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濃重的性符號?

General 更新 2022年9月13日

不論我們多麼不願意承認,服裝與性絕對是緊密相連的,甚至可以說,每一件衣服都在提供著性誘惑。 我們從小便被灌輸著一種“知識”:服裝的產生是為了

服裝:濃重的性符號

不論我們多麼不願意承認,服裝與性絕對是緊密相連的,甚至可以說,每一件衣服都在提供著性誘惑。

我們從小便被灌輸著一種“知識”:服裝的產生是為了禦寒。我們幾乎對此從未提出過質疑,卻忽視了一個最基本的常識:原始人最初用幾片葉子做成的“衣服”是根本無法禦寒的。而且,與大自然溶為一體的原始人也不需要禦寒,只有今天的“文明人”才退化成唯一需要外物把身體包起來的動物。《聖經·舊約》中的解釋更接近本質。亞當和夏娃吃了禁果,看到對方的裸體,害羞了,便各自找葉子將陰部遮了起來。遮羞的葉子便是最早的“服裝”,顯然,它們是為了“性”的目的。但不是像今天的服裝為了增加性誘惑,而是為了減少性誘惑。

最早的人類沒有性禁忌,更沒有所謂“倫理”與“道德”,他們是自然界中自由的性靈,與其它動物相比又沒有發情期,或者說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處於發情期。如果任由性的自由發展,無疑會演繹成一道最燦爛的性風景。但是,沉入性樂趣中的人類無疑會變得脆弱,面對殘酷的自然環境喪失戰鬥力,正做愛的時候被動物襲擊,甚至使得彼此間為爭奪性伴相互仇殺。於是,完全為了降低性誘惑,維護族群的“安定團結”,最早的“遮羞布”產生了。這樣,我們才能夠解釋為什麼現今的原始部落中,有限的“遮羞布”總是遮著陰部,顯然並非陰部更害怕寒冷。我們同樣能夠解釋,為什麼女人遮的部位多一些,因為足以對男人產生性誘惑的女人身體部位更多一些。

然而,欲蓋彌彰,只遮住陰部便無異於突出了陰部,“遮羞布”便註定一步步擴大,直至使人成為包裹全身只露出腦袋和手(有時還要戴口罩、面紗和手套)的怪物。人類肌體適應自然環境的能力也隨“布”的擴大而減弱了。

服裝是人類這一變態生物發明出來,加速人類變態的惡魔。

性慾是最自然的欲求,被遮起來的結果只能是,它渴望爆發與渲洩的能量反而加大。一千多年前,歐洲男裝中出現了陰莖套的設計,正是為了炫耀男性的性器官。所謂“曝露癖者”,本質上是性壓抑無處釋放的結果。而天體營正是對服裝的反叛,是人類渴望回到自然家園的結果。

由於這種種壓抑,“遮羞布”由最初降低性誘惑的功能轉變到今天增加性誘惑的功能,幾乎是一種必然。雄性和雌性動物之間相互欣賞和誘惑的是對方的真實肉體,而人的肉體被遮起來了,便只能通過服裝來進行性誘惑,那些不斷更換美服的妙齡女子,至少潛意識裡是想捉住男人的目光,不然,何以戀愛中的女人衣服換得最頻繁呢?

人類社會對男女兩性服裝的不同要求,更說明了服裝性誘惑功能的本質。

在我們這個男權社會中,女人的服裝變化萬千,男人的服裝再多的品牌也是重複款式上的大同小異。不是男人不喜歡漂亮衣服,而是男人對漂亮衣服的需要不如女人那樣強烈。女人通過漂亮衣服增加自身的性感魅力,吸引男人,男人也因為女人的漂亮衣服而對她們另眼相看,作為挑選女人時的一種參考。既然自然的肉體被遮蓋起來了,外在的美麗便顯得格外重要。時尚的青年女子最害怕在街上撞到一個和自己穿著完全一樣的女人,那將使她獨特的性感誘惑力至少被分走百分之五十。

男權社會的特點,註定是女人以外在的美麗作為資本,而男人則更關心所謂事業的成功。女人的服裝強調突出其性感特徵,講究曲線,裙裝是最典型的表現。高跟鞋同樣是為了強化身材的性感。而男性服裝講究端莊,體現男性的“厚實”、穩重與成熟,可以成為女人放心的依賴,最典型的代表莫過於西服。

在對性極度敵視的文化下,男女著裝的差別趨向於消失,特別是致力於抹煞女性的性別特徵,無論款式,還是色彩。中國的文化大革命時期便是如此,舉國上下一片綠,或一片藍,服裝更成為毒害人性的一種手段。

不僅僅是禁慾主義者反對女人對美麗服裝的追求,一些女權主義者對此也持批評態度。她們認為,女人變化萬千的服裝是為男人欣賞、挑選女人服務的,因此將女人變成了男人品評的物件,成為男性世界的犧牲品。所以,選美和時裝表演,都是女權主義者要反對的。一些女人會反駁說,我們著裝並非為了給男人看,而是為了自己覺得漂亮。但顯爾易見的是,這個社會關於漂亮的全部標準都是由男人制定的,是服務於男性的審美需求的,所以,不可能存在獨立的女人“為自己漂亮”。婦女從男性霸權文化下獲得解放,仍路途遙遙。

中性服裝的出現其實便是對這種男性霸權的挑戰。我們不難發現,所謂中性服裝更多的是女性服裝的男性化,而極少男性服裝的女性化。至少在客觀上,女人通過中性服裝宣告:我也可以有陽剛之氣,我也可以不必強調女性的性特徵,我也可以作一個“瀟灑”的人。可嘆的是,男權的強大使得著裝男性化的女人再次成為男性的性別審美物件,男人們覺得,女人穿中性化的著裝別有一番魅力,甚至更為性感!身材苗條的妙齡女郎穿緊身短褲上街,絕對讓男人們私下裡流口水。

反之,如果一個男人著裝過於女性化,甚至穿裙子,無論男人還是女人都會蔑視他,甚至懷疑他的性傾向是否有問題。這完全是因為:這些男人給男性社會“丟了臉”,他們自己否定了男性權威,便也對其他男人的權威構成挑戰。最可悲的是,女人們也早被這個文化毒害成無條件推崇男性權威的種族,所以,她們也會蔑視著女裝的男人。可我們要反問:如果男人穿裙子,他到底傷害了什麼?到底於他的人格、品質、才氣有什麼必然的損害?什麼也沒有。有的只是文化的偏執。

但是,任何一個人都無法否定,色彩斑斕、款式萬千的服裝確實為這個世界增加了一道風景。美和性是不可分的,拒絕性,便也會拒絕了美。作為一個熱衷於男性解放理論建設的人,我不能不想:女性解放最後一步也許是,男人也獲得解放。只有當男人的服裝也變得色彩斑斕、款式萬千之際,女人才能夠不再成為唯一被動的性別審美物件。

時裝界對泳裝和內衣的熱情加驟,是服裝性誘惑功能的又一明證。二者的共同特點是,將通常遮掩得嚴嚴實實的肉體儘可能多地曝露出來。二十世紀五十年的女性泳裝為裙式,後來越穿越短,進入1998年裙式泳裝再度熱銷,服裝時尚的復歸,實則是性感審美規律的結果——看多了熱情如火,含蓄內向的反顯其誘惑。

內衣是貼著肉穿的,有所聯想本在情理之中,發展到這個詞彙本身都具有了某種性誘惑力,也只能說明人類的想象力豐富。本屬於自家床弟之上展示的服裝,於大廳廣眾之中由嬌嫩的肌膚穿了走來走去地炫耀,稍微誠實些的人都不能否認,其背後的那份性因素。但是,沒有人敢對此說三道四,或下道禁令,這至少說明我們這個民族終於開始成熟了,能夠坦然地面對原本便需要坦然面對的許多事物。

今天的時尚人士說,最講究著裝的人,是注重內衣的人。內衣是給情人看的,甚至是僅僅為了給自己看的。因為受眾少,所以對其的考究便更顯示出一份耐心,顯示出一份對生活品位的追求。更重要的一層也許是,注重內衣的人,是自信的人。我們沒有辦法想象,一個對自己身材缺少欣賞眼光的女人有勇氣穿著性感的內衣在鏡前轉動腰肢。

關於內衣最大的遺憾和欣慰仍然是針對男人的。遺憾的是男性內衣遠遜色於女性,欣慰的是畢竟也有了一些男性內衣品牌。櫃檯中的男內褲通常被摺疊包裝成一個樣子,使人聯想到男性的性器官。而像“子彈頭”這樣的品牌名稱本身便是通過誘發你的性聯想來促銷。同樣基於男人解放的理想,我堅信,何時當男人也能夠穿起性感的內褲,在女人面前“招搖”時,男女平等才有望真正實現。

正因為對服裝的這種性誘惑功能的知曉,強姦著裝“性感”的女人是否算作犯罪,或者其罪行有多重,竟一度成為人們爭論的焦點。持同情強姦者的人士認為,女性穿著曝露,對男人形成性挑逗,甚至稱,這些著裝曝露的女人原本便是在誘惑男人,不能排除其自願的成分,其被“奸”是可以理解的,不應該算作嚴重的犯罪。直到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美國司法界還曾對爭論不休。這裡面的關鍵在於,不是將性感著裝理解為穿著者對美的自我體驗,而是理解為穿著者發出的性訊號。人們對服裝的理解與誤解,正透露出服裝對於涉性思維的重要意義。任何一個具有人本主義精神的人士都應該清楚:如果一個女人說“不”,而一個男人仍要與之發生性關係,這便是強姦,即使這個女人裸體出現在海濱。

服裝可否不再引發性的聯想?只要服裝是用來遮擋肉體的,這便永遠是不可能的。但如果有人膽敢因服裝的這層性誘惑功能而貶低服裝的萬紫千紅,或者對新款的服裝指手劃腳,我們便要明確地對他說:閉上你的嘴巴!

我們不再是談性色變的時代,成熟的人類應該以審美的目光看待性。服裝的性誘惑功能,至少在我看來其本身便是一種美。世界是由男人和女人組成的,我們觀賞另一方的時候帶有一些性的色彩,不是最正常不過的嗎?不是最符合自然法則的嗎?如果全世界的男人和女人互相觀望時都沒有了性的感受,那才可怕呢!

服裝強化了性色彩,便也強化了美的色彩。美與性,是不可分的。拒絕了性,也就拒絕了美。或者說,性是美的。唯一的問題是,我們欣賞性之美的時候,用的是審美的眼光,而不是恨不能將天下美女都立即弄到自家床上去的淫心。

除去禦寒功能,服裝的意義,正在於突出性,強化性!所謂審美,也是性的審美!

我常執有的一個懷疑是,當亞當和夏娃看清了對方的身體,有了性意識之後,他們真的會有羞怯感嗎?如果沒有人(或蛇)告訴他們性是醜的,他們不是會陶醉於欣賞對方的身體嗎?

我們還是應該穿衣服的,但不應該對性感到“害羞”。

我們的精神世界,該脫掉衣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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