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地理學概論?

研究對象

自然地理學研究地球表層的天然的和人為的自然地理環境。這個“表層”是具有獨特的物質結構狀態和一定厚度的圈層,在地理文獻中稱為“地理圈”、“地理殼”、“景觀殼”或“地球表層”。狹義的地球表層相當於生物圈的範圍,上限離地面不超過100米,下限為太陽輻射能到達的深度,陸地不超地下30米,海洋不超海平面下200米。

分科

分為兩個層次:研究自然地理環境整體特徵的稱為綜合自然地理學;研究自然地理環境各組成要素的稱為部門自然地理學。

部門自然地理學包括氣候學、地貌學、水文地理學、土壤地理學、植物地理學、動物地理學等。它們以組成自然環境的某一要素為具體研究對象,著重研究這個要素的組成、結構、時空動態、分佈特徵和規律。

綜合自然地理學以各部門自然地理學為基礎,綜合研究自然地理環境的整體特徵及整體各部分的相互聯繫和相互作用,闡明環境整體的結構特徵,形成機制、地域差異和發展規律。

研究內容

1.研究各自然地理要素(氣候、地貌、水文、土壤、植被和動物界等)的特徵、形成機制和發展規律;

2.研究各自然地理要素之間的相互關係,彼此之間物質循環和能量轉換的動態過程,從整體上闡明其變化發展規律;

3.研究自然地理環境的空間分佈規律,進行自然地理分區和土地類型劃分,闡明各級自然區和各種土地類型的特徵和開發利用方向;

4.參與自然條件和自然資源評價;

5.研究人為環境(受人類干擾、控制的自然地理環境)的變化特點、發展動向和存在問題,尋求合理利用和改造的途徑及整治方法。

研究趨勢與特徵

基本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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