎麼處理員工申請勞動仲裁?

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是法律規定的公司必須履行的義務,這個問題無法迴避。所以,可以說這個官司公司幾乎是必輸的。但公司可以通過以下幾種途徑來尋求減少損失:

第一,與申請人進行協商,尋求其撤回勞動仲裁申請。

第二,抓緊與現有員工補籤書面勞動合同,無法簽訂的,發出書面通知要求籤訂勞動合同。

第三,如果你們公司員工比較多的話,也確實發生了老員工也提出勞動仲裁的連鎖反應,你們可與地政府、勞動監察部門聯繫溝通,請求他們居間進行協調。

第四,對今後凡是新進的員工一律要求籤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五,確實無法解決這塊多米諾骨牌,那就要做法補償的準備,甚至是一拍兩散。我想多數員工的工資福利待遇只要你們平時沒剋扣的話,都是比較通情達理,不會無理取鬧的。

勞動仲裁企業如何勝訴

提交相關證據:

1、工人違反的規章制度,及工人確實知道該規章制度的書面證據(進廠時的培訓記錄或每人都有的員工手冊、工作紀律之類,且該員工的確簽收了的書面證據)

2、工人違反該規定的事實,錄像或證人證言(書面,由工人的直接領導或工友作出)等。

3、工作期間造成的經濟損失的計算依據和事實。

4、工人違反規定後的處理情況:開除決定等(書面)並告知工人的書面證據。

我能想到的,這些了,你看具體情況還要補充什麼就補充進去。

勞動仲裁後公司向法院起訴的問題

根據 新實施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對於確有錯誤的,公司可以要求法院裁定撤銷勞動仲裁。這樣原來的仲裁就無效了,你們需要重新來過。(注意:公司無權起訴,只能要求撤銷)

如果你想節省時間,你是有權在仲裁裁決十五日內起訴的,法院對於簡單的案件,適用簡易程序會節省你的時間。

參考資料:《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48-49條

員工如何提出勞動仲裁

不知你的區位,給你一個參照: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發生以下勞動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一)因用人單位開除、除名、辭退勞動者和勞動者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

(三)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二、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受理本市行政區域內以下的勞動爭議案件:

(一)位於本市東城、西城、崇文、宣武、海淀、朝陽、石景山、豐臺區的中央和市屬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及外商獨資企業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

(二)外省、市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及外商獨資企業駐京辦事機構或分支機構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

三、用人單位、勞動者及與該勞動爭議案件的處理結果有密切關係的第三人,為勞動爭議案件的當事人。申請勞動仲裁的一方為申訴人,另一方為被訴人。

四、申訴人應當自勞動者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仲裁委提出書面申請。

五、申請勞動仲裁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訴書》。申訴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申訴書》,《申訴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訴人本人或其委託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訴人留存;

(二)身份證明。申訴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申訴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等;

(三)能夠證明與被訴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有關材料,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協議)、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書、工資單(條)、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及複印件;

(四)申訴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訴人提交能夠證明被訴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訴人應當提交。如被訴人是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交其工商註冊登記相關情況的證明(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地等情況);如被訴人是勞動者的,應當提交其本人戶口所在地、現居住地地址、聯繫電話等。

六、仲裁委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七日內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並送達當事人。

決定受理的案件,自接到通知後三日內到仲裁委領取《案件受理通知書》,辦理受理手續。決定不予受理的案件,仲裁委向申訴人送達《不予受理通知書》。

七、經仲裁委批准決定受理的案件,當事人在辦理受理或應訴手續時各預交仲裁費。案件結束後,仲裁費根據案件的處理情況,按照當事人各自實際應當支付的仲裁費數額交納。

工資拖著不發勞動仲裁會怎麼處理嗎?流程怎樣?

我是勞動仲裁員,勞動仲裁、勞動爭議、企業勞動法諮詢可以HI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等,支付加班工資,補繳社會保險等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提出書面離職後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你工資 4、收集一些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工裝(有公司字樣)、工作證(最好有公章)、工作牌(最好有公章) 、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保繳費記錄、同事證言等都可以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企業、公司如何應對勞動爭議?

定好對策:打還是談?邊打邊談?找準關鍵用好程序:仲裁時效、主體資格、爭議類型1、仲裁時效 談到時效,企業一方面要看勞動者提出的仲裁請求是不是超過了仲裁時效,另一方面還要注意企業對員工提出的要求是不是超過仲裁時效,特別是向員工追償的事情。2、程序方面 訴訟的主體資格要搞清楚,看員工要告誰,是不是告錯了,特別是現在關聯企業越來越多,A公司、B公司、C公司都是一家人,但都是獨立的法人主體。員工出了問題之後,他只能告他的勞動關係所在單位,不能告錯了,告錯了官司就輸了。3、爭議類型 並不是用人單位和員工之間所有的爭議都屬於勞動爭議。有些行政處分屬於公司內部行政管理的事情,不涉及到雙方權利、義務的問題,不屬於勞動爭議。關於這方面的內容,最高人民法院有一個規定:如果是不屬於勞動爭議案件的事項,即便通過仲裁機構裁決,只要人民法院認定不屬於勞動爭議事項的,這個仲裁裁決不生效。備好證據:整理、固化、補充 程序的文章做足以後,進入實體就要注意證據了。應對一個勞動爭議案件,首先要整理證據,做一個證據目錄,名稱、內容,要證明什麼東西,派什麼用場,做一個清清楚楚的目錄,叫整理,整理下來要分析,哪些證據需要固化,證據的固化就是使之固定下來,然後還要補充。如果證據不足的話,就要輸官司。找好法律:找有效的法律依據 以法律為準繩是指廣義的法律。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也就是大法類,企業單位自己的規章制度,是小法類,還有雙方的勞動合同、激勵合同、各種協議等。找依據的時候,要注意一定是合法有效的,有效的規章制度除了內容上不違反法律規定之外,還要注意程序上的合法,注意它的制訂程序上是不是經過民主程序,是不是經過了公示程序。請好律師:要不要請、請怎樣的、怎麼請 要處理好一個勞動爭議案件,不僅僅需要當事人(或代理人)精通勞動法律法規,還要懂得其他的知識,如訴訟的知識和技巧。所以,勞動爭議案件請外部的專業力量幫助是非常必要的。 勞動法有它的特點,非常繁雜,非常細,有好多東西僅從條文上是不容易看明白的,一定要請專業的律師來幫助。請律師也是有技巧的,一要看服務過的客戶有哪些,二要看社會上的一個公開的評價,鑑於勞動爭議案件中企業的風險非常大,敗訴率非常高,可以採用跟律師風險共擔的方式,就是與律師簽訂風險代理合同的辦法。 風險代理,就是案件雙方簽訂代理合同之後,預先交一部分費用,如果贏了就付一筆比較高的費用,如果沒有贏,後面的費用就不必支付,這叫風險代理。讓雙方風險共擔,能夠充分調動律師的積極性。標籤: 勞動爭議

勞動仲裁過程中公司註銷了怎麼辦?

勞動者提出勞動爭議仲裁申請後,等了4個月盼來仲裁開庭。然而在庭上,勞動者意外得知被申請企業已於20天前註銷了,自己面臨著即便贏得仲裁,也未必可獲得所主張權益的局面。律師提醒勞動者,應在勞動爭議仲裁開庭前密切關注企業變更或註銷等行為,以防範風險。 為了討回被拖欠的工資,勞動者要密切關注企業的變更、註銷等行為,實在是勉為其難,勞動者也當得太累了。其實,防止企業“玩貓膩”,更多的是職能部門的責任。比如,勞動仲裁機構在受理相關仲裁後可以將此信息通報工商、稅務等部門,防止工商等部門在辦理註銷過程中受到企業的矇騙。 其實,即使是企業註銷也絕不是逃避責任的“法寶”。根據我國的法律法規,企業在向工商部門提出註銷申請時,除了有一定的程序要求外,還要求有企業股東大會決議等實質性要求,其中一項重要的內容就是要有清算報告,對企業的資產、債權債務等作出處理。沒有清算報告或者清算報告虛假,就無法辦理該企業的工商註銷手續,已經辦理的手續也沒有法律效力。 如果在仲裁過程中企業辦理了註銷手續,但沒有將拖欠的工資款列入企業債務進行清算,勞動者有權要求工商機關撤銷企業註銷登記。即使是工商辦理的註銷登記不宜撤銷,並不是說勞動者的權益就無法伸張,勞動者還可以等仲裁終結後向法院起訴,此時企業的法律人格雖然不存在了,企業投資者的民事責任並沒有免除,勞動者可以要求企業的投資者在投資範圍內承擔民事責任,據此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因此,企業註銷不是逃避責任的“法寶”,無良企業無法通過註銷來逃避應當承擔的責任。

申請勞動仲裁公司要求私了怎麼辦?

單位與你私了的目的包括害怕仲裁對其它職工的影響,在你依法維護了權益之後,很多職工也會效仿去仲裁,對單位更不利,單位將賠償更多。

你要是想通過私了維護其它人的話這不可能。單位選擇私立就是為了減少影響,減少支出。

而且,根據你們單位的情況,在你離開之後,其它職工對事實真相不明的情況下,真相可能就全由領導發揮了,說你有什麼錯誤,仲裁不支持你,你只好自動放棄。其它人還會有維護的想法嗎?

準備去勞動仲裁,要是公司做偽證怎麼辦?

1、假若公司偽造考勤表,你質證的時候可以指出考勤表未經過本人簽名,有可能存在偽造,不予認可。當然如果手頭有公司發給你的考勤表,或者是崗位說明書說明你工作的情況,或者是其他同事的證明,都能推翻對方的證明。

2、即使違法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也不能罰款,除非你給用人單位造成了損失,可以要求你賠償,其他條件下都不能罰款,曠工最多是扣除當天曠工的工資。

關於如何仲裁公司的違法行為

1、公司調整員工工作崗位,原則上應當徵得員工同意。否則員工有權拒絕,甚至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2、你所簽訂的合同,如有對工作崗位的明確約定,你就有權拒絕調崗,並參照前一條行使權利。

3、你需要留存的證據包括:(1)勞動合同;(2)單位要求你調崗或兼任2個崗位的證據,最好是書面的,也可以有錄音、證人證言等;(3)前一項證據無法取得時,你可以通過郵件方式向公司領導明確表示拒絕調崗或兼任的意思表示,該郵件應有存檔或郵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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