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信託產品打款須知?

信託即受人之託,代人管理財物。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照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委託人)的利益或其它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處分的行為。

信託就是信用委託,信託業務是一種以信用為基礎的法律行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當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託人,受信於人的受託人,以及受益於人的受益人。信託業務是由委託人依照契約或遺囑的規定,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將財產上的權利轉給受託人(自然人或法人),受託人按規定條件和範圍,佔有、管理、使用信託財產,並處理其收益。

信託業在中國,最早可追溯到20世紀初。當代信託行業最早伴隨改革開放萌生,對於彌補我國傳統單一的銀行信用的不足,利用社會閒置資金,引進外資,拓展投資渠道,為我國經濟的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改革的深入,社會財富的巨大增長,產權制度的多元化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的加快,委託他人管理和處分自己的財產勢在必行,信託“一法兩規”的頒佈將為信託業的健康發展奠定法制基礎,據初步統計,2002年至2003年一季度市場已經推出了四十幾個信託產品,吸收信託資金逾70億元。同時,證券市場基金作為一種標準化和典型的信託產品已經為人們日常信託生活所熟悉。

  1、通過銀行櫃檯或者網銀,按照打款賬戶將您的購買金額匯至信託產品募集賬戶。

  2、匯款時,在"摘要"欄填寫:"A購買B"。其中,A為信託產品購買人姓名。B為信託產品名稱。比如:"張三購買景程1號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產品名稱儘可能寫全,至少要寫出產品簡稱和關鍵字,以區別於其他產品。比如,"張三購買景程1號"。

  3、匯款完成後,應保留匯款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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