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課程自學方法談?

  一、正確理解婚姻法與民法、訴訟法的關係

  1.婚姻法與民法的關係

  和其他的民事法律關係一樣,婚姻家庭領域裡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也發生在平等主體之間,因此,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婚姻法是民法的一個組成部分,與其他民事法律有著特別密切的關係。首先,作為民法基本法的《民法通則》,一方面確認了一系列涉及婚姻家庭關係的法律原則,同時也應注意,婚姻家庭法律關係和普通財產與人身法律關係存在著許多明顯的區別。比如,婚姻法所調整的是特定的親屬身份關係以及由親屬人身關係派生的財產關係,婚姻家庭關係的主體只能是自然人,公民結婚的民事權利能力受法律的特別限制,特定親屬之間的身份權不同於民法中一般的人身權,親屬之間的財產關係(指撫養、扶養、贍養、繼承等)不同於一般的債權債務關係,不適用等價有償原則等等。正是這些區別,決定了婚姻法在立法上和法學研究上相對獨立的地位。學習婚姻法,要從它的特點出發,全面掌握它的專門體系和基本內容。

  2.婚姻法與訴訟法的關係

  婚姻法是實體法,它的實現離不開程序法的保障。作為民事法律,婚姻法與民事訴訟法的關係尤為密切。人民法院審理各種婚姻家庭案件,如關於婚姻效力的案件,撫養、扶養和贍養案件,收養案件,離婚案件,家庭成員共有財產分割案件等等,均應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辦理。同時,處理《刑法》第257條至26l條規定的涉及婚姻家庭關係的刑事案件,在程序上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認為符合婚姻登記條件而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的,或者對有關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複議條例的規定申請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提起訴訟。總之,學習婚姻法,應對程序法有所瞭解。

  二、正確把握基本理論,基本原則和具體規則的關係

  1.認真學習基本通論

  有的同學存在一種誤解,認為婚姻法非常容易學,只要知道一些主要規則就行了,不願意下功夫去鑽研理論問題。這種錯誤的認識和態度導致輕視這門課程,往往造成考試的失敗,一定要引以為戒。和其他學科一樣,婚姻法學有一套完整的理論體系,它們是全部規則的基礎。不認真研究這些基本理論,就不能通曉這門課程的內容,也不能深入瞭解具體規則的根據和含義。同時要看到,婚姻法的普及程度比較高,作為一種高等教育學歷考試,自學考試對理論知識的掌握必然有嚴格的要求,如果用“普法”的水平來應試,自然是遠遠不夠的。

  婚姻法學的基本理論大體上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集中在教材的第1章和第2章。第1章講歷史唯物主義的婚姻家庭觀,主要以馬克思主義的歷史唯物論作指導,對婚姻家庭和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質作了深入剖析,論證了婚姻家庭制度的歷史類型。第2章以第1章為基礎,對自國家形成以來婚姻家庭制度的法律形式進行了系統闡釋,重點研究了我國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及婚姻法的發展道路。這些無疑是深入學習我國現行婚姻法的基礎和前提。第二部分分散在其他各章,主要是探討現行婚姻家庭法律規範的理論依據,解決不但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的問題。例如,我國婚齡立法的根據是什麼,為什麼要禁止近親結婚,實行結婚登記制度的必要性,各種親屬關係的基本特點,為什麼要實行離婚自由及防止輕率離婚,等等。只有明確了這些理論根據,才能認識各種規則的本質,自覺地正確貫徹執行。另外,在闡述基本理論時,往往來用比較的方法,對古代的和外國的有關法律加以考察,包括中國古代的婚姻家庭法律,羅馬法中的婚姻家庭規範,當代外國(主要是大陸法系國家和英美法系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等。掌握這些知識雖然具有一定難度,但是絕對不要認為可有可無,輕易迴避、放棄。

  2.深入理解路本原則

  教材的第3章論述了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即婚姻自由原則,一夫一妻原則,男女平等原則,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合法原則,計劃生育原則。它們反映了我國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和指導思想,表現了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質特徵,不但是制定各項具體規則的依據,而且指導著婚姻家庭生活和有關司法工作。因此,對這些原則必須從正反兩個方面認真學習,深入理解。從正面的角度上,要掌握各項原則的依據、內容、特點和意義;從反面的角度上,要明確貫徹各項基本原則必須禁止的違法或者犯罪行為,包括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借婚姻索取財物,重婚,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等。要注意這些行為的概念、特徵、危害以及法律後果,切實拿捏各種政策、法律界限。

  3.全面掌握具體規則

  如果說理論是基礎,原則是支柱,那末,規則就是各部分的零部件。婚姻法是實體法、部門法,具有很強的實踐性;婚姻法學是一門應用法學。因此,從我國法制建設和婚姻家庭關係的實際出發,認真學好各種具體的法律制度,包括親屬制度、結婚制度、家庭制度、離婚制度、收養制度、涉外與涉港澳臺婚姻家庭關係的法律適用、民族自治地方的變通或補充規定、法律責任制度等等,都是至為重要的。不管是從課程內容的比重還是從考試的要求看,都必須花費較大的精力,下一番苦功夫。尤其要注意不能侷限於法律條文本身,而應密切聯繫實際,吃透各規則的精神,運用它們去分析、解決紛繁複雜的婚姻家庭問題。

  三、正確處理大綱、教材和其他資料的關係

  1.精心研究考試大綱

  由全國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法律專業委員會組織編寫、公佈的《婚姻法學》法律專業的自學考試大綱,是編寫教材和考試命題的根據。它確定了學習目的、要求,界定了考試命題的範圍,羅列了各章節的重點、難點、疑點,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概念,公佈了題型及範例,對於每一位考生來說,無疑是必須認真加以研究的。但是,它僅僅是考試的“大綱”,所列內容相當概括,可以指導學習,卻不能代替教材。

  2.反覆閱讀指定教材

  學好指定教材是自學的關鍵環節。現行指定教材是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由楊大文教授主編的《婚姻法學》。請千萬注意將法律專業和律師專業的教材嚴加區別。律師專業的教材名稱是《婚姻家庭法學》,是供律師專業的自學考試使用的。由於兩本教材略有不同,不要因選錯教材而給應試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圍繞著這本教材,我想提醒大家注意三個問題:第一,教材分為8章,大體上包括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總論,第二部分是分論,第三部分是附論(第8章)。要注意它的體系結構和內在聯繫,既不要先後混淆,也不要互相割裂。第二,全面兼顧,重點突出。雖然大綱指明瞭哪些是重點章節,要求對它們備加重視,但也不要忽略非重點章節。由於自學考試題型較多,題目覆蓋面較寬,千萬不要盲目地去猜題、押題;何況與其他專業課程相比,婚姻法學教材篇幅不長,正文只有18萬多字,仔細閱讀並不困難。所以一定要在全面兼顧的基礎上去突出重點,而不要只抓重點,放棄其餘。第三,目前,學術界對修改現行婚姻法提出了許多建議,報刊上發表了很多不同觀點的文章。有興趣的同學可以閱讀,甚至是參與爭論。但自學考試仍然以現行法律和指定教材為根據,請務必圍繞指定教材備考;答題時也要統一在教材的口徑之上,不要用目前討論的觀點作答。

  3.注意學習法律、法規

  學習婚姻學,應該通曉四類法律、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第一類是有關法律,包括《民法通則》的有關條款,《婚姻法》,《收養法》,《刑法》有關條款和《婦女權益保障法》的有關規定。第二類是民族自治地方對婚姻法的變通或補充規定。第三類是有關的行政法規和行政規章,如《婚姻登記管理條例》、《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華僑同國內公民、港澳同胞同內地公民之間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第四類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尤其是1989年11月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1993年11月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四、正確對待課程內容和考試題型之間的關係

  1.紮實掌握課程內容是應考的立足點

  考試不過是對學習成果的一種檢驗手段,自學考試是對同學們通過自學所達到的知識水平和能力水平的集中考核。因此,只要全面掌握了課程內容,不管面對什麼樣的題型,都可以應付自如,立於不敗之地。而且,某一個考核點往往可以用不同的題型來考查,如果一味地追求題型,反而容易發生偏差。比如,倘若你只從名詞解釋的角度單據婚姻自由,一旦試卷中用論述題來考核對婚姻自由原則的理解程度,很容易驚慌失措,不能全面作答。

  2.瞭解題型有助於備考

  當然,事先了解考題類型也並非全無意義,它可以使我們對未來的試卷的規模和考核方式有一定的預見,知道怎樣答題才能恰合要求,合理分配答卷時間,取得理想的分數。基於自學考試的特點,題型、題量、分值和給分標準都是相對固定的,在考試大綱中已有說明,我在這裡再作一些必要的提醒。

  婚姻法學自學考試的題型大體有填空、選擇、判斷、名詞解釋、簡答、論述和案例分析7種。填空題主要用於考核同學們對概念、定義、原理、法條等等的識記程度,答案要求準確無誤。比如,“親屬是基於婚姻、血緣和而形成的社會關係”。這一題的答案“法律擬製”是完全確定的,不能變通或增減。選擇題包括單項選擇和多項選擇,前者要求在備選答案中選出正確的一項,後者則要求選出兩項以上。確實正確選項,排除具有迷惑性或擬真性的錯誤答案,需要對有關問題加以理解,找出題乾和正確答案之間的內在聯繫。比如,“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精神,夫妻進行財產約定時,應注意()”是一道多項選擇題,它有5個備選答案:A.約定的範圍以婚後所得為限;B.約定的財產以動產為限;C.可以約定一方婚後所得歸另一方所有;D.可以約定婚後所得歸各方本人所有;E.必須採取書面形式並經過公證。在這5項中,只有C、D兩項是正確的。如果多選、少選或者錯選都將不得分。判斷題只要求在題後括號內用√、x表示命題的正誤,貌似簡單,實際上需要對題目涉及的內容有確切的理解。比如:“外國人與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離婚,如果雙方同意且對子女撫養和財產有適當處理時,須到縣以上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這一命題是錯誤的。如不瞭解我國法律規定外國人與中國公民在我國境內離婚一律要通過訴訟程序辦理,就很難作出正確判斷。名詞解釋題要求對特定的名詞、概念作出簡潔、正確的解釋,目的在於考核考生對基本知識的識記與理解。備考中,同李們最好將教材中主要的名詞、概念作一番整理,逐一熟悉相應的答案。考試時切忌遺漏要點或者無限擴大。比如“夫妻別體主義”,完整的答案應是:“指法律視夫妻為婚姻關係中的不同主體,各保有對等的人格。近、現代資產階級國家的親屑法採此立法主義”。簡答題適用的面很廣闊,許多基本原理、原則、法律規定、政策界限等都可採用這種題型考核學生的掌握程度。備考和答題時務須注意每一題所包容的要點,包括概念、內容、理由、意義等等,既不可缺少,也無需發揮論證。論述題的題目不多,但分值較高,不但要考核學生所學知識的深度和廣度,而且要考核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備考和應試時一定要仔細審題,按照要求擺明論點,提出論據,力爭作到言之成理,內容完備,層次清楚;切忌離題萬里,言之無物,邏輯混亂,更應避免立論錯誤。比如,“如何評價資產階級的婚姻自由”一題,如果你認為資產階級的“性自由”、“性解放”具有積極意義,就大錯特錯,必將會被扣去基本得分。案例分析題要求學生根據題目提供的事實,正確適用法律,提出處理意見及理由。正確回答這種題目,一方面要弄清案情,包括案內的人、事及其相互關係;另一方面要正確適用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提出處理方案。答題時寫清應如何處理、法律依據是什麼就可以了。切忌離開題目交代的案情,自己假設條件;也不要只講處理意見,不講法律依據。為了正確回答案例分析題,在熟悉法條的基礎上,認真掌握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是很必要的。

  最後,祝詞學們取得學習和考試的好成績,迎接21世紀依法治國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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