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進立戶登記指南
主要政策依據:關於釋出《深圳市引進人才實施辦法》的通知
(深人社規[2012]4號)
所有用人單位申報辦理畢業生接收、市外調幹和積分入戶業務應先在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辦理人才引進立戶登記(原人事調配系統和招調工系統不再使用)。
一、申辦時間(工作日)
2014年
二、申辦條件
在本市依法註冊、登記、批准成立且正常運作的各類法人機構和具有用人自主權的其他組織均可以申辦人才引進立戶登記。
三、申辦模式
中央及各省駐深單位和企業、市國資委直屬企業申請的人才引進業務(畢業生接收、調幹和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在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辦理;區屬國有企業申請的人才引進業務,在區人力資源部門辦理。
其他用人單位可自主選擇在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或區人力資源部門辦理人才引進業務,但不得同時選擇在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和區人力資源部門辦理人才引進業務。本單位業務審批部門確定後,業務年度內不得變更。
已進行人才引進立戶登記的用人單位可獨立申報人才引進業務,也可全部或部分委託我市認可的人力資源代理機構申報業務。委託代理機構申報的人才引進業務,申報材料由代理機構統一報送到用人單位所屬的業務審批部門。用人單位選擇一家代理機構並確定代理關係後,業務年度不得更換代理機構。
無檔案保管權的用人單位,如辦理接收應屆畢業生及調幹業務,須與我市有檔案保管權的代理機構建立檔案託管關係。如委託代理機構辦理接收應屆畢業生及調幹業務,用人單位的檔案保管機構為委託的代理機構或代理機構的檔案保管單位。
四、申報材料
(一)立戶
第一類:無需到市人力資源部門業務受理視窗提交書面申報材料
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可自動讀取用人單位在我市的相關資訊,用人單位只需登陸人才引進業務申報系統,填寫相關資訊,經系統比對通過後即可註冊成功,無需再提交書面申辦材料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受理視窗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