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客簽證(600類別)允許申請人赴澳洲旅遊、從事商務活動或探親訪友。該簽證是一種臨時簽證。
該簽證類別包括四個系列:
旅遊系列:赴澳度假、休閒或探親訪友。若在澳大利亞境內申請該系列簽證,在簽證批准時,申請人應在澳大利亞境內。若在澳大利亞境外申請該系列簽證,在簽證批准時,申請人應在澳大利亞境外。
商務訪客系列:赴澳進行短期商務訪問。
這包括參加會議、進行商務談判或會談。在遞交簽證申請及簽證批准時,申請人應在澳大利亞境外。
擔保類家庭系列:赴澳探親。
申請人必須有擔保人。擔保人可能會被要求支付保證金。在遞交簽證申請及簽證批准時,申請人應在澳大利亞境外。申請人在澳大利亞境內不能再申請其他簽證。
被批准的旅遊目的地簽證系列:中國公民參團赴澳旅遊。
在遞交簽證申請及簽證批准時,申請人應在澳大利亞境外。
請注意:
﹒持600類訪客簽證的旅客不能在澳大利亞工作;
﹒訪客簽證可以一次或多次出入澳大利亞,每次停留不超過三個月、六個月或十二個月;
﹒申請人可以在申請中指明其希望的出入境次數及停留時間,但簽證官員會根據申請人的個人情況發放簽證;
﹒一般情況下,3個月的訪客簽證已能夠滿足絕大多數訪澳者的需要。如需簽發停留期限更長的簽證,則需要符合特定的條件。例如,申請人為澳大利亞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父母,並且已經遞交了移民申請,但移民簽證尚未批准。
﹒訪客簽證是為了滿足申請人短期訪問澳大利亞而設的簽證類別。因此在一般情況下,此簽證不能作在澳停留超過12個月之用;也不能借助此簽證,實現在澳長期居住的目的。