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煉化企業做好員工的聽力的保護與管理?

中石化煉化企業生產過程中難免會受到噪聲的汙染,聲產過程中每工作日8小時A計權等效聲級大於或等於80分貝的員工及存在噪聲強度≥85 dB(A)的設備、作業場所的員工都應注意對聽力的保護。對員工聽力的保護及管理方法有以下內容:

一、噪聲監測

1、噪聲檢測應委託有資質的中介技術服務機構完成。

2、噪聲強度≥85 dB(A)的設備、作業場所應按有關規範設監測點。應對LEX,8h≥80 dB(A)崗位人員接觸的噪聲強度進行測定。監測點及崗位接觸噪聲強度測定每半年進行1次。

3、作業場所噪聲強度水平可能發生改變時,應及時監測變化情況。

二、聽力測試與評定

1、聽力測試與評定應委託給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完成。

2、凡接觸噪聲的作業員工上崗前均應進行基礎聽力測試,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檢查按《職業衛生技術規範》規定的項目及週期進行。對於發生聽力下降的員工,應採取聽力保護措施,防止聽力進一步下降。禁止有噪聲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接觸噪聲的作業。

3、首次在LEX,8h≥80 dB(A)崗位作業的員工,應當在3個月內接受聽力測試。

三、工程控制措施

1、在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中,應加強對噪聲源的工程控制。噪聲控制設計應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 1-2010)要求。

2、噪聲強度≥85 dB(A)的作業場所,應優先考慮採用工程控制措施,降低作業場所噪聲。噪聲控制設備應經常維修保養,確保噪聲控制效果。

3、噪聲工程控制措施包括設置隔聲監控室、對強噪聲機組安裝隔聲罩、作業場所吸聲處理、在聲源或聲通路上裝配消聲器和對設備隔振處理等。在管理上應特別注意選用低噪聲設備、零部件和新工藝流程,替代強噪聲設備、零部件和生產工藝。

4、在採取工程控制措施以前,應識別主要噪聲及其頻譜特性,以便提高控制效率,降低工程費用。

四、護耳器的要求及使用

1、凡噪聲強度≥85 dB(A)的作業場所均應有警示標識,進入該區域作業的員工應佩戴護耳器,護耳器應合適有效並具有足夠聲衰減值。

2、各單位應當提供3種以上護耳器(包括不同類型、不同型號的耳塞或耳罩),供LEX,8h≥80 dB(A)的員工及在噪聲強度≥85 dB(A)的設備、作業場所進行臨時作業的員工選用。

3、員工佩戴護耳器後,其實際接受的等效聲級應當保持在80dB(A)以下。

4、確因工作需要直接暴露在噪聲作業場所的員工,接觸噪聲的時間不得大於實際噪聲強度水平所允許接觸的時間限值,並應考慮作業崗位總直接暴露時間及防護最大化原則。

5、護耳器的領用按照《中國石化個體防護用品管理規定》執行。

五、職工培訓及記錄保存

1、各單位應每年對LEX,8h≥80 dB(A)的員工及在噪聲強度≥85dB(A)的設備、作業場所進行臨時作業的員工進行聽力保護培訓。培訓主要內容包括:

(1) 噪聲對健康的危害。

(2) 聽力測試的目的和程序。

(3)噪聲實際檢測結果及噪聲危害控制的一般方法。

(4)各類型護耳器的優缺點、聲衰減值,以及如何選用、佩戴、保管和更換護耳器等。

2、作業場所、生產設備或防護設備改變時,培訓內容應相應更新。

3、各單位應妥善保存作業場所噪聲測定、員工噪聲暴露測量、員工聽力測試和護耳器使用等管理記錄。

4、作業場所噪聲測定、員工噪聲暴露測量等情況應定期向員工公佈,員工個人聽力保護記錄應隨時提供本人查閱。

5、各單位應建立健全聽力保護記錄,聽力保護記錄應至少保存10年。聽力保護記錄的主要內容包括:

(1)噪聲崗位基本情況。

(2)作業場所噪聲監測結果及評價。

(3)接觸噪聲員工聽力測定和定期體檢結果。

(4) 控制噪聲工程項目的開展情況。

(5) 噪聲個體防護用品的發放和使用臺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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